【科學隨筆】
當前,隨著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人們對手機移動支付、在平臺上點外賣、人臉識別等已經習以為常,數字技術在改變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質、賦能美好生活的同時也留下了大量數字印記。這些印記有可能會被追蹤、收集甚至濫用,損害公眾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影響人們的美好數字生活。
今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指出建設數字中國是數字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有力支撐,強調要筑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維護數據安全不僅是建設數字中國的必然要求,也是一個亟待回應的現實考題。為此,當前需要采取更精準有效的舉措維護數字印記安全。
首先,加強數據安全立法,為維護數字印記安全構筑法治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新興領域的立法工作。當前,我國已經制定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為維護數字印記安全確立基本法律規范。然而,算法濫用和平臺壟斷等問題使數字印記安全面臨新的挑戰,數據安全法律制度建設稍顯滯后并且存有空白區,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體系。
其一,加強數據安全立法頂層設計。探索出臺聚焦數據的基本法,明確數據權屬和數據交易合法性問題,進一步細化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處理環節的安全原則要求,并對數據交易的界限、方式與標準等予以規定,使數字印記的法律地位和維護數字印記安全的法律依據更清晰。其二,豐富數據安全立法形式。堅持“大塊頭”和“小快靈”相結合,圍繞數字印記安全的新問題及時出臺有針對性的法律規范,積極回應公眾對個人數據信息安全的呼聲,也要在堅守安全底線基礎上為數據合法利用與潛能釋放留下空間,通過標準、公約、指南等相對軟性方式,規范數據使用,在“剛”“柔”并濟中為數據安全體系化的法律制定積攢寶貴經驗和條件。其三,合理吸收數據安全立法的國際經驗。近年來各國都加快了數字領域的立法步伐,旨在以法治激發數據資源流動活力、推動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其中對數字市場不同主體的行為規制、對數據爭端解決機制的構建等要求,都有助于解決數據不當使用問題,對于加強數據安全立法、維護數字印記安全具有借鑒意義。
其次,引導數字技術向善,為維護數字印記安全提供技術支持。數字技術產生的問題必然要回到技術本身尋求解決方案,這實質是一個技術應否和能否向善的問題。從技術發展史來看,技術進步并不等同于技術向善,數字技術向善是一個需要引導并不斷內化的過程,技術迭代速度之快,導致數字技術向善面臨的情況更復雜、任務更緊迫。當前,數字技術帶來的“大數據殺熟”“精準推送”等亂象,及引發的數字印記安全問題表明,我們要在引導數字技術向善上下更大功夫。
具體而言,引導數字技術向善可以從技術研發與技術使用兩個維度發力。一方面,數字技術要將內在善外化在研發設計的各個環節,堅持尊重人、關愛人、服務人、發展人。面對人們的數字留痕,技術設計者要秉承動態同意、目的限制、最小需求、限期存儲等原則,注重對個人數據的“有所不為”而非“無孔不入”,在數字技術創新發展中,要加強隱私保護計算技術等新技術研發,尋求數據化與安全性的良好平衡,為數字印記安全提供技術支持。另一方面,數字技術使用要堅持工具價值和社會價值的有機統一,提高平臺企業等技術使用者的道德水平和社會責任感。個人隱私數據被盜用的問題很大程度上與數字技術使用受利益主導有關,維護數字印記安全需要引導平臺企業等主體在數字技術使用中貫徹向善的理念,正確處理獲取利潤與恪守原則、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系,將擁有的數據優勢與技術優勢合法合規地轉化為核心競爭力。這既有助于推動關鍵核心數字技術的突破,也將促進數據安全和數字經濟有序發展,營造出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讓數字更好地服務人民的美好生活。
再次,提升數據安全意識,為維護數字印記安全匯聚多方合力。據中國信通院發布的《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報告(2023年)》顯示,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50.2萬億元,數字產業化規模與產業數字化規模分別為9.2萬億元和41萬億元,其中三二一產業數字經濟滲透率分別為44.7%、24%和10.5%。數字經濟規模的壯大和對三二一產業滲透率的提升不僅表明我國數字經濟在高質量發展的道路上闊步前行,也意味著數字化正在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公眾作為數據的生產者和使用者,也應成為數字印記安全的保護者與行動者。維護數字印記安全離不開全民數據安全意識和數字素養提升。
其一,相關部門應將提升全民數據安全意識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出臺指導意見與具體工作計劃等,明確數據安全意識在維護數字印記安全中的奠基性與先導性,營造出國家重視、人人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強化全社會的數據安全意識。其二,要加強基層數據安全知識科普宣傳,利用新媒體拓展數字安全知識傳播渠道、創新傳播方式,通過全時空、立體化、多層次的宣介活動,推動數據安全理念深入鄉村、社區,提高基層群眾的數據安全意識。其三,將數字素養教育納入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使辨別數據真偽和數據價值成為數字時代人們的基本技能,提高人們對數據安全的敏感性和識別安全風險的能力,在使用數字化工具時注重保護個人信息,盡可能規避數據泄露與盜用等問題。其四,要細化面向不同人群的數字安全意識提升策略,結合不同群體的個性問題有的放矢,如引導青年人在享受數字技術的便利時自覺抵制“數據引誘”,幫助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留心個人和家庭隱私信息安全。而對領導干部而言,要從維護國家安全的高度,樹立數據安全總體意識,審慎處理工作和生活中的數字印記,提高統籌數據安全和數字治理的能力,為維護數據安全提供堅實保障。
(作者:尚靖凱、張式澤,分別系工信部網絡空間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