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數字中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握信息革命發展大勢、立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和數字中國建設重大戰略部署,構建符合數字經濟發展規律、切實保障國家數據安全、彰顯創新引領的數據基礎制度體系,譜寫高質量推進數字中國建設新篇章。
一、深刻領會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在數字中國建設中的重大戰略意義
《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把“夯實數據資源體系”作為數字中國建設兩大基礎之一,提出要“暢通數據資源大循環”,明確了數據要素對促進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
數據要素的提出是黨中央精準把握產業變革規律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開啟了高質量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新征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縱觀世界文明史,人類先后經歷了農業革命、工業革命、信息革命。每一次產業技術革命,都給人類生產生活帶來巨大而深刻的影響。”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數據在數字經濟時代是每個企業生存發展不可或缺的生產資料,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乘數作用日益凸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正是黨中央在精準把握產業發展與變革規律、深刻洞察經濟社會發展最新動向下作出的重大理論創新,是推動我國從數據大國走向數據強國的關鍵一招,將對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經濟運行機制、社會生活方式、國家治理模式等產生重要影響,對數字中國建設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數據基礎制度建設是我國深化改革開放的戰略性關鍵性舉措,為數字中國建設提供新動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關鍵生產要素方面的每次制度性突破和機制性創新,都有效地推動了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當前,數據已經成為信息時代推動社會進步最活躍、最革命、最顯著的生產要素,對傳統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要求。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從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四方面系統性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繪制了數據要素發展的長遠藍圖,將對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產生深刻影響,為賦能千行百業、推動數字中國建設提供不竭動力。
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是一項引領未來的歷史性工程,必將推動數字中國建設走向新階段。當前全球正處在由工業經濟向數字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如何理順數據要素確權、流通、分配等系列難題,充分激發數據要素活力,在全球范圍內尚無成熟的解決方案。在這一產業變革的關鍵時期,我國率先提出了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開創性地圍繞數據要素的確權、流通、資產入表等關鍵問題作出重大理論創新,也是全球首個專門成立數據管理部門的國家,系列創舉是在黨中央領導下對數字文明理解認識的一次質的飛躍,為全球產業向數字經濟轉型提出了中國方案,譜寫了全球數字經濟發展劃時代的新篇章。在當前日趨復雜的國際環境和加快建設強大國內市場的大背景下,全面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快建設全國統一、輻射全球的數據大市場,是集中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新型舉國體制優勢、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構筑數字化領域全球競爭優勢的最可行最有力抓手。
二、以數據產權重大制度創新激活數字中國潛能
激發要素潛力,產權明晰是前提。數據的權屬構成包括財產權、人格權與國家主權,其中財產權是數據要素分配的邏輯起點,也是當前數據產權制度設計的樞紐。數據要素的權屬確認,是培育數據要素市場、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必須跨過的第一道坎。
“三權分置”是中國特色數據產權制度的重大創新。“數據二十條”創造性地提出探索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制度,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數據產權制度框架,就是在數據所有權尚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從數據要素市場活動的現實情況出發,將能確認、易確認的數據產權先予明確,為規范數據流通提出一個現實可操作方案,邁出建立數據產權制度的第一步。這一制度創舉既能滿足數據要素市場流通使用需求,也為將來進一步完善數據產權制度、推動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留出空間,實現了數據要素產權理論與實踐的重大突破,對激發數據要素潛能起到了重大作用。
持續完善數據產權制度體系,充分釋放數據要素潛能。建立健全數據產權管理法律法規,細化“三權分置”框架,從立法角度明確數據產權各相關主體對應的權利義務,推動構建完備的數據產權制度體系,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研究細化數據登記確權管理體系,適時打造全國一體化的數據要素登記平臺和登記機構,構建“邏輯集中、物理分散”的全國一體化數據要素登記存證體系。鼓勵各地開展先行先試,支持具備一定數據要素市場發展基礎的地區在數據產權登記、評估、監管、流轉交易等方面開展實踐探索,總結形成數據產權制度的有效經驗并推廣應用,進一步優化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生態,為數字中國建設打下堅實的數據要素制度基礎。
三、以數據要素供給側改革提升數字中國發展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高質量建設數字中國離不開高質量數據的有效供給,無論是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還是打造普惠便捷的數字化服務體系,亦或是構建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都對強化數據要素有效供給、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以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破局數據供給側改革。我國數據資源豐富,總規模居全球第二位,但真正開放、共享和有效使用的數據量仍然偏低。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數據大戶”對流通過程中的安全、合規、隱私等問題存在較大擔憂,數據“只生產不外流”,形成了大量“數據孤島”,制約了數據高質量供給,不利于數據要素市場健康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快公共服務領域數據集中和共享,推進同企業積累的社會數據進行平臺對接,形成社會治理強大合力”。我國公共數據總量巨大、價值突出,是破局數據供給側改革的關鍵。率先推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實踐探索,能夠形成強大示范作用,帶動全社會各類主體參與數據要素流通交易,持續擴大我國數據供給規模,優化數據供給結構,為建設數字中國提供“源頭活水”。
分級分類推進公共數據確權流通,持續優化數據供給。要秉持公共數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推動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授權使用,打破“數據孤島”,強化高質量數據資源供給。落實落細“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相關機制,積極研發形成數據模型,建立完善安全計算環境,拓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范圍。探索用于數字化發展的公共數據有償使用政府指導定價、企業與個人數據市場自主定價相結合的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收益合理分享機制,推動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務支出。
四、以流通高效的數據要素雙循環激發數字中國發展活力
《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提出要“優化數字化發展國內國際‘兩個環境’”。加快培育全國統一數據大市場、有序推進數據跨境流通、暢通數據要素雙循環既是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應有之義,更是加強數據治理前瞻布局、搶占全球數字經濟發展先機的戰略選擇。
打造統一數據要素大市場,暢通數據國內大循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市場資源是我國的巨大優勢,必須充分利用和發揮這個優勢,不斷鞏固和增強這個優勢,形成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雄厚支撐”。市場化流通是提升數據要素配置效率的關鍵,構建全國一體化數據要素市場,暢通數據跨域跨行業流通,能夠充分發揮數據資源對于提升全要素生產率的倍增和杠桿效應,是高效激活數據要素價值、釋放數字中國創新活力的關鍵“棋眼”。要處理好“金融屬性與技術屬性”“公共屬性與市場屬性”“單點與生態”“國內與國際”四組關系,堅持“錯位互補”,建立“國家級+區域性+行業性”多層次數據交易場所體系;堅持“可信互通”,構建“根服務+公共服務+算力服務”三大共性基礎設施;堅持“所商分離”,構建“交易場所+數據商+第三方服務機構”協同創新的多元生態,持續完善數據要素市場流通體系,暢通數據國內大循環。
探索數據跨境流通規則的“中國方案”,暢通數據國際循環。近年來,美、歐、日等經濟體在加快構建各自數據跨境流通規則體系的同時,推動建立基于共同理念的全球數據跨境流通同盟,意圖搶占國際規則制定話語權。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世界各國人民前途所在。暢通數據國際循環,要從“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高度出發,以《全球數據安全倡議》為基礎,統籌國內數據治理與跨境數據流通的關系,加快構建發展和安全相協調的跨境數據流通規則體系,倡導合作開放、規范數據出境、便利數據入境、強化治理體系,將中國實踐轉化為對全球數據治理有益的國際規則,與各國一道探索互通有無、合作共贏的“正和博弈”新模式。
(作者: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發展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