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一些國有企業,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在總部一級做得比較好,再往下延伸則存在層層衰減問題”。《關于中央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著重對中央企業總部層面落實作出制度性規范的同時,對所屬基層企業落實也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中央企業所屬基層企業是中央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治理層級,既有中央企業的一些共性,也有基層的自身特點,尤其由于不同層級、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等因素所致,在貫徹落實《意見》中遇到一些實際問題,需要深入研究加以解決。
一、中央企業所屬基層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重要意義
黨是領導一切的,國有企業各個治理層級都不例外。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向基層企業延伸到底。
這是推動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公司治理各層級各環節、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的基本要求。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根”必須在基層扎深,“魂”也要在基層鑄牢。中央企業落實黨的領導,必須既從宏觀層面整體接受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領導,又在微觀層面包括基層企業黨委發揮領導作用,兩個層面有機貫通、不可或缺。只有貫通起來落實,才能確保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更加全面堅實,不斷鞏固黨在經濟領域的執政基礎。
這是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本質要求。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本質特征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公司治理各環節包括落實到基層企業。中央企業是黨領導的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層企業是中央企業公司治理向下延伸的重要層級。只有基層企業也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才能貫通中央企業公司治理整個體系,進而貫通于國家治理大體系。
這是促進新發展理念貫徹到底、全面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根本保證。中央企業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黨的領導是根本保證,這根“定海神針”必須牢牢扎深到基層。只有基層企業也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才能打通“最后一公里”,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企業貫徹落實到底,實現做強做優做大,肩負起“國之大者”責任擔當,不斷再立新功、再創佳績,充分發揮大國重器“頂梁柱”作用。
這是應對各類風險挑戰、打造世界一流企業的必然選擇。打造世界一流企業是新時代黨賦予國有企業的新使命,打造必須層層打造,一流必須全面一流,打造進程中也必將面臨諸多艱難險阻和大戰大考。只有基層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才能確保中央企業黨的領導層層堅強有力,帶領職工隊伍始終聽指揮、跟黨走,關鍵時刻拉得出、危急關頭打得贏;才能充分發揮獨特優勢,凝聚起打造世界一流的強大力量,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
這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不斷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的迫切需要。全面從嚴治黨的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向縱深發展必然要向基層延伸。全面從嚴治黨就要做到體系全貫穿、布局全包括、主體全覆蓋、領域全方位、責任全壓實、環節全盯緊、勤廉全追求、標本全治理、大小全受控、實施全過程。只有這些都傳導到神經末梢、都落實到基層,中央企業全面從嚴治黨才能整體有力有效。
二、中央企業所屬基層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實踐進展和主要問題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兩個一以貫之”的重要指示要求,中央企業和所屬基層企業在上級組織指導下,對基層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進行了持續探索,《意見》下發后抓緊跟進落實,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指導推進落實力度不斷加大。各企業強化《意見》宣傳貫徹,深入學習研討,深刻領會把握“兩個一以貫之”精神實質,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堅定性明顯增強。總部一級一手抓自身帶頭示范,將總部層面有效做法應用于基層企業;一手抓對基層企業的推動落實,有的成立工作專班推動,有的成立課題組攻關,有的分類開展試點,總結有效做法、梳理矛盾問題、研究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制定實施意見,修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基層企業結合各自實際,邊學習邊貫徹、邊探索邊完善,總體形成有序推進、深化落實的良好局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領導作用,在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加快高質量發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基層企業呈現出新氣象。
聚焦有機統一,公司治理結構日趨健全完善。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針對基層企業規模體量、業務領域、層級類型等方面的差異,堅持既統籌規范、又分層分類,著力完善基層治理結構體系,切實從組織、體制、制度上保證黨組織的領導地位和作用發揮。基層企業黨組織功能定位和建制匹配逐步理順,二級企業所設黨組織,屬于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具有人財物重大事項決策權限的基層單位所設黨組織,都明確發揮領導作用。基層法人治理結構逐步完善,設立董事會的,普遍加強董事選拔配備,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只設執行董事的,授權執行董事行使董事會相應權責。“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落實力度加大,推進黨委書記、董事長(執行董事)由一人擔任,有的探索實行黨委書記、分公司代表由一人擔任。
明晰權責界面,決策前置程序明顯規范優化。對基層企業治理主體權責、治理主體關系、前置決策程序等進行細化和優化,公司治理機制逐步完善落實。重點規范基層企業黨委決定重大事項清單、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許多企業還制訂授權董事長、執行董事、分公司代表、總經理決策事項清單,修訂“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清單和“內控權限指引”,治理主體權責界面進一步清晰明確。探索優化決策運行機制,設立董事會的子公司,總體按照《意見》明確的“六個步驟”程序運行;只設執行董事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等分支機構,大都實行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后,由執行董事確認決策(專題會議研究)或總經理辦公會決策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
深化融合互促,執行監督落實愈加有力有效。認真落實關于強化黨委在執行監督環節責任擔當的要求,努力促進執行落實到位、監督保障有力。許多企業加大導向、路徑、載體、機制探索,形成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自覺融合、深度融合、有效融合的融合互促新態勢。建立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機制,完善干部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擴大基層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凝聚增強了打造世界一流企業的強大合力。建立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強化“大監督”格局,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四風”樹新風措施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機制,嚴格執紀問責,監督效能得到強化。
立足堅強有力,基層黨委自身建設不斷加強。認真落實基層黨建各項制度措施,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干部隊伍素質能力有了新的提高。突出政治建設,建立“第一議題”制度,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有的企業大力打造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陣地。突出民主集中制建設,落實黨委“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要求。突出“一把手”隊伍建設,加強“一把手”培養選拔,開展能力提升專項培訓、梯隊人選持續培訓,采取掛職、交流、輪崗等措施,強化復合培養。
調研也發現,有些企業在某些方面與《意見》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認識還有些“堵塞點”。有的認為只要在總部一級落實黨的領導就行了,沒有必要向基層延伸,沒有必要管重大經營管理事項。二是治理體系還有些“斷盲點”。有的基層黨組織建制與功能定位不匹配,治理結構、治理主體不健全,領導體制不順暢,推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執行董事)“一肩挑”不到位。三是治理運行還有些“偏差點”。有的“議”和“定”權責界定不夠清晰,決策運行不夠規范,開“一攬子會”定事,“同質化”重復研究,對“四個是否”把關要求落實不力。四是執行監督還有些“虛弱點”。有的監督保障效能不夠強,存在“出資人監督遠、監事會監督軟、專業監督散、民主監督難”現象。五是能力素質還有些“短缺點”。有的干部抓班子、帶隊伍能力不足,“一把手”“一肩挑”挑得不硬朗,個別的甚至挑不起來。
三、推進中央企業所屬基層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對策建議
推進基層企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意見》為規范,不斷加大探索、狠抓落實。當前,需要切實抓好“五個推動”。
推動加深思想認識,切實把握根本遵循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才能保證落實到位。一要切實打通思想認識堵點,組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加強《意見》解讀和宣傳貫徹,促進思想認識再深化、再提升。二要牢牢把握重要遵循要求,包括“兩個一以貫之”這個基本遵循,“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這個基本原則,以及黨委“三個方面”的功能定位,“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重點看決策事項“四個是否”的把關要求。三要完整把握實現路徑,按照“黨建入章、主體嵌入、功能落細、雙進雙責、黨管干部、決策前置、把關到位、深度融合、監督考核、自身建設”等路徑體系謀劃推進,由“路線圖”變成“施工圖”。
推動完善治理體系,切實打牢作用發揮基礎。健全治理體系才能實現組織落實。一要明確黨組織功能定位“區分基線”,把“是不是分支機構或是否具有人財物重大事項決策權限單位”作為一條基線,以區分基層黨組織是發揮領導作用還是戰斗堡壘作用。界定為發揮領導作用的,應創造條件設立黨委,因黨員人數少、不符合設立黨委條件的,可由上級黨委在其單位設立黨工委以有利于發揮領導作用,具備條件時再改設黨委。二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健全基層黨組織,獨立法人企業應抓緊健全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的應明確授權執行董事行使董事會相應權責;非獨立法人企業,探索構建“分公司授權治理結構”,可設立“分公司代表委員會”,比照子公司董事會相應授權運行。三要加快完善領導體制,推動黨委書記、董事長(執行董事)由一人擔任全面到位,明確“交叉任職”具體要求,合理設定規模小、人數少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的職數與職位。
推動優化決策機制,切實保障前置把關到位。決策前置實質就是把關,把關到位須有機制保障。一要完善各治理主體工作規則,進一步具體明晰權責,制定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前置清單、決策清單、授權清單與“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清單銜接配套。二要優化決策程序,制定“六個步驟”配套措施,只設執行董事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經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后,可由執行董事確認決定下達《執行董事決定書》,必要時可召開執行董事專題會議。三要探索建立“四個是否”把關機制,扣緊“四個是否”細化把關基準,扣緊“清單方案”精準把關項點,扣緊“前置程序”壓實把關責任,形成“動議建議直接把、職能部門專業把、專家論證深入把、協同發力聯動把、溝通醞釀及時把、民主管理對接把、充分討論集體把、審議決定延伸把、有機貫通監督把、問責問效跟蹤把”的把關鏈條。
推動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增強執行監督效能。公司治理各環節形成閉環,才能整體有力有效。一要在執行有力上再下實功夫,把強組織盡責任、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帶隊伍、抓基層打基礎各項工作抓得更實,重點推動“深度融合互促”融得更實,思想文化工作做得更實,凝心聚力有更大成效。二要在監督到位上再下硬功夫,完善黨委全面監督、紀委專責監督、部門職能監督、基層日常監督、黨員群眾民主監督“五位一體”大監督體系,形成多維發力、效能疊加的大監督局面。三要在責任考核上再下嚴功夫,建立“一崗雙責”融合落實機制,配套完善各治理主體考核體系,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推動加強自身建設,切實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打鐵還須自身硬,各治理主體必須更加堅強有力。一要強化干部隊伍建設的統籌性,適應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要求,把黨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各治理主體都納入組織和領導班子建設,把各治理主體成員都納入干部管理范圍,做到組織、班子、隊伍統籌抓,黨員、干部、人才統籌抓,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統籌抓,不斷提升干部隊伍建設水平。二要強化治理主體建設的針對性,統分結合施策,切實提高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能力,提高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能力,提高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能力,提高監事會“嚴監督、保合規、維權益”能力。三要強化素質能力提升的復合性,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強化復合培養措施,實施“一把手”隊伍建設系統工程,確保“一肩挑”挑得起、挑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