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王文娟
2021年8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研究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他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在此之前,2020年10月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目標;在2021年1月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進入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必須更加注重共同富裕問題”;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共同富裕已然成為新時代改革發展的鮮明主題。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指出:“改革開放后,我們黨深刻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認識到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打破傳統體制束縛,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推動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這段話同樣有兩個深層次含義:一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政策是為實現共同富裕創造條件的,是接續奮斗的前一棒,主要解決的是發展質量不高的問題;二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成就進一步夯實了基礎、準備了條件,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條件基本成熟,主要解決的是如何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問題。準確把握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歷史性成就,對于接好新時代的“接力棒”、走好新的趕考之路,更好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校準了實現共同富裕的認知結構。改革開放以來,在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理性人意識、主人翁意識逐漸在整個社會普及,企業家精神、科學家精神逐漸覺醒并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做大蛋糕,解決我國發展質量不高的問題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新時代的發展呼喚以人為本的發展范式。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黨和政府著力推動“以物為本”向“以人為本”轉變,強化了中國共產黨人的精神譜系、新發展理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不斷校準人們對什么是高質量發展、依靠誰推動高質量發展和怎樣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認識,為走好新的趕考之路凝聚了新的思想共識。
二是優化了實現共同富裕的權利結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通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生產經營責任制、財政包干制等改革,有效調動了生產經營積極性、解決了很多發展質量不高的問題,逐步形成和發展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認識。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其中重要的含義就是所有權在產權結構中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八大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以來,黨和政府有效發揮使用權的決定性作用,在產權的細分和再組合上進行創新,對教育、醫療、金融等領域的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作出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如推進教師、醫生薪酬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開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等,推動相關領域向著更高質量、更公平的方向發展。
三是調整了實現共同富裕的利益結構。改革開放以來,各項改革舉措之所以能夠有效發揮激勵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剩余利潤的分配。在產權細分不足的條件下,剩余利潤主要分配給了投資者或企業家。但隨著使用權決定性作用的鞏固和發展,這一分配方式越來越不適應權利結構的變化,其激勵作用反過來又抑制了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事實上,剩余利潤是產權無法準確衡量的產物。隨著產權的技術衡量手段和制度衡量手段的協同發展,整個經濟系統的收益中可以歸為剩余利潤的比例在下降,系統收益的分配越來越成為一個社會制度設計的核心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逐步將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上升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就是要形成與新的權利結構相適應的利益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