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產業鏈是國民經濟體系中的一個規模很大的組成部分。我們通常所說的農業產業鏈其實是指食品產業鏈。根據實際的恩格爾系數推算,我國的食品產業鏈規模大約在15萬億人民幣左右。若要估算農業產業鏈的規模,還要考慮農產品的非食品工業的利用以及與中藥材生產有關的經濟構成,算起來規模會更大。提高農業產業鏈的經濟效率,不僅可以使全國百姓的吃飯成本相對降低,還可以通過勞動力市場向國民經濟的其他行業釋放更多勞動力,從而有利于擴大國民經濟整體規模,提升國家經濟發展質量。
近年來,我國農業產業鏈效率有長足進步。產業鏈上的資本準備程度日益提高,產業組織規模不斷增大,優秀產品品牌的市場占有率有了明顯提高,這些都是農業產業鏈效率提高的標志。特別是電商進入農產品流通領域后,農民擴大了市場活動半徑,建立了新的勞動時間的分配格局,就地就近兼業程度有所提高,使農業產業鏈的資源配置效率得以改善,農民收入有所提高。這些情況在菜鳥物流及拼多多平臺的有關資訊中有所反映。
但是,我國農業產業鏈的資源配置整體效率還不夠高,待解決的問題不少。從一些標志性的現象中我們可以看出問題。一是中國農產品市場的價格波動比較大,波動幅度超過農業發達國家的農產品市場。二是盡管我國農業勞動力成本低,但國內農產品價格卻高于國際市場,且農戶按競爭性工資計算成本時,農戶幾乎無盈利可言。三是我國農業產業鏈與農戶之間的關系的融合度低,農戶在農業產業鏈上兼業的機會少于農業發達國家,使農戶在農閑時間的機會成本難以得到補償。
提高我國農業產業鏈效率的辦法,當然需要農業產業鏈上每一個節點企業提高自己的經營水平,但這個還不夠;還需要大的政策系統做出適應性調整,一些系統性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要建立與農業產業鏈現代化相匹配的農戶合作經營制度,發育大型農戶專業合作社。農戶合作社要真正有價值,一是要把合作經營的重心放在地頭農業之外的農業產業鏈上;二是要突破村社邊界實現跨行政區發展,按產品品類組織大型合作組織;三是農戶與合作組織建立緊密關系,實現農戶的家庭農業經營與合作社之間的“產供銷加服”的一體化。這種合作組織才能適應農業產業鏈的現代化要求。我國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多是交易關系,兩者之間不能很好地在平抑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這一目標的達成中建立合作關系。這是我國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大于國際市場的主要原因。反觀農業發達國家,農戶合作組織的規模大、數量少;政府與合作組織、農戶及大學農研機構等建立良好關系,發揮對農業經濟全局的統籌協調作用。荷蘭把這種關系稱為“金三角”“銀三角”,可見其效力受重視程度。做大、做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的工作機制,可以過濾掉大量冗余信息,產生調控農業產業鏈的關鍵性參數,降低合作社與政府之間的交易成本,從而提高政策制定與運用效率。
其次,要正確引導農業產業鏈的價值創造節點的分布,解決價值重心過高問題。在農產品離開地頭后的加工、流通與服務環節中,除了零售與末端批發環節外,其他環節下沉到產地,以市鎮為中心形成農業綜合服務價值增值程度高的節點,有利于提高農業產業鏈綜合經濟效率。農業產中環節的生產性服務活動也是如此。依托我國現有建制鎮及一部分鄉政府所在地建設這類中心,是可取的辦法。農業發達國家的市鎮布局均衡程度比較高,每個中心的平均覆蓋范圍大體在100—250平方公里之間,在農業現代化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大都市區外圍地帶的市鎮密度可以大一些,例如像荷蘭,約每一百平方公里發展一座市鎮;農業比重較大的地區,市鎮布局可以適當稀疏一點,例如像美國,約每260平方公里發展一座市鎮。適應這個要求,我國應該支持農業產業鏈上的企業到市鎮投資。
第三,支持農戶要就地、就近兼業,增加農戶的有效工作日。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專業農戶也需要兼業,因為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特點,農閑時間的機會成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大于零。發達國家的現代規模化農場長期發生虧損但卻能繼續經營,與農戶家庭成員在農場之外兼業有關。農戶家庭成員如果沒有穩定的兼業機會,農場吸引人才務農就很困難。我認為,為農戶創造就地就近兼業機會,要比一般地號召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更有意義。目前我國對農戶的農業經營實行免稅政策,不論農場規模多大,既不收所得稅,也沒有營業稅。但我們對農產品加工企業、流通企業及其他農業服務企業是收稅的。可否根據一個企業擁有的吸收農戶兼業的崗位多少,實行稅收優惠?特別是能不能針對農民合作社給農戶提供兼業機會的能力,確定國家對合作社經營實行稅收優惠的依據?我以為這些政策有出臺的必要。當然,如果出臺這樣的政策,需要做細致的政策設計。
第四,采取綜合措施,增加市鎮人口規模,促進市鎮高質量發展。前面講到的農業產業鏈現代化的諸多條件如果要真正確立,需要一個更為根本的條件:以水平較高的人力資本裝備相關產業組織,即通常所說的吸引人才進入企業。但人才何以能在一個市鎮落腳?這是一個現實問題,因為不可能強制人才到市鎮投資創業。僅僅靠農業產業鏈下沉到鄉村,不足以形成合理的市鎮規模。市鎮規模不合理,人口過少,公共服務水平就上不去,就不能吸引人才,農業需要的白領在鄉村就不能扎根,市鎮的服務中心作用就發揮不了,鄉村振興也就缺了真正的龍頭。我國市鎮的現狀,除了長三角、珠三角少數地區,大多發展質量很差,其突出特征是市鎮的人口規模小,公共服務水平低。我國市鎮建成區平均人口規模不到1萬人。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可以考慮的政策之外,還可以在土地管理政策上做調整。四川瀘縣探索的鎮域內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設用地收益與土地指標出讓村莊的社員利益掛鉤這種“雙掛鉤”政策值得推廣。在不占用農地及建設用地合理規劃的前提下,村莊建設用地轉讓也可以擴大范圍,允許城市居民獲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建設擁有產權的私家住房。市鎮設施建設標準,包括學校、醫院及其他文化體育機構的設立,都應該適應現有城市建設標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發展目標,應該具體化為市鎮對其輻射范圍的農戶提供高質量服務,達成市鎮高質量服務農戶的“可及性”目標,而不是在小型的農戶居民點勉強建立一些維護成本高的服務設施。
政府在以上四個方面實現政策發力,相信農業產業鏈效率應會有大的提高,但這些政策微調會不會違反WTO的有關貿易條款?當然不會。支持農戶合作社發展是歐美普遍實行的政策,其他涉及城鄉產業與人口布局的政策更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是對資源配置扭曲的矯正,符合WTO的“綠箱”政策。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涉農企業會有更好的市場競爭空間,獲得更大發展活力。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