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應對氣候變化帶來對可持續發展的關切,使得城市可持續發展問題成為前沿問題之一。中國正在進行并將繼續進行快速的城鎮化過程,同時不斷提升城鎮化質量和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然而,中國城市與相當一些亞太國家及地區的城市均在一定程度上面臨著全球碳減排目標的壓力和自身發展帶來的挑戰。面對這樣的挑戰,利用一種相對綜合的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定方案,有助于協調城市各個方面和各利益相關群體,同時積極調動市民成為城市可持續發展過程的參與者,從而提升中國和亞太國家及地區的城市可持續發展質量。
【關鍵詞】氣候變化 城市可持續發展 總體規劃 包容發展
【中圖分類號】TU98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04.008
背景
面對氣候變化,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為代表的對人類未來的展望,使得可持續發展問題與城市化過程的適應能力聯系在一起。作為承載人類文化與科技發展成果的最重要平臺,城市已經成為解決可持續問題的前沿[1]。根據世界銀行(WB)的統計,城市貢獻的財富總量占全球65%以上,但同時也消耗了全球65%以上的能源,并制造了約占全球總量70%的溫室氣體[2]。面對嚴峻的氣候變化形勢,城市可持續發展問題在全球范圍內受到關注。早在1993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1989年建立的區域性經濟論壇,就表達了對未來可持續發展與環境和能源關系的關切,并指出這對該地區未來穩定、安全和發展的積極意義[3]。2015年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第二十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宣言中更指出,快速城鎮化過程中,環境、創新、協調發展等,對于亞太地區國家穩定發展和增長的影響[4]。因此,在中國乃至整個亞太地區的城市化過程中,城市可持續發展都是未來指導城市發展的重要理念。
快速城鎮化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理念對城市規劃設計和評價具有重要影響。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40余年快速經濟發展和工業化過程中,城市化率實現了驚人的增長,由1978年的17.92%提升到2018年的59.58%[5],并呈現繼續上升態勢。中國的制造業和人民生活發生巨大變化,也導致了資源環境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等一系列問題。盡管中國已在生態城市、低碳城市、緊湊城市、智慧城市、花園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層面進行大量探索,并且取得相應成績。但仍應看到,這些對中國城市未來發展的探索更多局限、強調或評價某一個領域對城市發展的貢獻,缺乏全局性的引導和評價。
城市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城市城市可持續性和城市可持續發展是城市可持續發展領域常常反復出現的三個詞,雖然容易造成混淆,但它們對如何更好理解城市可持續發展評價問題具有重要意義。綜合其他專家學者的觀點[6][7],首先,可持續城市作為城市發展的最終目標而存在,即人類對未來發展設定的愿景。然而到目前為止,可持續城市的概念仍然顯得模糊,全球的學者都尚未給出十分明確的具體定義[8],但大致可理解為能夠兼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城市。這種相對模糊、動態、可變的概念,給不同利益相關群體創造了從不同角度詮釋可持續城市的機會,并依照各個城市自身的發展來確定發展目標;城市可持續發展是指從基于現實情況發展的原點走向可持續城市的過程;城市可持續性表示城市在某一個階段的現實狀態,用于評價可持續發展水平。因此,對于包括規劃和評價在內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工作都是圍繞提升城市可持續性展開的,通過設定某個時間點城市可持續性目標值,實現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設定和評價,來審視城市可持續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和取得的成果。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起源于歐美發達經濟體,這一領域的早期探索都在歐美地區完成。經歷30余年探索之后,雖然城市可持續的概念仍在不斷發展完善,但其可能涉及的維度卻存在相當一致的基礎觀念——包含環境、社會和經濟三個基本部分,且產生三種相對最具影響力的方法論,即三支柱方法、生態學方法和資本方法[9]。除資本方法外,前兩種方法都將生活的現實世界抽象為由環境、社會和經濟三方面組成的模型,不同之處在于對三個組成包含關系的理解和設定(如圖1)。因此,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多被從這三個方面著手研究。在上述方法論指導下,發展規劃應轉變為更加綜合的形式,而不是僅僅拘泥于傳統的物質空間概念,應更加重視軟性因素和居民行為對城市產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