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系統概括的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本質內涵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成果,是在近代以來艱辛探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道路中、在我們黨帶領人民建立和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偉大實踐中形成的。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的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從根本上說,歸因于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能夠為社會生產力發展提供強大動力、為社會活力增強提供廣闊空間。歷史和實踐證明,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只有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才能最大程度發揮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優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進一步堅定了我們的制度自信。制度自信是在歷史、國際、實踐的比較中增強的,是在人民的擁護支持中鞏固的,是在制度逐步完善、成熟、定型中提升的。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是堅定制度自信的基本依據。我們要在實踐中充分發揮這些顯著優勢,為制度自信夯實基礎、打牢根底。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就是從制度建設和制度實踐層面固本強基、堅定制度自信的過程。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在這一轉化過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顯著優勢充分彰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顯著優勢充分發揮,制度自信也隨之增強。同時應當看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尚未成熟定型,需要不斷發展完善。通過制度改革和制度創新激發制度活力,不斷賦予治理體系新的生機和活力,就能不斷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治理能力轉化為治理實效,又會成為堅定制度自信的新動力。
習近平同志強調,我們要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和利益固化藩籬,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新時代改革開放能否取得成功,深層次體制機制矛盾和問題能否順利解決,直接關系到制度自信能否鞏固和增強。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強大牽引,增強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自覺性,繼續深化各領域各方面體制機制改革,必將不斷堅定我們的制度自信。
《決定》第一次系統描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圖譜”,對制度建設進行總體謀劃、系統安排,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必將大大促進我國國家制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提升與治理效能的增強。制度自信源自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成就。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將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顯著優勢的最有力證明,也將為制度自信提供最有力支持。
制度自信的核心問題,是對中國共產黨人初心和使命矢志不渝的信念,對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堅定不移的信仰。習近平同志指出:“我們黨作為百年大黨,如何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遠得到人民擁護和支持,如何實現長期執政,是我們必須回答好、解決好的一個根本性問題。”我們黨作為執政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前途命運與黨的前途命運密切相關,必須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宏觀視野和總體構建出發回答好這個“百年之問”。《決定》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這賦予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建設以初心和使命這一靈魂,將黨的思想建設與黨的制度建設統一起來。
(作者為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大學基地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