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有企業改革“再出發”的重要特征,是依據國有資本配置及其所發揮功能進行“分類”施策,推進改革不斷深化。
筆者在對“分類”改革進行理論分析的基礎上,聯系改革實踐的推進內容,認為有了“分類”,還要“分層”。這樣的“分層”表現在三個方面:在明確“終極出資人”出資行為基礎上派生的出資鏈條治理權力的分層;配合“分類”取向,聯系產業體系和技術體系不同環節層次,選擇國有資本配置重點和動態優化舉措;在明晰公有資本的“終極所有者”概念基礎上,結合政府財政賬戶體系,需要對不同政府層級的公有資產配置運營內容和管理方式加以分層。
而隨著“分類”“分層”改革進程的深化,也呼吁經濟理論有新的突破和創新。
“分類”舉措打開深化改革新空間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對國有企業實行“分類”改革,打開深化改革的新空間。
《指導意見》明確對現存的國有企業要進行“分類”,在分類的基礎上選擇不同的改革舉措。對于“分類”的理解認識,實際上包含了對于國有資本的現有配置需要結合資本所處的產業領域加以分類施策,使國有資本配置與相關產業領域的技術和市場結構特點結合起來,使之符合國有資本配置的產業領域的功能特性,兼顧了“國有資本”與“產業領域”兩個方面的經濟含義,這當然是一種更加貼近現實經濟運行特點的認識深化,也是在總結前期改革動作的經驗基礎上的新的改革動作。
有了分類就有了對于不同行業國有企業改革舉措的區別,而不是“大呼隆”“蘿卜青菜一鍋煮”,顯然是有助于改革舉措更具精確性、針對性,從而提高改革措施解決問題的效應。因此,必須充分肯定“分類”對于推進改革深化的積極意義。
跨出這一步,在明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作為深化改革新的“突破口”的總體方向基礎上,將現實經濟生活中國有企業分出了“商業類”與“公益類”,商業類中根據國有資本所處領域的產業功能和市場可競爭性特點又進一步細分為商業A類、B類,這樣有助于在深化改革中確定引入非公有制資本的規模數量和占股比例。之所以有這樣的再細分,其中所蘊含的道理還有,現代公司股權結構的設置是決定和影響公司治理的主要經濟因素。
毫無疑問,《指導意見》對推進企業制度創新是下了功夫的,其著力于制度創新的推進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面:
第一,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以此作為深化企業改革的“突破口”,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第二,從“管資產”轉向“管資本”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創新,以管理對象和內容的變化促成管理工作方式和管理目標的變化。第三,組建國有資本投資、經營公司,創新國有資本經營制度。第四,帶動對于國有企業領導人分類分層次的管理問題的解決,促成對經營人才的市場化評價。第五,促成經營者和員工激勵制度創新。
“分類”的邊界取決于市場發育水平
我們都喜歡將國資國企改革一并表述,其實兩個關鍵詞涵蓋的不是同一個問題。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問題,需要轉向以資本的價值增值能力為工作目標;國有企業的改革是組織對象問題,所以是一個資本在什么領域,以多大規模配置,以什么方式配置的問題。
可以說,有了分類歸屬,相應的考核內容和指標標準內容也就有了確定的依據。但是,具體操作中,落實“分類”歸屬不僅僅是企業對象,還有企業業務結構和承擔具體業務的歷史因素的清理問題,會影響“分類”改革的實際效應。
比如,某地將所屬國企分成了三類,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A企業明確在競爭性領域,相對強化促進了其走整體上市的路,帶動了整個組織體系、業務體系考核變革。但出現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作為當地最有實力的國有企業之一,A企業以往不同時期也承接了在當時情況下政府交辦的某些特別的任務,有些出資投資并不一定追求回報。這也恰恰體現出國有企業在宏觀經濟運行中能夠發揮的特殊功能。在這一輪改革中,A企業明確歸類于競爭性行列,自然其接受考核的第一指標就是營利。在這樣的考核約束下,其資產總量中屬于“歷史負擔”這部分資產數量,是否進入資本經營責任范圍,就成為一個需要區別認定的具體問題。在明確劃定分類的情況下,對部分業務應加以單列,不納入總體的考核內容。
這個案例給我們一個啟發,就是傳統體制下的國有企業在某個經濟周期環境下,承擔某個不屬于企業經營必須承擔的社會事務,在新的對企業經營活動歸類確定考核目標基數時,需要予以區別隔離,也就是業務結構的“分層次”處理。正是由于企業既有承擔的經營業務和財務結構,在接受分類的時候,往往很難分解其承擔的某些“副業”負擔,最終也就很難使用客觀的嚴格的指標考核手段對企業進行評價。正是由于這種原因,有可能會影響“分類”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可以說,“分類”本身還存在著不確定性,因為分類要找到“類”的邊界,“類”的邊界取決于市場發育水平。況且,從動態來考察市場發育,“類”的邊界也是移動變化的。因為隨著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化,會造成“類”的邊界移動,所以“類”的區分不可能一蹴而就,這也是“分類”改革的難點。
“分類”改革需要“分層”機制配合
“分類”改革碰到掣肘時,就需要“分層”機制的配合。這里主要強調的是,由投資鏈條延展派生的產權關系層級、國有資本投資重點選擇與產業領域層次,以及和“終極出資人”身份相關的政府行政層級三種形式的“分層”管理國有資本配置問題。
首先,在明確“終極出資人”出資行為基礎上派生的出資鏈條治理權力的分層。
現實經濟生活中,投資者手中所掌握的是一定數量的“價值資本”(貨幣價值數量),出資投放于某個產業領域的具體承擔經營活動的企業組織,依法注冊成立“企業法人”。這一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治理規范,會產生對外投資,由此表現為投資產權能力的派生。善于經營的企業,正是通過這種項目發現和組建“子企業”形式,調度和吸引其他社會資本共同聯合出資,放大自身的資本運營能力。組建新企業的“發起人”以開放股權參與機會,相應具有動員利用社會資本的“收獲”,形成不同投資者相互之間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衡”的關系,有利于保留優化治理結構積極“通道”。
然而,產權鏈條最終要追溯到究竟“初始產權主體”(最終所有人)是誰,這里存在著所謂“初始產權”(最終產權歸屬主體)和“派生產權”(接受投資使用資產的產權主體)之間的關系。
我們不難發現,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聯系產業領域的投資機會而言,實質上涉及產業領域的開放問題。當初始產權即“終極產權”主體得以明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與堅持公有制原則,是在兩個不同層次上,兩者可以并行不悖。誠然,產業領域的開放,還涉及產業領域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地位、產業開放可能產生的市場穩定性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因素,這些因素有人將其概括表述為“產業安全”問題。這也就是國有資本管理改革與企業改革走向深化的結合點。
在這里,我們所強調“分層”工作重點,是要在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同時,解決好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相容性。按照堅持終極所有權的公有制性質的思路,國有資本投資主體一般采取投資公司或主權投資基金形式,保持在價值資本管理上的靈活性。根據明晰國有資本最終控制人的要求,聯系各級財政能力為載體的多層次政府主體存在,由此就提出公有制屬性的所有權與中國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五級政府主體相一致的財政賬戶體系結構,表現為中央政府所有權、省市政府所有權、地市政府所有權、縣政府所有權直至鄉鎮政府所有權。
解決了終極所有權層次主體,才能解決好在同一投資產權鏈條,究竟“混”在什么層次才具有關鍵和根本性意義。混合所有制企業本身是多個“出資”主體合作生成的“用資”主體,是所有權的投放運營實現的組織對象。出資者(所有者)在股東大會上說話,推舉派出董事(產權代表)參與公司治理。與此相關聯,加快組建國有資本經營公司的改革任務內容就順其自然地擺在了改革任務配套的工作內容清單之中。組建接受授權經營國有資本的市場主體,具體承擔行使出資人權利的當事人,結合弄清楚“出資”“用資”關系,也就不難理解堅持公有制和推行混合經濟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有些人不理解這種出資用資關系,甚至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慢慢要否定公有制”。顯然,這種看法是不懂得“所有權實現理論”,不懂得“名義的或貨幣的所有權”與“實際的使用權”即“法人所有權”之間所發生的分離,不懂得現代產權因投資行為可能不斷“派生”。
而在改革推進到國有資本的經營主要由國有資本經營公司承擔時,圍繞產業安全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為目標的國有資本經營公司,一方面根據市場化條件和國家經濟發展的階段任務目標,發揮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的作用,同時又可以根據市場環境特點和經濟運行動態特點,做出決策判斷,運用“進入”“退出”的靈活性發揮經營活動的市場活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對圍繞所有權實現具體形式和路徑全面的理解,就可能出現推進混合所制改革行動上,存在“為混而混”的現象。實際上,混改的推進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應該既“急不得、快不得”、又“等不得、慢不得”,既緊迫又需要特別謹慎。如果急于推行,缺乏市場環境的公平性條件,極有可能造成“偽混”或“為混而混”。說到底,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個需要創造出更加充分嚴苛的外部條件的長期努力才能實現的改革任務。
綜上,在明晰“終極所有權”主體的基礎上,對于投資行為的責任鏈條加以分層,不僅促成終極所有權經營主體的身份清晰,也能夠為投資場合的治理提供根據,有助于作為“用資人”場合的企業治理結構的合理化和不斷優化,通過“出資人”“用資人”關系形成更加清晰的產權責任關系,賦予企業法人更大更多的經營決策自主權,以加強提高企業決策的靈活性,提高企業的經營活力。
其次,配合“分類”取向,聯系產業體系和技術體系不同環節層次,選擇國有資本配置重點和動態優化舉措。
國有資本的配置投資重點項目,需要聯系產業體系和產業技術鏈條層次環節考慮,更多地選擇在基礎產業和上游技術層次上布局,在研發等具有外部溢出正效應的共享技術和基礎設施等產業體系和技術鏈條層次上多投入、多用力,為塑造產業生態環境多投入,以發揮國有資本的主導作用。考慮到與“分類”思路相結合,國有資本終極所有者主體,需要根據自身所掌握的資本規模能力、產業發展的階段目標和社會資本市場環境,選擇在產業技術鏈條的不同層次上投放國有資本,以帶動影響其他社會資本進行開放性合作,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到創新驅動的發展軌道上來。
再次,在明晰公有資本的“終極所有者”概念基礎上,結合政府財政賬戶體系,需要對不同政府層級的公有資產配置運營內容和管理方式加以分層。
客觀上說,全社會國有資本管理體系,不是以“條管理”形式出現,也不能用“條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所發揮的是專門職能對全社會范圍的“國有資產”管理加以指導,這也符合處理中央地方關系的基本原則。正是因為以五級政府財政所承擔的政府賬戶功能,我們可以將中央政府、省市政府和地市政府財政賬戶所管理的公有資產歸為“國有資產”范疇;縣級財政和鄉鎮政府財政賬戶所管理的資產,作為地方公共資產,參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鑒于縣鄉的行政層級,其日常工作內容更多地與基層群眾的生產生活相關聯,他們所掌握的公有資產必然更多地與自身區域工作內容相結合。因此,國有資產“分級管理”的體制安排,形成了“新國資管理組織體系”。
在明確“分類”的基礎上,引入對國有資產的“分層”管理,以推進國有資產配置運營管理更好地與市場經濟的“活性”相融合,使“混合所有制”改革動作更加扎實、更加穩健有力。
深化國企改革呼喚經濟理論創新
國有企業改革不是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具體的改革內容展開涉及“四性”特點。
第一,政策上的敏感性。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與堅持公有制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工作內容,兩者可以并行不悖。而且,通過對國有資本的價值型管理,以價值股權投資投放國有資本,使具體承擔市場經營活動的企業以混合所有制面貌出現,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國際慣例,將公有制實現形式與市場經濟相融合。
第二,關于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與產業領域開放,從而涉及“產業的安全性”問題。毋庸置疑,產業的開放需要謹慎為之,確實有一個產業經濟安全性需要嚴肅對待處理,不能盲目冒進。從這個意義上說,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急不得的事情。對此要有充分的認識,要以平和的心理對待。條件不具備情況下的“混改”必然會存在資產定價不準的“資產流失”問題。
第三,基于公有制的基本屬性,對于改革的舉措和改革效果的評價,改革成果的民眾共享,與全體民眾相關,由此必然涉及“民生的關切性”。因此,需要深入推進配套改革,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防止“機會”錯配和“利益輸送”所引起的社會問題。
第四,“混改”操作配套要求的復雜性。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務所涉及的相關配套和市場因素不是一個簡單的產權多元化問題。如何充分揭示和處理好改革舉措的協調、措施效應的遞進和相伴風險的消解,十分復雜,不能簡單地用完成“任務”方式安排,需要穩健為之。
而我們既有的相關理論存量,以及與這種理論存量相聯系的行為慣性,都是改革必須解決的“路徑依賴”的牽扯力量。因此,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需要在理論上有新的突破。只有在理論認識突破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塑造出國有資本的出資主體,解決好由誰出面處理“混”的問題,“混改”以后的國有產權經營維護問題,以及結合經濟發展階段目標和市場環境變化機會的國有資本的靈活進退操作問題。
(作者系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張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