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過程中,我們應以唯物辯證法考察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內外因素,通過提升農村人口素質、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發展農村教育文化等方式,破解鄉村振興實現的內部困境;通過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大對農村的扶持力度等途徑,化解制約鄉村振興實現的外部矛盾,以內外并重、統籌兼顧的方式促進鄉村社會的繁榮發展。
【關鍵詞】鄉村振興 協同發展 農村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總量、發展水平不斷提升,人民生活質量明顯改善。與此同時,我們仍面臨著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市場發育不健全、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等問題。為了解決不平衡問題、促進城鄉融合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了以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和諧為主要內容的鄉村振興戰略,強調“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對此,我們應以唯物辯證法考察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內外因素,在統籌兼顧、內外并重中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內部因素
農民、農業和農村是影響鄉村振興的內在因素,也是決定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效果的主要力量,只有充分調動農民的主體性和創造性,才能夠更好地實現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繁榮的目標。從唯物辯證法視角來看,當前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內部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
首先,農村人口結構失衡。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高速發展,使得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涌入城市,老人、兒童、婦女等留守鄉村,部分農村地區呈現出空心化、老齡化發展趨勢,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業現代化進程。此外,由于城鄉發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響,一些農村學生將“跳農門”作為人生理想,在接受高等教育后在城市安家落戶,使得農村知識精英流失,加劇了城鄉發展的兩極分化。在青壯年勞動力和優秀人才不斷流失的情況下,農村人口素質不斷下降、人口結構失衡等問題逐漸凸顯,阻礙了鄉村振興的實現。
其次,農村產業發展落后。當前,我國一些地區的農業發展滯后,生產效率較低。農業發展滯后不僅表現為現代化程度較低、生產能力較差,還表現為農產品結構不合理、生產成本較高、初級農產品比重較大,導致我國農業綜合效益較低、缺乏市場競爭力。此外,由于大量青壯年勞動力涌入城市,農村土地閑置、撂荒等問題比較突出,土地資源利用率低下;由于生產資金和技術投入不足,農業產業化和規模化程度較低,影響了農業可持續發展。
最后,農村文化教育落后。在城鄉二元結構體制的影響下,農村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滯后,影響了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開展。比如,由于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流入城市,一些孩子成為留守兒童,面臨家庭教育缺失、學習能力較差、社會適應能力較弱等問題,影響了農村人口素質的提升。此外,一些地區的職業教育培訓體系尚不完善,不能為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也不能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充分的技術支持。同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傳統鄉村文化賴以生存的社會土壤不復存在,質樸、淳厚的鄉土文化漸漸消失,而與工業文明、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鄉村文化尚未形成,影響了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外部因素
鄉村振興的實現不僅與農村經濟發展、人口素質提升等內部因素密切相關,還與城市化、工業化、網絡化等外部因素聯系密切。因此,我們應深入探析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外部因素。
首先,以工業化為導向的國家戰略。新中國成立初期,為保證工業化進程的有效推進,我國制定了計劃經濟體制,同時實行人民公社化制度。在這種政策導向下,資源、人才等流向城市和工業領域,使得城市和農村的二元化格局逐漸形成,農業落后、農民貧窮、農村衰落的“三農”問題逐漸凸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堅持在宏觀調控中加強和保護農業發展,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為農村改革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但是,“三農”問題積重難返,很難在短期內徹底改善農村的發展現狀。此外,從產業屬性上來看,農業仍處于劣勢地位,很難與制造業、服務業等進行競爭。
其次,以城市化為導向的發展政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行了波瀾壯闊的城鎮化建設,城市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但農村發展卻落后于城市。比如,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為城市發展作出巨大貢獻,但其卻不能在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最后,以市場化為中心的經濟改革。市場經濟是以效率為中心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市場經濟發展中,城市和工業往往具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能夠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率,這促使人口、資金、技術等資源更多地流向城市和工業領域,從而導致了農村發展滯后問題。同時,由于我國農業發展面臨著人多地少、分散經營、“靠天吃飯”等問題,難以實現規模化和產業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常處于劣勢,因此,農業的現代化程度遠落后于工業。
內外協同發力,促進鄉村振興
一方面,應著力破解鄉村振興實現的內部困境。首先,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比如,針對農產品供給結構不合理、無效供給較多等問題,推動農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綠色農業、有機農業等的比重。同時,還可以充分借助“互聯網+”模式,拓展農產品銷售市場。其次,優化農村人口結構。應以政策扶持、人才培養、人才引進等方式,改善農村人口結構。比如,應吸引農民工、大學生等返鄉創業,加大對鄉村醫生、現代農民、農業技術員等人才的培養力度,為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持。最后,發展農村文教事業。應將推動農村教育和文化發展作為鄉村振興的內在動力,不斷促進農村文教事業的發展。比如,應改善農村地區的辦學條件,解決好貧困學生的受教育問題;應發展農村職業教育,著力培養技術人才;應加強鄉村文化開發,打造以鄉土文化為主的文化旅游產業;應形成具有鄉土特色和地域風情的農村文化品牌,等等。
另一方面,應化解制約鄉村振興實現的外部矛盾。首先,應堅持農村優先的發展戰略。政府應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等的投入力度,為農村發展提供政策、資金支持。比如,應開展農村環境治理活動,改善農村地區的居住環境。其次,應著力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政府應不斷深化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消除城鄉在就業、醫療、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差異,構建城鄉統籌兼顧的發展機制,為鄉村振興提供制度支持。再次,應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流向農村,整合社會資源,為農村發展賦能。最后,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教育、文化、生態保護等方面的作用。
總之,鄉村振興戰略是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回應,也是傳承鄉村文明、促進城鄉融合的重要途徑,對于振興農村經濟、優化農村治理、發展現代農業等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我們應深入分析影響鄉村振興實現的各種因素,以內外并重、統籌兼顧的方式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促進鄉村社會的繁榮發展。
(作者為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委員會黨校(上海市浦東新區行政學院)科研處教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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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賀文華:《鄉村振興:新時代城鄉融合發展的邏輯》,《當代農村財經》,2018年第10期。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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