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為了實現黨內法規制度與國家法律的有效銜接,需要進一步加快提升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為此,必須牢牢堅持忠實執行、合法執行、公開透明、權責一致等原則,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強化黨內法規制度認同、加強紀委執行能力、健全黨內巡視制度,不斷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
【關鍵詞】黨內法規制度 執行力 依規治黨 【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依法治黨、依規治黨提升到新高度,通過不斷提升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進一步提升全面從嚴治黨水平,使黨內政治生態得到根本好轉。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隨著《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的印發,黨內法規制度與國家法律的銜接更進了一步。但同時也應看到,提升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是一項長期的復雜工程。推動黨內政治生活法治化進程,需要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建設“永遠在路上”。
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要遵循五大原則
為有效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在執行黨內法規制度過程中必須牢牢堅持忠實執行、合法執行、公開透明、責權一致以及注重效率等原則,精準打擊違反黨內法規制度的行為。
忠實執行原則。忠實執行黨內法規制度,才能用黨內法規制度有效規范黨員行為。一般來講,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度越大,執行效果就越好;相反,倘若在執行過程中不夠規范,不僅會造成人力和時間的極大浪費,還會削弱黨內法規制度的效能。可以說,唯有忠實執行黨內法規制度,才能有效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權威,全體黨員才會嚴格將黨內法規制度作為自身的行為規范。
合法執行原則。在黨內法規制度執行過程中,執行主體的確定與執行權的運用必須要合乎法律要求。一方面,各級紀檢機關作為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主體,其設立要合乎法律規范。黨章對各級紀檢機關的基本職權有細致規定,這為紀檢機關順利開展工作提供了依據和保障。同時,各級紀檢機關行使執行權同樣要合乎法律要求,要尊重法治精神,維護公共利益,盡可能維護黨員基本權益。
公開透明原則。紀委在執行黨內法規制度時,需要向全體黨員和廣大群眾公布執行時間、過程以及處理結果等信息。一方面,這有助于監督紀委的執行行為,避免“暗箱操作”、利益交換等現象的出現,督促其合法行使權力,提升執行行為的透明度與規范性。另一方面,這有助于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使得黨組織或黨員在對處理結果產生異議時能夠發起申訴,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增強執行行為的公開性與透明性,使得廣大群眾能夠隨時關注、了解黨內法規制度執行過程,在潛移默化中養成良好的法治意識。
權責一致原則。在執行黨內法規制度時,紀檢機關所負的責任和所持的權力需一致,即權責一致。權責一致是黨內法規制度有效執行的必要前提。這里的“責任”分為積極責任與消極責任。積極責任主要指紀委的本職工作。紀委肩負執行黨內法規制度的責任,履行責任必然需要相應的權力。但如果獲得的權力大于或小于其責任范圍,紀檢機關的權力就無法與責任相匹配,這可能滋生亂作為或不作為現象。消極責任則指不履行積極責任時需承擔的后果。可以將消極責任視為履行積極責任的重要保障,從而保障警示作用的充分發揮。
注重效率原則。在黨內法規制度執行過程中,紀檢機關應當優先考慮效率問題。堅持效率原則,要求紀檢機關在工作中反應敏捷,對于來自黨內或社會群眾的檢舉信息,應當及時甄別其真偽,對于確實存在違反黨內法規制度情況的黨員或黨組織,應當盡快調查取證,并視具體情況及時公布處理結果,確保監督執紀的高效性。此外,堅持注重效率原則,還要求紀檢機關以最低的執行投入取得最佳的執行效果,這就要在事前做好可行性分析,把握執行過程中的側重點,減少不必要的環節,確保執行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強化黨內法規制度認同、加強紀委執行能力、健全黨內巡視制度,不斷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為了實現黨內法規制度與國家法律的有效銜接,需要進一步加快提升黨內法規制度的執行力。完善黨內法規制度是提升黨內法規制度執行力的重要前提。首先,對于一些明顯不合時宜的法規制度,要及時修正。例如,對于無法適應現實情況或表述不夠清楚的條文,應予以修改;對于違背現行黨章或偏離黨的綱領路線的條文,應予以廢止;對于執行對象已不存在、已超出適用期或已無執行意義的條文,應宣布失效。其次,應做好規劃和起草工作。在做好中長期規劃的同時,還要做好年度規劃,促進黨內法規制度制定主體之間協調合作,明確各項法規制度之間的界限。最后,要做好審査與備案工作,要審查黨內法規制度制定主體的資質和黨內法規制度內容的合理性,以及黨內法規制度與上位法和同位法是否一致。做到及時報備、及時反饋,保障黨內法規制度的高質量執行。
強化黨內法規制度認同。黨內法規制度的有效執行,還需要得到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認同。要強化這種認同感,一是要進一步優化黨內法規制度的宣傳教育渠道,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手段,既要用好墻報、板報、宣傳欄等傳統宣傳方式,又要用好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手段。二是要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的帶頭示范作用,讓黨員領導干部先學先知,自覺遵守、積極踐行黨內法規制度。
加強紀委執行能力,關鍵要提升紀委的自主性,將紀檢機關人事關系、財政支出等事務的管理權限交予上級黨委,避免同級黨委對紀委的執行活動產生阻礙。對于同級黨委干預紀委審查工作的行為,需做好備案,并將備案作為干預者的考評依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尤其要進一步強化紀委的自我管理。這一方面需要不斷優化管理方式,上級紀檢機關應結合實際情況組建專門的督查小組,不定期巡視下級紀委的執行行為,針對指向下級紀檢機關的舉報展開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及時反饋,同時要定期向上級紀委匯報工作。另一方面,需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對于個別政治立場不堅定、道德品行不端正、知規違規的紀檢工作人員,要嚴格執紀問責,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特別是針對情節較重者,必須堅決予以清退,如有違法行為還需要轉交司法機關。
不斷健全黨內巡視制度。一方面,要正確、全面認識巡視工作,應認識到,巡視的目的在于發現問題,找出隱患,協助下級黨組織在制度的軌道上良好運行,重點在于監察下級黨組織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情況,而不能對下級黨組織的正常工作進行干預,對于確實存在問題的人和事,應及時移送紀檢機關或政法機關進行審查。另一方面,要做到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明察,需要紀檢機關將巡視目的明確通知被巡視單位,并向社會公開舉報郵箱、電話等渠道,以便接受社會舉報監督。就暗訪而言,則需要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收集違反黨內法規制度的確鑿證據,有效維護受訪者的隱私。
(作者為延安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新華網,2017年10月27日。
②王建芹、農云貴:《科學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三條進路——學習黨的十九大報告關于黨內法規建設的論述》,《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2017年第6期。
③楊云成、張希賢:《十八大以來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成績、特點與啟示》,《湖湘論壇》,2018年第1期。
④谷鑫賀、王國柱:《增強黨內法規執行力路徑探析》,《行政與法》,2018年第9期。
責編/趙橙涔 美編/于珊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