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健康是國家和社會的財富,是個人的福祉。當前健康中國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需要不斷完善及發展。創新健康治理體系,推進健康中國戰略,需要切實樹立健康治理的理念,轉變健康服務模式,建立整合型、協同型健康服務體系,以立法形式明確各治理主體的責任。
【關鍵詞】健康治理 健康中國 人民健康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健康是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和根基,人民的美好生活首先是健康生活。在2016年8月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了新形勢下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大意義,強調“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承諾“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并把健康中國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目前,一些群眾美好生活的健康需要尚未得到滿足,均衡而充分地滿足人民的健康需要已成為健康中國戰略的重要使命,也是國家健康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目標指向和根本歸宿。為此,需要根據現實國情適時創新健康治理體系,通過建設現代化的國家健康治理體系,推進健康中國戰略的實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健康需要。
當前我國圍繞健康治理創新的主要爭議
第一,政府主導與市場主導之爭。政府主導派認為醫療體制出現問題的原因在于過度市場化,改革的關鍵是強化政府責任;而市場主導派則認為醫療體制出現問題的原因在于市場競爭不足,改革的重點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政府主導派認為應讓醫療事業回歸公益性和非營利性,保持公立醫院占多數的現狀,增加國家對公立醫院的投入,實現全民醫療保障,使老百姓獲得健康服務的社會權利。市場主導派認為應把提供醫療服務的責任留給市場,政府應將資金投入到醫療保險補貼或購買服務上,激勵公眾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同時,應推動健康服務市場的發展,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健康領域,增加健康服務供給。
第二,公平與效率之爭。基于健康資源有限性與公眾健康需要無限性之間的矛盾,健康領域也存在公平與效率的矛盾。公平問題主要關系到需求者,效率問題則事關供給者。一方面,正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公平會導致人的基本權利喪失,犧牲健康公平往往就意味著犧牲部分群體的健康權,容易導致社會不安定。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目前中國的健康服務體系無論從總量上還是結構上,均未能完全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服務需要。在有限的衛生資源下,需要優先保障效率,以實現衛生服務體系產出的最優化。
第三,補供方與補需方之爭。政府主導派認為政府主導就是政府直接提供醫療服務,政府財政應直接補貼醫療供方,維護其公益性。應繼續由政府舉辦醫療機構,政府免費或部分免費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而市場主導派認為政府財政應補貼醫療需方。政府要加大籌資和醫療服務的購買力度,確保全民享有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健康服務;政府應加大對醫療保險和大病救助的財政補貼,促進醫療供方的競爭;醫療服務價格決定機制和醫療費用支付制度應建立在第三方(購買方)與醫療供方談判的基礎之上。
第四,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權之爭。一些專家認為,衛生計生部門既管醫療機構,又管醫保基金支付,相當于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而另一些專家則認為,大部門體制將是中國政府改革的趨向,未來人民的健康問題勢必由一個綜合部門統一管理,而衛生計生部門具有監管醫療服務的專業優勢,醫療保險歸衛生部門管理,有助于實現醫保籌資方和服務方的合作。
事實上,這些爭論都是健康治理體系創新中意識形態之爭的表現。當前,我國改革已經進入到利益格局再分配的新階段。簡言之,就是確立何種社會價值應置于創新路徑探索的首位。
為探索健康治理體系的改革創新,我國政府開始尋求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與幫助。2016年,由世界銀行、世界衛生組織和中國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編制的《深化中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設基于價值的優質服務提供體系》發布,積極倡導以健康作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價值取向。在政策層面,我國也開始強調醫改的健康導向。2016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提出,“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對建設健康中國等重大任務作了深刻闡述,為健康中國建設制訂了宏偉藍圖和行動綱領。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重申了健康觀,勾勒出了健康中國藍圖,為我國健康治理體系創新指明了方向。
如何創新健康治理體系
第一,切實樹立健康治理理念。要切實解決健康涵義廣泛性與行政體制分割性之間的矛盾,就必須樹立健康治理理念。健康治理理念的樹立,可以促進各部門共同行動,把健康價值融入到各項經濟社會政策中,從而推動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控制衛生總費用支出,建立起健康管理權力和責任對等機制,實現健康中國戰略目標。中國具有社會主義國家的制度優勢,應當在健康治理理念下,將健康相關領域的管理職能進行相應整合,建立有效的聯動工作機制。健康治理并不是指政府包辦,其精髓在于政府充當協調者,將社會、市場與個人整合起來,通過政策和制度安排形成合力,真正實現“病有所醫”,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健康需要。
第二,加快轉變健康服務模式。切實解決健康需要多樣性與健康服務模式滯后性之間的矛盾,要以落實預防為主要方針,加快轉變健康服務模式。實現全面健康服務需要多部門的合作,要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為根本目的,統籌宣傳、教育、衛生、體育、食品藥品等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把醫療衛生服務與食品安全、環境安全、體育運動以及健康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各項公共服務結合起來。同時,也要發揮中醫藥“治未病”、養生保健的優勢,加強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疑難疾病、新發突發傳染性疾病的研究。此外,還要加強健康管理,發展健康教育,提高全社會健康素養,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第三,加快建立整合型、協同型健康服務體系。要切實解決健康需要快速增長與健康服務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必須加快建立整合型、協同型健康服務體系。應整合“醫療”“醫保”“醫藥”等各方面力量,在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政府財政以及醫療信息系統的支持下,建立醫療聯合體,平穩地將首診服務下沉到基層。加快建成互聯互通的健康信息系統,提升群眾就醫和健康服務體驗。大力促進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五大行業的融合,把健康產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和支柱產業。加強預防與臨床的融合,推動基層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的整合,著力打造疾病防控的堅實網底,實現由“以疾病治療為中心”向“以健康促進為中心”的轉變。
第四,以立法形式明確各治理主體的責任。要切實解決體制機制創新滯后與健康事業持續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以立法形式明確各治理主體的責任。要以立法形式明確政府、社會以及個人在健康維護上的責任,實現制度的法律化和法律的制度化。在政府方面,要明確政府財政投入到哪些方面、哪些領域,以及保障到什么程度。要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責任分擔與資金籌集機制。醫保機構需要轉變為主動的健康服務購買者,發揮戰略購買者的職能。醫務人員是健康中國的脊梁,應該給予他們應有的尊重和價值。在社會方面,要從健康影響因素的廣泛性、社會性、整體性出發,促使全社會共同承擔健康責任。在個人方面,要確保“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作者分別為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院長,中國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山大學廣州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員)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戰略地位》,新華網,2016年8月20日。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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