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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時期美日關系嬗變的主要軌跡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對日本實行了單獨占領,并將日本改造成其在西太平洋地區的戰略前哨,“舊金山體制”確立了日本半占領、半獨立的地位。日本一方面追隨美國,另一方面謀求與美國的平等關系。隨著雙方經濟實力的變化,美日關系也進行了相應調整。20世紀80年代,美國進一步強化了與日本的同盟關系。冷戰時期美日關系發展的一個顯著特征是合作與沖突并存。特別是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雙方的貿易爭端不斷,但這種爭端并未影響到雙方同盟關系的發展。

【關鍵詞】美日關系 冷戰 貿易摩擦

【中圖分類號】D8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18.006

冷戰時期,日本是美國在東亞太平洋地區的重要戰略前哨。歷屆美國政府都非常重視對日關系,將加強與日本的關系作為其東亞政策的核心,日本方面更是將發展對美關系列為外交的重中之重。因而,相互合作成為美日關系的主流。隨著日本經濟實力的增強和美國的相對衰落,雙方的關系也不斷進行調整,并在經貿領域產生了一系列分歧和矛盾。合作與紛爭并存是這一時期美日關系發展的基本特征。

“舊金山體制”下的美日關系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特別是隨著美蘇冷戰的展開,美國政府將原來對日本的“打擊與限制”政策轉變為扶植與支持,力圖把日本納入其西太平洋的戰略防線。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制定的第48/2號文件確定美國對日政策的主要目標是:政治上,防止日本倒向蘇聯,維持美日友好關系;經濟上,使日本能夠自立并盡快復興;軍事上,使其成為美國東亞太平洋戰略防線中的重要一環。1950年1月中旬,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在一次講話中明確將日本納入美國在東亞的戰略安全體系。[1]

為了把日本拉入美國陣營,美國政府決定加快對日媾和步伐,結束占領狀態。美國國務院認為,一個對美友好、擁有全部主權的日本可以更好地幫助美國實現在亞洲遏制蘇聯和中國的意圖。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后,美國加速扶植日本,積極策劃單獨對日媾和。1951年9月初,在舊金山由美國主導召開了對日媾和會議,簽訂了對日和約,即《舊金山和約》,確立了日本半獨立、半占領的“舊金山體制”。與此同時,美國還與日本簽署了《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據此美國獲得在日本領土及其周圍駐軍等一系列權利,駐日美軍可根據日本政府的要求,對日本國內的“大規模暴動和騷亂”予以鎮壓。該條約顯然是一個不平等條約。[2]1952年2月,美日雙方又簽訂了《日美行政協定》,進一步確定美國可以在日本各地無限制地設置軍事基地,駐日美軍享有優先使用日本的鐵路、船舶、通信、電力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在基地內外,駐日美軍及其家屬享有治外法權等。1952年4月,隨著《舊金山和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和《日美行政協定》的生效,日本從法律上恢復了國家的獨立和主權,并成為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的一員。

20世紀50年代,日本一方面積極支持并配合美國的冷戰戰略,包括對中國實施經濟封鎖、直接和間接參加朝鮮戰爭等,另一方面利用美國的經濟援助全力發展經濟, 1955~1960年日本經濟年平均增長率為8.5%。隨著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日本“自主外交”趨勢日見明顯。1956年10月,日方不顧美國阻撓,與蘇聯達成協議,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恢復了雙方的外交關系。與此同時,日本國內的反美情緒開始高漲,雙方的矛盾集中在《美日安全條約》問題上。1955年8月底,日本政府向美方正式提出修訂這一條約。

1957年6月下旬,日本首相岸信介訪問美國,在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會談時表示,“日本作為自由各國的一員,與美國的合作是基本政策”,強調“日美新的關系應當是兩國之間友好、伙伴的關系”。為了“使日美關系在一切領域里都實現對等”,開創日美關系的“新時代”,并以此提高日本的國際地位,他要求重新研究日美安保條約,明確提出日本對條約內容的很多方面“都不滿意”。在他看來,這一條約的存在使“日本仍然處于和美軍占領相同的狀況之下”。[3]杜勒斯認為,現在還不是就美日安保條約“任何一個具體條款”進行重新談判的時候,“這一程序需要最仔細的研究和準備”,主張對修訂條約問題應采取拖延手段。[4]但是,美國并不能長久地拖延下去。美國政府內部,包括負責遠東事務的助理國務卿以及美國駐日大使等官員,都認為現行條約具有很大的“片面性”,修改條約有助于加強日本與美國的合作,防止其走向“中立”。1960年1月,美日就《新日美安全條約》達成協議。該條約雖然仍允許美國繼續在日本駐軍,并使用日本的軍事設施,但刪去了舊條約中駐日美軍可以鎮壓日本“內亂”等條款,并規定了雙方在政治、經濟和安全方面進行合作的原則,表明日本雖然繼續依附于美國,受美國的種種控制,但日本的獨立自主傾向開始明顯加強。即便如此,條約的修訂仍遭到了日本各界民眾的強烈反對,迫使艾森豪威爾總統不得不取消原定于1960年6月下旬的訪日計劃。

美日關系的調整

1960年池田勇人出任日本首相,提出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日本經濟進入高速發展時期。1961~1970年,日本工業生產年均增長率高達16.2%。1970年,其國民生產總值已達到1975億美元,占資本主義世界國民生產總值的6.5%,先后超過加拿大、英國、法國、聯邦德國等國家,成為資本主義世界僅次于美國的第二經濟大國。

日本經濟實力的增強,使美日關系發生了變化。1961年6月中旬,肯尼迪總統與池田舉行會談。雙方認為美日關系進入了“平等伙伴關系”,為進一步加強兩國的伙伴關系,決定成立部長級的美日貿易和經濟聯合委員會、科學合作委員會和教育文化合作委員會。11月初,美日貿易和經濟聯合委員會在日本箱根舉行第一次會議,主要議題包括美日經濟狀況和展望、進一步發展雙邊經貿關系等??夏岬戏Q這次會議“成功地把美日伙伴關系概念擴大到經濟領域”,認為“這是在兩國關系中向前邁出的最重要的一步”。

約翰遜執政時期,美國深陷越南戰爭泥潭,對日政策主要是爭取日本對美國軍事行動的支持。1965年1月中旬,約翰遜與日本首相佐藤榮作就越南戰爭以及雙邊關系問題舉行會談,并發表聯合聲明。雙方重申應加強兩國之間更緊密的合作,確認以兩國各自的經濟成長為基礎的日美經濟關系的發展對雙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雖然如此,但絕大多數日本民眾對美國卷入越南戰爭持批評態度,這無疑給美日關系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在美國高層看來,美國在越南的干涉在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日本的利益。[5]1965年9月,美國駐日大使賴肖爾向佐藤抱怨說,“由于眾多日本人反對美國的越南政策,在過去的幾個月里日美關系處于停滯甚至惡化的狀態”。他非常擔心,日本對越南戰爭的態度使美國在日本的地位和影響有“動搖的危險”。[6]為了使日本民眾更多地了解美國的越南政策,美國政府高層多次出訪日本,向日本政府和民眾說明美國的亞洲政策,謀求日本的理解和支持。實際上,在越南戰爭期間,日本不僅獲得了數十億美元的“特需”收入,而且還曾秘密出動登陸艇為美軍運送彈藥等,并向南越軍隊提供上萬部電臺及大量藥品等物資。[7]

尼克松政府執政后,對美國的外交政策做出重大調整,提出了“尼克松主義”,從亞洲實施戰略收縮,因而更加倚重日本,視日本為美國亞洲政策的“基石”,將發展與日本的關系作為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標”。1972年1月初,美日兩國舉行首腦會晤。雙方表示,要在政治、經濟、科學技術和文化等所有領域密切合作。2月初,尼克松發表外交咨文稱,“日本是美國在亞洲最重要的盟國”。雖然尼克松因為“水門事件”很快被迫辭職,但接任的福特總統依然將加強美日關系作為外交政策的中心。1974年11月,福特訪問日本,這是100多年來美國在任總統第一次赴日訪問,也是福特接任總統后的首次出訪,顯示了美國對日本的重視。他表示,同日本的“伙伴關系”是美國對外戰略的一根支柱。日本方面也一再強調,堅持以日美關系為外交基軸。1975年9月,日本天皇進行了有史以來的首次訪美。1979年5月,卡特總統在與來訪的大平正芳首相會晤時重申,日本是美國亞洲政策的基石。大平則表示,“我們同不可替換的友邦、同盟國美國結成了緊密的富有成效的伙伴關系,日美兩國有著必須履行的同樣的任務”。[8]雙方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將進行“全面合作”,日本準備在世界范圍內協助美國,承擔更多的國際責任。20世紀70年代,美日政治關系有了長足發展,僅首腦會談就有12次,超過此前20年的總和。與此同時,雙方進一步加強了在國際問題上的相互合作和支持。[9]

隨著日本軍事力量的不斷增強,美日防務關系更加緊密。1975年8月,美日就兩國軍方領導人每年定期磋商達成一致,并同意就雙方防衛合作的各項具體問題進行研究。1976年7月,“日美防衛合作小組委員會”成立,主要任務是就包括軍費在內的日美合作前景進行協商。該小組委員會設有作戰、情報和后勤支援三部分。1977年8月中旬,日美防衛合作小組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就以下兩點達成一致。第一,日軍主要對付有限和小規模的入侵。在發生較大規模入侵的情況下,日軍將負責防御作戰,美軍負責進攻作戰。第二,制定日美《防衛合作指針》。1978年11月,美日提出了《防衛合作方針》,規定雙方應研究制訂聯合作戰計劃,適時進行必要的聯合演習和聯合訓練;在日本以及遠東的事態對日本的安全產生重要影響時,日美將隨時進行協商;進一步明確了“美攻日守”的作戰分工等。[10]與此同時,日本還決定大幅提高其所承擔的駐日美軍的費用,由1977年的5.8億美元提高至1979年的10億美元。

美日之間的主要矛盾集中在經濟領域。1965年日本對美貿易從入超轉為出超,此后日本的順差數額直線上升。1968年日本對美貿易順差突破10億美元,1969年為13.98億美元,1971年升至32億美元。在日本商品大量涌入美國的同時,日本卻對鋼鐵、計算機、汽車等460多種商品實現進口限制。因而,美國政府一直敦促日本實行貿易自由化。在美國的壓力下,至1970年日本仍對100多種商品實行進口限制。

紡織品貿易是這一時期美日貿易摩擦的重點領域。由于日本紡織業發展迅速,出口量占世界紡織品總出口量的近70%,并且大部分流向美國,對美國南部的紡織業造成嚴重沖擊。實際上,自20世紀60年代初期雙方就開始圍繞這一問題進行交涉。美國多次要求日本實行自主限制對美出口,遭到日方的抵制。1969年5月,日本眾議院全票通過了反對美國要求日本限制紡織品出口的決議,認為美國的要求 “違反了關貿總協定”。日本紡織業也聯合起來,要求政府堅持自主經濟外交。1969年12月、1970年1月,美國兩次提出限額方案,要求日本的30多種毛紡、化纖產品每年出口美國的增長率不得超過30%,否則將禁止進口。美國國會內一批力主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議員要求單方面實行紡織品的進口配額制。美國商務部部長甚至稱,日本目前是在進行一場經濟戰,“其直接的目標是試圖控制太平洋,然后或許是整個世界”。[11]1971年8月15日,尼克松提出了“新經濟政策”,對一切進口商品征收10%的附加稅,這使日本蒙受巨大損失。美國政府還向日本發出最后通牒,如果1971年10月15日之前仍不能就紡織品貿易問題達成協議,美國將采取進口配額制。經過雙方多次交涉,1971年10月中旬,日本就紡織品貿易問題最終做出妥協,接受了美國的解決方案,決定對所有化纖及毛紡織品的出口實行自主限制。此舉將使日本對美國的紡織品出口比原計劃減少30%~40%,造成30萬~40萬紡織工人失業。為此,日本政府不得不出資對遭受損失的中小企業給予補貼。[12]盡管日本對紡織品以及鋼鐵等的出口作了“自主限制”,1972年受限制的日本商品數量有130種,其出口增長率不得超過5%,同時擴大美國商品的進口,放寬對美國投資的限制,但仍然無濟于事,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雙方在貿易領域的矛盾。

20世紀70年代中期,美日貿易摩擦從紡織品轉向汽車、彩電等產品。1971~1975年,日本每年向美國出口彩電100萬臺左右,1976年猛增至253萬臺,1977年高達295萬臺,占美國市場的40%。1980年,日本向美國出口汽車192萬輛,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為21%。隨著日本產品的大量涌入,雙方貿易摩擦再度加劇。1976年日本對美貿易逆差為38.3億美元,1977年為73.2億美元,1978年升至101億美元。美國政府強烈要求日本自主限制對美出口,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1977年雙方簽訂了《維持市場秩序協定》,規定今后3年間,日本每年對美出口彩電限制在175萬左右;從1981年起,對美出口汽車自動限制在168萬輛以內。在農產品方面,雙方也進行了多輪交涉,并于1978年12月達成協議,日本承諾擴大進口美國柑橘、牛肉以及橘汁和葡萄柚汁的數量。到1980年,美國出口牛肉的57.6%和柑橘的14.7%都銷往日本。[13]至此,美日緊張的經貿關系得以暫時緩解。

美日同盟關系的深化

進入20世紀80年代,美日關系發展更為迅速,政治、安全合作有了大幅提升。里根政府多次表示,與日本的關系是美國亞洲政策的“基石”,甚至認為“對世界和平與繁榮來說,沒有比美日關系更重要的雙邊關系了”。布什政府同樣認為美日同盟是“太平洋共同體”的基軸,美日關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關系之一”。布什還將美日基軸推向全球,要求日本不僅在亞太而且在世界其他地區為美國分擔責任,同美國在全球問題上進行廣泛合作,協調行動。而日本也一直謀求政治大國的地位,在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1992年1月,布什上任伊始就出訪日本,雙方簽署了指導未來兩國關系的《東京宣言》和《行動計劃》,強調兩國要建立更加密切的“全球伙伴關系”,“承擔建立新時代的特殊責任”。

美日關系強化的重要表現是雙方在安全與軍事領域的合作。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蘇聯利用美蘇關系緩和的有利時機,加緊在全球范圍內的擴張,對美國的霸權提出了挑戰。為了遏制蘇聯在亞太地區的攻勢,美國迫切需要加強與日本的軍事合作,利用日本的有利位置和迅速發展的經濟實力,確保在該地區的利益。1981年5月,美日首腦會晤后發表了聯合聲明,首次明確提出雙方是同盟關系。里根總統頒布的“國家安全指令”第62號明確表示,為維護和發展與日本的伙伴關系,防止這一關系出現重大轉變的可能性,美國應在磋商等級方面,將日本等同于北約盟國,在涉及雙方共同利益的領域保持各個層次的頻繁交流。[14]1983年1月,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訪美時承認日美同盟具有軍事性質,表示在對蘇戰略上日本與美國處于一個“同心圓”中,美國是進攻的矛,日本是防守的盾。他在接受《華盛頓郵報》采訪時更是明確表示,日本將成為阻止蘇聯轟炸機南下的“不沉的航空母艦”,并且在戰時負責封鎖蘇聯潛艇和軍艦必須經過的津輕、對馬和宗谷等海峽。他還表示,日本將承擔起“保衛”西太平洋1000海里海上通道的責任,加強與美國的軍事技術合作,協助美國研制開發新式武器。他宣稱,日美兩國是“隔海相望的命運共同體”,雙方之間牢固的合作“是亞太地區乃至世界和平的基石”。[15]

美日在軍事和安全領域的合作有了長足進展。70年代末80年代初,雙方相繼完成了“日美聯合作戰綱要”以及“保衛海上通道”的研究。1983年11月成立了“軍事技術聯合委員會”,擬在人工智能、光纖通信、火箭推進技術、復合材料等16個尖端領域進行技術合作。1985年底,雙方簽署了有關日本向美國提供武器技術的細則。1987年,日本決定參加美國的“戰略防御計劃”研究工作。在日本媒體看來,此舉“將使日本越出迄今的日美同盟關系,明確地加入西方軍事同盟”。[16]與此同時,雙方多次舉行雙邊和多邊聯合軍事演習,并且參與的兵種也逐步增多。美國還在日本青森縣三澤空軍基地部署了兩個轟炸機中隊。日本政府不僅增加了駐日美軍的費用負擔,而且不斷增加防務開支。1987年,日本的國防預算突破了國民生產總值的1%。時任美國助理國務卿的沃爾福威茨在國會作證時稱,美日防務合作“從來沒有這樣好過”。[17]

然而,在經貿領域,雙方關系卻依然緊張,紛爭迭起。根據美方統計,1980年美日貿易逆差為99.2億美元,1986年達到514億美元,1987年升至598億美元,占美國對外貿易赤字總數的1/3。貿易摩擦的領域包括汽車、鋼鐵、電子、半導體技術以及農產品等。美國政府認為,造成對日貿易逆差的根本原因在于日本市場的封閉性。1987年5月的一份民意測驗表示,69%的美國人認為日本正在進行不公平的貿易。[18]為此,美國多次要求日本進一步開放市場,減少貿易壁壘,限制對美出口,并改變貨幣金融體制。美國國會則主張對日采取強硬措施,包括制定限制日本產品大量進口的法規、提高進口關稅。1985年美國國會出臺了300多項關于貿易保護主義的提案,其中大都將矛頭對準了日本。

汽車貿易是雙方沖突的重點。1980年日本的汽車產量首次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并大量涌入美國市場,占據了美國市場的21.3%,對美國汽車工業造成重大沖擊。1979年美日就汽車貿易問題進行談判,并于1981年5月1日達成協議:日本同意今后三年內對美國出口汽車實施“自主限制”,最初兩年限制在每年168萬輛,第三年再根據美國市場情況進行調整。1984年協議延長一年,限額增至185萬輛。

實際上,汽車貿易摩擦只是雙方經貿關系緊張的一個縮影,這一時期美日經貿關系的緊張已經擴大到工業、農業以及金融體制等各個方面。雙方圍繞半導體的摩擦一度達到白熱化。美國曾在半導體產業一直居主導地位。20世紀80年代初,日本的半導體產業在政府的扶植下發展迅速,其物美價廉的產品特別是存儲器頗受美國消費者青睞,這對美國的半導體生產商構成很大威脅。美國半導體協會指控日本公司存在不公正的貿易行為,要求美國政府采取措施。在美國的壓力下,1986年9月,美日雙方達成了第一個《日美半導體協議》。據此,美國暫時停止對日本公司的傾銷訴訟,日本則同意此后5年內,美國和其他外國公司的半導體產品在日本市場的占有率由8.5%提高到20%以上。1987年3月,美國指責日本違反協議,向美國傾銷計算機芯片,決定對進口的價值3億美元的日本半導體產品征收100%的報復性關稅。美日在半導體領域的爭端進一步加劇。[19]

在金融領域,美國敦促日本在“金融市場開放和日元國際化上采取強有力的大膽步驟”,要求提高日元對美元比價,從而減少美國對日貿易逆差。1983年11月,美國正式向日本提出開放日本金融市場的要求。1985年9月,在美國紐約廣場飯店召開了由日本、美國、英國、法國和聯邦德國五國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參加的會議,并達成“廣場協議”,決定共同采取行動使美元貶值。據此,美元對日元的匯率從1美元兌240日元升至1美元兌200日元,1987年2月則達到1美元兌150日元。日本政府成立了以日本銀行前總裁前川春雄為首的“應對國際協調的經濟結構調整研究會”,負責向政府提出中長期政策建議。1986年4月,該研究會向日本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日本應擴大內需,實現經濟增長從依賴外需到內需主導的轉變;減少財政盈余;轉變出口依賴型的產業結構,進一步開放市場;實現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等。美國政府對此表示歡迎。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美日從1989年9月~1990年4月就經濟結構問題進行談判。兩國領導人對此都非常關注。布什強調,美日結構問題協商必須成功,必須把美日經濟關系置于堅實的基礎之上。日本首相海部也表示,結構問題協商極為重要,日本將盡全力進行結構改革,這是新內閣“最重要的課題之一”。美國的談判目標是:促使日本改革其經濟制度,使之由出口大國轉向進口大國,全面開放市場,從而減少對日貿易逆差。在美方看來,日本應在下述幾方面進行結構性調整:第一,日本的公共投資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應在今后的3~5年由6.7%增至10%;第二,日本的土地價格過高,妨礙了美國企業的進入;第三,日本的流通渠道復雜,應廢止《大型零售店法》;第四,日本應加強《反壟斷法》和《專利法》的實施;第五,商品的內外價格差別較為突出。為此,美方向日本提出了270條需要改進的建議。

日方要求美國采取對等行動,并向美國提出了80多條建議。經過多輪艱難談判,美國終于迫使日本同意:在計算機、商業衛星和木材制品等方面更大地開放市場,放寬外國企業對日出口和投資的法律限制;增加政府的公共投資,以擴大內需;改善流通渠道,使美國商品順利進入日本市場;消除日本國內的結構性障礙;改革儲蓄制度和價格機制;鼓勵民間消費;推動日本企業改善經營制度等。美國方面也承諾降低聯邦政府的財政赤字;刺激個人儲蓄和企業投資等。美日結構協商達成協議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雙方的經濟矛盾,但并未改變貿易的不平衡。

20世紀90年代,美日圍繞汽車貿易的爭吵依然非常激烈。1991年,美國國內汽車銷售量為817萬輛,日本汽車公司的銷量占了246萬輛,占美國市場的1/3。而美國汽車銷量卻只占日本市場的1%。日本汽車的傾銷導致一些美國汽車生產商虧損、裁員甚至倒閉。在美日貿易逆差中,汽車和汽車配件占了3/4。布什政府不斷要求日本開放汽車及汽車零配件市場,提高美國汽車在日本的占有率。經過反復交涉,雙方于1991年10月達成一項協定,一致同意努力消除美國汽車及零配件銷往日本的障礙,以解決美日汽車貿易的赤字問題。1992年1月,布什訪問日本,汽車貿易問題成為美日首腦“最優先討論的問題”。在1991年度美日貿易中,日本出超410億美元,75%是汽車出口造成的。在美國的強大壓力下,日方不僅同意到1994年將進口美國汽車配件數額從1990年的90億美元提高至190億美元,每年進口美國汽車2萬輛,而且還宣布實行“自主限制”,保證1992年度對美出口汽車不超過165萬輛。

為減少貿易逆差,美國一方面不斷敦促日本開放國內市場,增加對日出口,另一方面依據綜合貿易法“特別301條款”,多次威脅日本征收懲罰性關稅,限制日本產品進入美國市場。美國國內還掀起了抵制日貨運動,民眾反日情緒高漲。1989年美國的一項民意測驗顯示,多達68%的受訪者認為日本是美國未來的最大威脅。1992年7月初,美國眾議院通過主要針對日本的貿易法案,允許美國政府對參與不公正貿易的國家采取報復行動,要求限制日本汽車進口數量和提高日本公司在美生產的汽車所使用的美制部件比例。日本方面則認為,日美貿易問題的根源在于美國勞工“素質低下”“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夠努力,這些言論更加激起美國民眾的憤怒。雖然日本政府采取了一些相應的措施,但由于美日經濟的結構性矛盾,美日貿易逆差依然居高不下。1992年,美國對日貿易赤字仍達490億美元,占其全球貿易逆差總額的40%。

結語

通過梳理二戰后美日關系嬗變的主要軌跡,可以發現:一方面,雙方的政治和安全關系不斷加強、提升,而貿易摩擦不僅從未中斷,反而愈演愈烈。另一方面,這種爭端并未影響雙方關系穩定地向前推進。合作與分歧貫穿于冷戰時期美日關系發展的整個過程。即使在冷戰結束之后,國際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雙方關系發展的這種特征依然存在。克林頓政府強調要與日本建立“新型伙伴關系”和“面向21世紀的日美協調關系”,認為美國與日本的關系比其他任何國家都重要,要努力加強兩國之間“極其重要的伙伴關系”,并把日本看作是“最堅定的朋友”。小布什認為美日同盟是現代史上“最偉大和最牢靠”的同盟,是維護太平洋地區和平與繁榮的基石。奧巴馬政府也強調,美日同盟是美國亞太戰略和亞太安全的基石,美國和日本是“平等的伙伴關系”,美日關系永遠是美國在亞太地區的重心。日本方面也一再重申,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和安全的“基軸”。

在全面提升政治關系的同時,美日在安全領域、駐日美軍基地問題以及對一些重大國際問題的態度等方面一直存在分歧,紛爭不斷。美國對日貿易逆差更是居高不下。1994年為620億美元,1999年為770億美元,2006年則高達920億美元,雙方有時甚至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美日每次都是通過談判、磋商解決分歧,化解矛盾,使之不對兩國同盟關系的發展造成嚴重的破壞性影響。應當說,政治手段是解決雙邊爭端的唯一有效辦法,經濟制裁、貿易戰等強制手段不僅于事無補,反而使事態愈發惡化,其結果將是兩敗俱傷。實際上,雙方之間的這些矛盾和分歧在很大程度上也體現了兩國關系的緊密性、復雜性以及相互依存。隨著經濟全球化、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更加緊密,如何使競爭性的經濟關系不會危及政治關系的穩定發展,仍然是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國際社會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

注釋

[1]NSC48/2, RG273, National Archives at College Park.

[2]《國際條約集》(1950—1952),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59年,第394頁。

[3][日]岸信介、矢次一夫、伊藤?。骸豆賵稣缌辍?,周斌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年,第118、154頁;[日]田尻育三:《岸信介》,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58~159頁。

[4]U.S. State Department,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5-1957, vol.23,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91, pp. 346-347.

[5]Warren Cohen and Nancy Tucker, Lyndon Johnson Confronts the Wor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117; 于群:《美國對日政策研究》,長春: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320頁。

[6][日]五百旗頭真:《日美關系史》,周永生等譯,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12年,第221頁。

[7]Walter LaFeber, The Clash: A History of U.S.-Japan Relations Throughout History, New York: Norton, 1997, p. 343.

[8]日本大平正芳紀念財團:《大平正芳》,中日友好協會、中日關系史研究會編譯,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91年,第612~613頁。

[9]劉世龍:《美日關系》,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第548頁。

[10]劉世龍:《美日關系》,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第568頁;馮昭奎等:《戰后日本外交》,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第189頁。

[11]Walter LaFeber, The Clash: A History of U.S.-Japan Relations Throughout History, New York: Norton, 1997, p. 353.

[12]宋成有、李寒梅等:《戰后日本外交史》,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5年,第288頁。

[13]John Emmerson and Harrison Holland, The Eagle and the Rising Sun, New York: Addison-Wesley, 1988, p. 70.

[14]National Security Directive No.62, "United States-Japan Relation", October 25, 1982, Reagan Library.

[15][日]室山義正:《日美安保體制》(下),東京:有斐閣,1992年,第476頁;[日]五百旗頭真:《日美關系史》,周永生等譯,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12年,第264頁。

[16]王振鎖:《日本戰后五十年》,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6年,第345頁。

[17]資中筠主編:《戰后美國外交史》,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4年,第947頁。

[18][日]五百旗頭真:《戰后日本外交史》,吳萬虹譯,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7年,第159頁。

[19]徐更發:《美日半導體摩擦芻議》,《美國研究參考資料》,1987年第8期,第54~59頁;何曉松:《日美政治經濟摩擦與日本大國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第82~83頁。

責 編/刁 娜

The Evolution of the U.S.-Japanese Relations during the Cold War

Zhao Xuegong

Abstract: After World War II, the United States occupied Japan exclusively, transformed Japan into its strategic outpost in the Western Pacific, and established Japan's semi-occupied and semi-independent status with the "San Francisco system". On the one hand, Japan followed the United States; on the other hand, it also sought equal relations with the United States. With the changes in the economic strength of both sides, the U.S.-Japanese relations adjusted accordingly. In the 1980s, the United States further strengthened its alliance with Japan. A prominent feature of the U.S.-Japanese relations during the Cold War was the coexistence of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Especially since the 1970s, trade disputes between them have remained, which, however, did not impede the progress of their alliance.

Keywords: U.S.-Japanese Relations, Cold War, Trade frictions

趙學功,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世界近現代史研究中心研究員。研究方向為美國史、國際關系史、冷戰史。主要著作有《當代美國外交》《巨大的轉變:戰后美國對東亞的政策》《十月風云:古巴導彈危機研究》等。

[責任編輯:刁娜]
標簽: 美日   冷戰   軌跡   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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