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益崗位扶貧是一種類似于以工代賑的制度安排,可以解決我國農村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矯正某些不合理的發展政策和利益分配格局。用好公益崗位扶貧這一政策工具,需要確保公益崗位存在的目的正當,保證支付公益崗位工資的資金來源可靠,合理制定公益崗位的工資標準,加強公益崗位就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關鍵詞】深度貧困地區 公益崗位 脫貧攻堅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2017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山西太原主持召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時發表講話指出,“脫貧攻堅本來就是一場硬仗,而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是這場硬仗中的硬仗。我們務必深刻認識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的艱巨性、重要性、緊迫性,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舉措、更加有力的工作,扎實推進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2017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對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該意見將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以下簡稱“三區三州”)以及貧困發生率超過18%的貧困縣和貧困發生率超過20%的貧困村確定為國家深度貧困地區,要求以解決突出問題為重點,以補短板為突破口,集中力量攻關。2018年初,“三區三州”分別制定了各自的脫貧攻堅實施方案,確定了轄區內國家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目標、時間表、主要措施和投資計劃。
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是我國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難中之難、重中之重。要實現脫貧攻堅的戰略目標,深度貧困地區必須要突出重點、補齊短板,選擇既有利于精準脫貧,又有利于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合適方式和舉措。而為建檔立卡扶貧對象提供公益崗位,可以作為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重要政策工具。
公益崗位扶貧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中具有獨特優勢和積極作用
公益崗位扶貧基于深度貧困地區發展的內在需求,旨在解決我國農村發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國深度貧困地區有廣袤的草原、遼闊的林地、大量的冰川水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資源和屏障。但當前我國對草原、森林的防護和管理仍處于粗放狀態。與此同時,由于草原、森林管理和利用政策的限制,生活在其中的農牧民處于貧困狀態。因此,讓部分扶貧對象承擔防護員的責任,一方面可以改善森林、草原的管理,提高生態質量;另一方面可以增強農牧民對其生活區域資源的擁有感,同時增加扶貧對象的收入,實現脫貧。與此類似的是農村道路建設、水利設施管護、村莊衛生維護等,聘請具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擔任村莊的護路工、管水員、環衛工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貧困問題。
公益崗位扶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矯正某些不合理的發展政策和利益分配格局。一方面,我國深度貧困地區大多地處青藏高原及其周延區域,位于我國重要的生態功能區或者河流上游,多數是生態功能保護區。長期以來,生活在這些地區的農民為保護國家的生態環境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現有的生態補償政策和力度還不能完全補償受影響區域的農民,而大規模提高生態補償標準仍存在較大困難。提供公益崗位能夠增加受影響農民的收入,彌補生態補償政策的不足。另一方面,我國部分深度貧困地區位于國家邊界附近,居民承擔著護邊的重要責任,不能隨便遷移。但由于自然條件等方面的限制,這些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比較落后,發展機會較少。而為居住在邊境地區的深度貧困人口提供護邊等公益崗位,可以增加其收入,鼓勵和支持他們安心地投入到護邊防邊的神圣事業中。
公益崗位扶貧本質上帶有生產扶貧的性質,是以扶貧對象的勞動和努力付出為前提的。因此,公益崗位扶貧可以避免因對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直接提供社會保障等轉移支付(低保)而形成的受益人對扶貧政策的依賴心理。相反,公益崗位扶貧受益人參加具有公益效果的勞動或服務,通過勞動脫貧,可以讓其感覺到自身對社會的作用與貢獻,能夠逐步增強深度貧困地區人口依靠自身努力脫貧致富的信心,激發內生動力。
公益崗位扶貧可以作為其他扶貧方式的配套和輔助手段。易地搬遷扶貧是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同步解決住房安全和基本公共服務問題的一個重要選項。雖然各級政府提供的資金加上整合的資金,能夠保證搬遷所需的住房和公共服務基本到位,但搬遷對象的生計安排仍是一大挑戰。為部分具有勞動能力的搬遷扶貧對象提供公益崗位,是保證搬遷順利進行的一個重要方式。比如,部分深度貧困地區的教育問題。當前,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輟學已經成為深度貧困地區的一大挑戰,雖然可以通過改善教學條件以及師資力量等方式優化義務教育環境,但由于部分地區經濟條件較差,學生輟學的情況難以從根本上改變,而提供公益崗位可以發揮類似于有條件轉移支付政策的作用。將保證適齡子女入學作為獲得公益崗位的一個條件,能夠增強家長送子女上學的動力。
深度貧困地區實施公益崗位扶貧政策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公益崗位扶貧是一種類似于以工代賑的制度安排,其實質是政府集體購買具有公益性質的就業崗位,按一定的標準提供給扶貧對象,一方面解決相關公益領域的發展和管理問題,另一方面增加扶貧對象的就業和收入,促進脫貧。深度貧困地區公益崗位扶貧能否持續有效地發揮脫貧作用,需要著力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確保公益崗位所解決的問題是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而不是為了脫貧臨時加設的純粹的脫貧崗位,這是決定公益崗位扶貧政策能否長期發揮作用的重要前提條件。
第二,保證支付公益崗位工資的資金來源可靠。目前深度貧困地區公益崗位的資金部分來自于相關行業部門(比如林業、環保、交通等)的管護經費,部分來自于地方的扶貧資金或其他資金。公益崗位扶貧需要通過相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調整來保證公益崗位資金的來源。比如,可考慮將部分提供給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的低保資金用于支付公益崗位就業貧困人口的工資等。當然,中央、地方和社區在公益崗位提供中責任的合理劃分也需進一步研究。
第三,合理制定公益崗位的工資標準。公益崗位的工資標準是否合理,既關系到公益崗位就業的扶貧對象能否脫貧,也關系到公益崗位是否會擾亂正常的勞動力市場秩序。既然公益崗位扶貧具有類似以工代賑的性質,其工資標準也應參考公共工程項目勞動報酬標準。通常公共工程項目的勞動報酬會低于市場標準的工資,這使得公益崗位能夠排除那些可以從市場中找到工作的人群,從而將機會留給由于種種原因難以從市場中找到工作的人群。
第四,加強公益崗位就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雖然公益崗位需要的專業技術不高,但也都具有一定的工作標準、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這些對于多數扶貧對象來說,是需要通過必要的培訓和管理來保證的。相關職能部門和管理單位要加強對公益崗位就業人員的培訓,采取容易理解的方式,幫助其盡快熟悉基本的工作標準、程序和紀律。同時,應制定易理解、易操作的考勤辦法和獎懲規則,以加強對公益崗位就業人員的管理。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貧困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講話》,新華網,2017年8月31日。
②《中辦國辦印發意見 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新華網,2017年11月21日。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