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主體力量較弱、社會環境復雜多變,是當前鄉村治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在這一背景下,鄉賢文化對于鄉村治理的重要意義逐漸彰顯。弘揚鄉賢文化,應壯大鄉賢群體、增強鄉賢力量,搭建鄉賢與鄉村社會有機融合的平臺,讓越來越多的新鄉賢參與到鄉村的建設與發展中來。
【關鍵詞】鄉村治理 鄉賢文化 新鄉賢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鄉賢文化是地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鄉賢是指鄉村地區德才兼備的能人賢者,鄉賢文化是鄉賢所創造的具有一定人文價值的精神財富和物質財富的總和。在鄉村治理的過程中,鄉賢群體正在成為引領鄉村文明建設、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各地應該充分弘揚鄉賢文化的精神,發揮鄉賢群體的帶頭作用,從而更好地進行鄉村社會治理,促進鄉村社會進步。
弘揚鄉賢文化有利于樹立文明鄉風,傳承優秀地域文化
弘揚鄉賢文化有利于樹立文明鄉風。在發展鄉賢文化的過程中,要特別注重鄉賢的榜樣作用。鄉賢不僅包括當地的村干部、文人學者以及退休官員,還包括企業家、返鄉的華人華僑等。鄉賢群體不僅受到傳統文化的熏陶,同時也深受現代文明的影響,他們在堅守優秀傳統文化的同時,也能對地域文化進行創新性發展。鄉賢文化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內在一致性和一定的民眾基礎,是鄉村治理、建設文明鄉村的精神財富。
弘揚鄉賢文化有利于提高農村居民的精神生活水平。鄉賢文化不僅能夠為鄉村社會提供一定的道德規范,還可以為村民的生產生活提供一定的導向。很多鄉賢都擁有前瞻性的視野和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并對家鄉有著深厚的感情。他們中的一些人通過言傳身教,讓越來越多的人認同美麗鄉村建設,帶領農村民眾走向物質和精神的雙豐收,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弘揚鄉賢文化有利于傳承優秀地域文化。不同的地域賦予不同群體以多樣的文化,鄉賢文化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弘揚鄉賢文化,有助于引導農村居民崇德向善,對鄉村人文精神產生高度認同,重塑鄉村倫理共識,培育文明鄉風,提升文化自信,為鄉村社會的發展積蓄文化力量。
主體力量較弱、環境復雜多變,是當前鄉村治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鄉村治理主體力量較弱。鄉村治理是一項復雜且困難的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治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一些鄉村地區出現了空心化以及社會組織碎片化等現象。一方面,鄉村精英人才流失。自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城鄉差距在逐步縮小,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國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文化教育、社會福利、醫療養老等方面都優于鄉村,吸引了很多鄉村地區的優秀人才。另一方面,鄉村社會組織碎片化。當前,鄉村社會組織存在管理分散、制度分散、對象分散等問題,難以滿足鄉村現代化發展的需求,在一定程度影響了鄉村社會的治理。
鄉村社會環境復雜多變。當前,鄉村主體弱化、對象多元化、環境復雜化等問題日益凸顯,主要包括生態環境問題、社會糾紛問題,以及民主法治問題等。首先,鄉村地區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影響著居民生活。民眾環保意識不足、環境保護設施不夠健全、土壤污染、工業污染等問題,制約著鄉村環境的改善和居民生活質量的提升。其次,鄉村社會各種矛盾糾紛較為復雜。我國鄉村社會的矛盾糾紛不僅僅是簡單的家庭矛盾和鄰里矛盾,還涉及到各種經濟糾紛,破解難度較大。最后,鄉村的民主法治進程發展較慢。從目前來看,我國鄉村治理中存在相關管理工作不夠規范、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對鄉村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
在這一背景下,鄉賢文化對于鄉村治理的重要意義逐漸彰顯。鄉賢文化中獨特的人文精神、道德價值以及社會經濟價值,有助于鄉村治理體系的完善和健全,能夠為地域文化的發展樹立方向標,在鄉村社會矛盾化解中起到“安全閥”的作用。
弘揚鄉賢文化,壯大鄉賢群體,搭建鄉賢與鄉村社會有機融合的平臺
我國很多鄉村都擁有悠久的發展歷史,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其中,尤以鄉賢文化最具感染力、說服力和凝聚力,需要我們深入挖掘并大力弘揚。我們要從歷史典籍、縣志記載,以及祠堂、文物之中廣泛搜集整理有關鄉賢的史料,弘揚鄉賢文化,從而不斷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搭建鄉賢與鄉村社會有機融合的平臺,構建兼具鄉土性與現代性的鄉村治理模式。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其中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鄉賢正在日益成為鄉村建設的有生力量。鄉賢可以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促進鄉村社會的發展進步,為社會的安定和諧貢獻力量。
為了讓鄉賢文化在鄉村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我們要不斷壯大鄉賢隊伍、增強鄉賢力量。首先,要打造更多吸引鄉賢歸鄉發展的平臺。各地可以通過大力發展特色產業,吸引鄉賢回鄉建設,為其提供良好的平臺,提高其回報故鄉的積極性,從而實現人才、資金、技術的回歸。其次,拓展人才引進范圍。除了帶動鄉村經濟發展,鄉賢還應在社會和文化建設上發揮作用。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文化的支撐,鄉村治理離不開良好的文化氛圍。各地應當將有能力、有見識的鄉賢納入鄉賢參事會、村民議事會、鄉風評議會等組織,幫助村兩委共同管理村務,使其參與、融入到基層管理中,提升農村的基層治理水平。
培養有見識、有擔當、有威望又自愿扎根鄉土的新鄉賢,發揮鄉賢才智,助力鄉村發展。我們把那些德高望重的還鄉官員、耕耘故土的賢人志士、扎根基層的優秀干部、品德高尚的道德楷模、反哺桑梓的企業家等榜樣人物、先進人物、精英人物稱為“新鄉賢”。以鄉賢文化治理鄉村,不僅要弘揚傳統鄉賢文化,還要培育新鄉賢群體。新鄉賢應當具備一定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影響力,并且政治覺悟高、經濟實力強,愿意為家鄉貢獻力量。在選拔新鄉賢的同時,我們還要不斷培育新鄉賢,壯大新鄉賢隊伍。
此外,各地還應當建立鄉賢資源網絡體系。鄉賢可分為“在場”鄉賢和“不在場”鄉賢兩種。“在場”鄉賢立足于本土,直接參與鄉村建設,把鄉賢文化的精神內涵和現代價值傳遞給民眾;“不在場”鄉賢往往在外打拼,奮斗成功之后再歸鄉發展,回饋故鄉。由于便利的交通工具和現代化的通信技術,這些在外奮斗的鄉賢也能夠隨時隨地了解家鄉的發展情況。為了使鄉賢更好地為鄉村治理建言獻策,各地可以把鄉賢聚合在一起,建立鄉賢資源網絡體系。例如可以利用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發布鄉賢文化信息,定期舉辦鄉賢交流活動。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社會治理變革的深度與廣度息息相關,弘揚鄉賢文化,不僅是將鄉賢的力量凝聚起來、發揮出來,更在于鼓勵越來越多的人將鄉賢文化所倡導優秀價值觀融入個人的生活。
為更好地鼓勵越來越多的鄉賢關注鄉村發展、參與鄉村建設,各地應定期開展先進鄉賢評選活動和優秀鄉賢表彰工作會等,對于為鄉村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鄉賢,我們應給予獎勵,使之發揮更大的作用和影響,為鄉村振興注入活力。
(作者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講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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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劉淑蘭:《鄉村治理中鄉賢文化的時代價值及其實現路徑》,《理論月刊》,2016年第2期。
③趙秋麗、丁永宏:《重構“鄉賢文化” 改善鄉村治理》,《光明日報》,2018年1月4日。
責編/王妍卓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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