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私分明自古以來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行為準則。黨員干部要劃清公與私的界限,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引導黨員領導干部做到公私分明,要加強社會主義公私觀教育,使其自覺提升道德水平和黨性修養。
【關鍵詞】公私分明 權力制約 傳統文化 【中圖分類號】D264 【文獻標識碼】A
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在共產黨人的理念里,公與私的界線始終十分清晰。黨員領導干部要堅持原則、勤政為民、以身作則,將公務與私務、公財與私財、公心與私心、公法與私法分開,做到公私分明;將公務放在首位,做到先公后私;嚴格要求自己,抑制私欲;一心為公,做到克己奉公,努力成為合格的共產黨員。
加強領導干部的公私觀教育
堅持鼓勵先進和典型示范教育。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公私分明、大公無私典型事跡的當代價值。如有史料記載,北宋時期,博州有位州官,在公燭下閱讀上司來信時,發現信中有關于家屬的情況,便立即換上自家燭臺閱讀。他認為這是私事,不能點官家燭臺;周恩來總理更是公私分明的典范,在嚴格要求官員努力做到公私分明的同時,他也嚴格要求自己,帶頭做到公私分明。另一方面,在黨員干部的公私觀教育中,要努力發揮先進黨員的模范作用。對那些在工作中時刻做到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大公無私的黨員領導干部,應予以表彰和重用,鼓勵其他黨員領導干部向他們學習,進而在全體黨員領導干部中營造公私分明、勤政為民的良好政治氛圍。
制定崗位規范,開展崗位職責教育。黨員崗位規范是根據崗位特點和履職需要對履職黨員所提出的制度化、規范化要求。不同的崗位具有不同的公私混淆風險點,我們可以找出并根據這些風險點,制定黨員干部崗位行為規范,在發生公私混淆的越界行為時,施以明確的懲罰措施,作為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強制規范和剛性約束。在制定崗位規范的基礎上,還要開展崗位職責教育,使黨員領導干部筑牢思想防線,針對不同崗位上的黨員進行個性化和差異化的教育。
加強警示教育,落實黨內法規。要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警示教育,對黨員領導干部中存在的公私不分、以權謀私等現象進行批評,嚴懲為滿足個人私利而損害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的行為,強化對廣大黨員干部的警示效果,使黨員干部樹立集體主義價值觀,形成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和大公無私的公私觀,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
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問責,要站在黨內法規的高度對黨員進行嚴格要求,督促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公私觀。《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在黨員廉潔自律方面,首先要求黨員要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對黨員干部因錯誤或扭曲的公私觀而導致的違反廉潔自律準則的行為作出了具體界定,并列出了相應的紀律處分辦法。在實際工作中,黨員干部要經常用《準則》和《條例》進行自我評價和自我審查,要對出現的公私混淆情形進行自我批評,嚴格守住思想防線和道德底線,絕不觸碰紀律紅線。
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勇于自我革命,從嚴管黨治黨,是我們黨最鮮明的品格。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統籌推進黨的各項建設,抓住‘關鍵少數’,堅持‘三嚴三實’,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紀律,強化黨內監督,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全面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堅決糾正各種不正之風,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對于防止黨員干部以權謀私有重要意義。
保證權力的產生、權力的賦予受制度制約。由于公權具有強制性特征,公權行使的主體是“社會的人”,人的私欲和對財富的渴望極易讓人以權謀私,所以權力的行使限度取決于制度設計時對權力的嚴格規定。公私分明之于領導干部,就是在行使公權的過程中表現出的社會能力和社會道德。這種社會能力的高低和社會道德水平的高下,取決于制度本身關于公私分明內在精神規范、界限和原則的相關規定。所以,優良的制度設計能夠造就公私分明的社會氛圍,在全體黨員內部和全社會形成公私分明的良好風氣。放眼國外,英國的“利益聲明”制度能夠為我們提供監督和約束權力,防止以權謀私的制度設計思路。以建筑領域為例,利益聲明制度要求有關領導在開會研究決定工程承包單位之前,先說明本人與參與競標公司的利益關系,特別說明自己的配偶、子女、親戚、朋友是否參與其中。如果構成利益沖突,就必須回避。
加強對權力的監督。要從根本上使黨員干部做到公私分明,防止黨員干部以權謀私,在進行制度設計和創新時必須構建限制和監督權力的長效機制。一方面,讓權力對權力進行約束,就是利用公權來制約公權。由于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來一直受到行政體制和觀念的影響,導致司法不具有足夠的權威性。因此,保證和堅持司法公正,應成為加強權力監督的重要路徑。保證和堅持司法公正,使領導干部的職權受到司法權的長效監督,是制度設計和創新過程中必須重點考慮的問題。另一方面,構建權力制約權力的制度機制。在權力的行使過程中,領導干部的權力要受到人民群眾的監督和制約。“互聯網+”時代,在領導干部自身權力得到維護的前提下,保證公民享有充分的社會輿論權力,并利用多種新媒體對黨員干部公私不分的現象進行披露、譴責和批評。同時,也要增強知識分子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話語權,使之成為監督權力運行的社會化力量。
黨員領導干部要自覺提升道德水平和黨性修養
鼓勵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歷史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使黨員領導干部潛心“修煉內功”,自覺提升自身道德水平和黨性修養,在工作中做到公私分明,真正做到為民服務。
敦促領導干部積極學習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興國運興,文化強民族強。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賦予了中華文化新的時代內涵。同時,新階段必然有新要求,黨員領導干部要努力學習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文化的熏陶中啟迪哲思,提升自身黨性修養,培養廉潔奉公的優秀品質,始終做到公私分明,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闡述問題并服務于實踐。在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工作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引經據典,引用孔子“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來告誡從官為政必須端正自身;引用“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強調堅持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
新時代全面推進從嚴治黨工作,要督促和教育黨員干部正確處理“公”與“私”之間的關系,把穩公與私的天平,使黨員干部做到公私分明,不以權謀私,堅持自律和他律相結合。對黨員干部進行社會主義公私觀教育,使其從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矯正錯誤扭曲的公私觀,是對黨員干部的主觀他律;對權力進行制度制約和監督,是對黨員干部的客觀他律。黨員干部要積極主動地接受教育,將他律規范內化為自律習慣,做到公私分明,決不以權謀私。
(作者為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魏恒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習近平生態文明建設新思想與中國實踐研究”(項目編號:16ZZD032)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新華網,2017年10月27日。
責編/王妍卓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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