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下,部分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正常、不嚴肅、不規范的短板。如何補齊其短板,需要基層黨組織加強黨性教育,補足“精神之鈣”;嚴明政治責任,抓住“關鍵少數”;完善制度體系,加大執行力度;強化“防線”意識,用好“助推器”,方能達到嚴肅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和凈化基層政治生態的目的。
【關鍵詞】新時代 基層組織 政治生活 短板
【中圖分類號】D81 【文獻標識碼】A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當下,為了進一步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系列講話精神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的相關要求,我們在調研時看到:近年來,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基層黨組織以全面從嚴治黨為統領、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為抓手,使黨內政治生活展現了新氣象,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為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了重要保證。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部分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正常、不嚴肅、不規范的短板。要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必須以地方實際為基礎、以問題為導向、以習近平總書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精神和《準則》的具體要求為依據,在“嚴”“實”“好”上下苦功、做文章,方能使基層黨建科學、有序、有效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保駕護航。
新時代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短板的具體表現形式
黨員意識不強。具體表現為:一是個別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黨員,由于平時放松了理論學習,缺乏黨性、宗旨意識,一門心思盯在錢上,就連最基本的組織生活聽到要發補貼才參加,沒有好處就推三阻四,哪里還談得上黨員意識、先鋒意識;二是有的黨員沒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感到前途渺茫,脫離黨組織;有的黨員沒有黨員使命感,不認真履行責任、義務,成為“隱身黨員”“口袋黨員”;三是有的把黨員的光榮稱號作為自身的“面子”和“身價”,異化為向組織索取權力的一種要價“籌碼”;四是有的黨員在工作中推三阻四、拈輕怕重、不敢擔當;五是有的黨員個人至上,自私自利,缺乏大局意識;六是有的黨員口無遮攔,亂說亂講,毫無原則;七是有的退休黨員,放松了學習,思想言論比較落后,在群眾中產生了不好的影響等。
民主決策落實不到位。部分基層黨組織民主決策表象化的現象依然存在。具體表現在:一是個別基層黨組織,會議室的墻上民主決策相關制度應有盡有,但是在民主決策過程中依然“我行我素”。二是“集體研究決定”成為主要領導的擋箭牌。個別農村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大權獨攬、家長作風、“一言堂”現象依然存在,他們只是把集體領導、集體討論當作陪襯、形式,個人專斷、凌駕于基層黨組織之上的行為沒有完全根除;個別基層黨組織民主決策前,沒有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在民主決策過程中,主要領導往往是憑借原有經驗,先定調、后討論,在表態發言時,出現看主要領導的“臉色”,導致決策時“一致通過”的現象出現,若出現失誤,“集體研究決定”就成為主要領導的擋箭牌,這樣難免會造成班子內部不團結、黨員群眾有怨氣的現象發生。三是黨內重要事務公開避重就輕。有的基層黨組織黨內重要事務不公開;有的基層黨組織避重就輕、流于形式,出現有利于自己的事務就公開,對自身無利、有爭論的事務就回避應付。四是部分黨員干部民主決策意識不強。部分黨員誤認為黨內政治生活以及民主決策主要是領導的事,與自己關系不大。對重大決策關心不夠、參與不力,甚至出現黨內政治生活以及民主決策不關心、不參與,這就等于有意無意地自動放棄了應有的民主權利。
政治生活變味。具體表現在:一是少數基層黨組織的部分黨員,沒有充分把握政治生活在基層黨組織建設中的地位、作用、意義、要求,在政治生活上出現膚淺、歪曲地運用黨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武器,導致出現嚴肅的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變味,形成自我夸獎、相互表揚的“評功會”;二是有的基層黨組織雖然在政治、組織生活中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但“辣味”不足、輕描淡寫,使之會議效果收效甚微;三是有的黨員干部對上級放“禮炮”、對同級放“啞炮”、對自己放“空炮”,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過程中東拉西扯、海闊天空、繞道而行,生怕觸及錯誤本質,“老好人”思想嚴重。
組織生活隨意性較大。具體表現在:一是部分基層黨組織或多或少地存在組織生活“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問題,特別是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閑時活動”“忙時不動”“上級有布置就動”“上級沒有布置就不動”“檢查前就動”“檢查后不動”的現象,導致出現“三會一課”制度形如“擺設”的問題產生;二是少數經常在外的黨員和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對黨內政治生活,特別是雙重組織生活參與不夠,甚至出現了游離于基層黨組織的“特殊黨員”。
新時代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出現短板的原因
黨性修養不夠強。由于部分基層黨組織黨性教育不足、教育形式單一、教育方法創新不夠、教育內容針對性不強、缺乏吸引力,加之部分黨員干部平時放松了學習,在黨性修養過程中,自我教育、自我鍛煉、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能力不強,要求不高,從而導致了少數黨員精神上“缺鈣”、黨員意識不強等問題產生。
方式方法創新能力不強。由于部分基層黨組織把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錯誤理解為只是單一的“三會一課”制度,而且“三會一課”制度存在內容不具體、缺乏可操作性,加之執行力不強,出現了有名無實的問題;多數基層黨組織開門過政治、組織生活的少,關起門過政治、組織生活的多,黨性教育案例分析和面對現實存在問題進行辨析的少、灌輸式的多,黨員學習教育活動進行互動交流的較少、組織者“唱獨角戲”的較多。這樣的黨內政治、組織生活難免會出現形式、方法單一,內容枯燥無味,缺乏吸引力、凝聚力,實際效果不佳等問題。
制度機制不夠完善。由于部分基層黨組織不同程度地存在黨內政治、組織生活制度體系不完善和可操作性、執行力不強的問題。這樣客觀上就放任和縱容了黨員干部思想、工作作風、組織紀律等黨內政治、組織生活方面的隨意化、庸俗化傾向。
指導、監督、考核和問責等措施作用發揮的不充分。由于個別上級黨組織的部分領導干部對基層黨內政治生活指導不力,忙于定制度和發文件,對下級指導監督少,基層干部權力運行得不到有效監督;部分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評估和問責不完全到位,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和壓力沒有完全傳遞到基層黨組織,導致少數基層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抓黨建的責任意識弱化,出現黨內政治生活得過且過、應付上級黨組織的問題產生。
新時代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如何補齊短板
加強黨性教育,補足“精神之鈣”。黨性教育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各個基層黨組織審時度勢,不斷地發現問題、完善學習制度、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方式方法,解決黨員干部存在的思想問題,方能補足基層黨組織黨員干部精神之“鈣”,為提高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為此,各個基層黨組織:一是要進一步強化《準則》的學習教育,達到統一認識、明確方向目標;二是在“兩學一做”教育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找黨員干部自身存在的思想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教育,幫助指導他們解決好自身的思想問題,確保全體黨員干部思想行動步調一致;三是采取靈活多樣的學習教育方式方法,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章黨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弄清我們黨和其他政黨的本質區別以及黨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基本要求,方能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使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不得“軟骨病”,為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有聲、有色、有序、有效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嚴明政治責任,抓住“關鍵少數”。嚴明政治責任,加大執行力度。第一,必須強化各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全面從嚴治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責任意識;第二,需要上級組織部門切實搞好下級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的指導、督促和檢查;第三,需要各級黨組織審時度勢,以《準則》為準繩、以自身實際為基礎,理清黨內政治生活中書記的第一責任和黨員的共同責任,形成制度的長效化,增強執行力;第四,構筑科學、有序、有效的黨內政治生活責任、壓力傳導機制,這樣才能確保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責任落到實處。抓住“關鍵少數”,發揮帶頭作用。基層黨組織書記是基層黨組織政治、組織生活的組織者、推動者、實現者,也是基層黨組織的定盤心、主心骨。在黨內政治生活中,書記要身先士卒、主動作為、勇于擔當,才能帶領其他黨員干部奮力開創黨內政治生活工作新局面,推動各項工作科學、有序、有效開展。為此,要求基層黨組織書記:第一,要帶頭講政治。把講政治貫穿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方能增強自身政治敏銳性、鑒別力、免疫力和執行力。第二,要帶頭強黨性。要帶頭加強黨性修養,堅定信念,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對黨忠誠,履行好自己的責任。第三,要帶頭學重點。要帶頭學習黨章黨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當好排頭兵。第四,要帶頭嚴紀律己,不斷增強自身政治、紀律、道德、抗腐等定力。第五,要勇于擔當。要一馬當先勇挑重擔、善于啃硬骨頭、敢于對歪風邪氣亮劍,不斷塑造、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起到帶頭作用。第六,要以上率下。在落實黨內政治生活要求上,要率先垂范,帶頭貫徹民主集中制、強化監督約束、執行各項紀律,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營造嚴肅、健康、民主的黨內政治生活氛圍;要帶頭過好雙重政治生活、組織生活。
完善制度體系,加大執行力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規范,這是建黨以來的經驗總結。各基層黨組織要審時度勢,進一步深入學習領會《黨章》《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系列講話的精神實質,按照建立完善政治生活制度體系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查缺補漏,在制度的科學化、規范化、實用化上下大力氣,在制度的執行力上下功夫,方能為嚴肅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證。
強化“防線”意識,用好“助推器”。指導、監督、考核和問責等措施是上級黨組織對基層黨組織過好黨內政治生活的“助推器”。一是上級黨組織要定時和不定時地加強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工作的指導、督促,避免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工作走彎路;二是上級組織、紀委部門要把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工作列為巡視、監督、考核、問責的重要內容,增強制度剛性和可操作性,以問題為導向,定時和不定時地對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工作進行巡視、監督、考核、問責,使其相關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進而壓實基層黨組織特別是黨委書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責任,形成抓常、抓細,抓長、抓實的格局,發揮好“助推器”應有的作用。
(作者為中共保山市委黨校馬列教研室副教授)
【注:本文屬云南省黨校(行政院校)系統2017年度立項課題“云南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工作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7XTS16)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人民日報》,2017年2月14日。
②劉偉發:《掃除“四風”要做到三點》,《檢察日報》,2013年9月2日。
③何旗、余娟:《黨內政治生活的狀成因及優化對策》,《中共合肥市委黨校學報》,2014年第9期。
責編/張蕾 美編/楊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