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微腐敗”隱蔽性強、危害性大、腐蝕黨員干部,容易導致群眾信任危機。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微腐敗”,從基礎工作抓起,筑牢風氣建設根基;扎緊制度籠子,推進權力陽光運行;以紀律強化主體責任,增強黨紀黨規的權威性。
【關鍵詞】“微腐敗” 基層 黨的建設 【中圖分類號】D267 【文獻標識碼】A
整治基層“微腐敗”,不僅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緊迫要求,也是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當前,基層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門、單位,基層干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還易發多發、量大面廣。有的搞雁過拔毛,挖空心思虛報冒領、克扣甚至侵占惠農專項資金、扶貧資金;有的在救濟、補助上搞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視群眾疾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有的執法不公,甚至成為家族勢力、黑惡勢力的代言人,橫行鄉里、欺壓百姓”。對于當前我國基層黨員干部存在的一些問題,各級黨組織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積極承擔監察責任,相關領導干部要正確行使權力,堅持清正廉潔,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基層“微腐敗”腐蝕黨員干部,敗壞黨內風氣
第一,由于基層黨員干部的工作責任各不相同,“微腐敗”容易導致差別對待,造成不平衡。比如,一些與領導有良好關系的基層工作人員可能會被安排做一些比較容易的、有豐厚利潤的、影響效果較大的工作。而與領導關系不太好的基層工作人員就可能會被安排做一些比較復雜的、沒有很大影響效果的工作。同時,“微腐敗”也會使基層工作人員喪失工作積極性,比如一些基層工作人員以獲得褒獎為目的進行工作,沒有向上的態度,也不能進行有效的交流協調,使得一些本來容易完成的工作復雜化。
第二,“微腐敗”隱蔽性強,腐蝕黨員干部。“微腐敗”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看不見卻約定俗成的規則,其長期存在于社會中。比如,一些基層工作人員拜訪領導時要拿一些東西,遇到節日或者領導生日要請大家吃飯,喜事、喪事要隨禮等,都屬于腐敗行為的一種。一些人把這些行為當作為人處世之道,把請客、隨禮、拜訪等行為作為促進關系以及進行溝通的必要途徑,即使這些行為用的是公共財產。雖然一些“微腐敗”行為涉及錢財數額有限,但對黨員干部的影響卻是十分巨大的。黨員干部的“微腐敗”行為會使其意志不堅定、思想頹廢、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點點的腐敗,如果不及時治理,就會積少成多,最終使領導干部走向不歸路,不僅會斷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會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損失。
第三,危害性大,敗壞黨內風氣。基層“微腐敗”行為的產生,不僅會損害相關基層工作人員的利益,也會損害黨組織工作氛圍和黨員干部的形象。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指出,“‘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同時,“微腐敗”問題具有一定的傳染性,會損害黨的根基,減少人民群眾的信任,如果不及時進行處理,就會造成難以預料的后果,影響黨和國家的長遠發展。
第四,損害黨的形象,破壞黨群關系。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眾的擁護,才是我們永遠不倒的“靠山”。基層黨員干部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最直接的橋梁和紐帶,人民群眾相信基層黨員干部,就是相信黨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區的基層工作人員面對群眾問題時,沒有良好的服務態度以及正確的認識,不能真正為人民群眾解決問題,“吃拿卡要”現象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辦事設卡,拿錢才能辦事或者拿錢也不辦事,使得人民群眾對基層黨員干部越來越不信任,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漸減少。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相對于‘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嗡嗡亂飛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總而言之,公權濫用的現象以及行為會損害黨和政府的聲譽,使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失望,不利于黨和政府的發展。
從嚴整治“微腐敗”,凈化基層政治生態
第一,要從基礎抓起,筑牢風氣建設根基。要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教育,嚴加監管相關制度的實施。同時,要加強作風建設,表揚先進隊伍,發揮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風。首先,要監督基本制度的實施。可以根據黨員干部的年度總結、工作報告等,了解基層黨員干部的履職情況以及廉政建設情況,加強黨員干部隊伍的廉政建設,保持黨的純潔性。其次,要實施黨員干部的述職講評制度。可以定期舉行黨員干部的述職以及講評活動,重點懲處黨員干部公權私用、貪污腐敗等行為。最后,要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對有能力、有執行力的黨員干部要集中培養,逐漸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時,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強基層黨員干部的法律意識,建設清正、廉明、盡職盡責的基層黨員干部隊伍。
第二,要扎緊制度的籠子,推進權力陽光運行。整治“微腐敗”問題,一定要兼顧根本問題和表面問題,要利用制度的強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潛移默化作用共同解決問題,使“微腐敗”問題的解決有長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紀守法的觀念深入人心。當前,一些領導干部思想觀念出現偏差,認為貪一點是沒什么的,這種錯誤的觀念使得一些黨員干部逐漸走向深淵。對于這種錯誤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實際的案例來提醒黨員干部,使黨員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強各部門的聯系,廣泛收集信息,從一方對抗腐敗到多方對抗腐敗。最后,要扎緊制度的籠子,建立“微腐敗”的全面監察機制,促使權力全面公開使用,要善于發揮人民群眾的作用,使基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第三,以紀律強化主體責任,增強黨紀黨規的權威性。在加強黨的建設的過程中,要避免公權私用等行為的發生,必須從三個方面著手,即從關鍵的人、關鍵的事、關鍵的問題著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確性、加大處理力度。關鍵的人指的是黨員干部主體、實施主體和監察管理主體。紀律檢查機關要時常教育、提醒、警示關鍵的人。關鍵的事指的是和大眾生活、重要領域相關的事情。要對關鍵的事實行公開的監管,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關鍵問題指的是涉及金額數量較大、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對于這種問題,要結合相關案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解決的根本方法,從而保證黨的清正廉潔,增強人民群眾的信任感。
第四,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必須營造一個良好從政環境,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態。營造良好從政環境,要從各級領導干部首先是高級干部做起”。“微腐敗”行為的出現,既不利于黨執政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層良好政治氛圍的形成。因此,要營造良好的基層政治生態,對公權濫用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置,讓基層黨員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時,要建設合理的、科學的基層權力體制。要注重權力的公開,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對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使其與基層的實際情況相符,對濫用權力的行為嚴肅處理,特別是腐敗問題。要把法律意識灌輸到基層,不斷提高基層干部的法律意識,使基層黨員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設新形式的監督模式,使人民群眾積極主動地參與監督,保障權力的公正公平行使。總而言之,建設良好的基層政治生態,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學的、廉潔的基層工作作風。
(作者為貴州商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方正:《基層“微腐敗”的危害與治理》,《上海黨史與黨建》,2017年第10期。
②鄭端端:《對“微腐敗”要露頭就打》,人民網,2016年5月24日。
責編/孫渴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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