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放管服”改革,是一項系統性的革命工程,需要平衡市場與政府兩者的關系,既要落實簡政放權的責任,同時也需要堵住監管漏洞,補齊市場經濟的短板。因此,新時期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就需要活用“加減乘除”,加強監管、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消除權力的尋租空間,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推動行政管理體制的現代化建設。
【關鍵詞】行政管理體制 “放管服” 改革 市場經濟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隨著人口紅利式微,制度紅利成為了我國經濟增長的持續動能。我國政府充分尊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圍繞政府調控與市場資源配置的關系,以“放管服”為抓手,加快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當前我國行政體制改革已進入“深水區”。
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活力
“放管服”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簡稱。“放”——中央下放行政權力,清理職能部門之間相互交叉重疊,甚至矛盾的行政權;“管”——政府部門加強監管職能,創新監管理念,改革行政監管體制;“服”——減少政府對市場經濟運行的行政干預及各項行政審批制度,激發市場經濟主體的活力,不斷創新優化服務。
我國已進入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水區,政府簡政放權,能夠進一步激發市場經濟主體資源配置的效用,釋放市場活力,降低政府行政審批成本,提高政府職能機關的行政效率。“放管結合”,協調了放權與監管兩者之間的關系,探索實施負面清單制度,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在放松準入監管的同時,也在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政府創新監管理念,從管理轉變為監管,從市場的管理者轉變為市場的服務者,強調為市場服務的職能角色定位,優化市場服務能力,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從“硬性管理”轉變為“柔性管理”,有效提升服務水平。
“放管服”改革,需要國家治理理念的創新,對管理者的平衡協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平衡市場與政府兩者關系過程中,既要落實簡政放權的責任,同時也需要堵住監管漏洞,補齊市場經濟的短板。如何放、怎么管、在哪服,政府只有在理解三者內在互動機理的基礎上,把握三者之間的關系,才能走出“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放管服”釋放了制度紅利,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自貿區建設、激發創新創業活力等方面集中體現了“放管服”改革的強大能量。但是,“放管服”改革是一個系統的整體,也是一項技術活,應當運用“加減乘除”,即加強監管、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消除權力尋租,以此發展生產力、頂住經濟下行壓力、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提高就業率,解決新時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做好“加法”,加強監管,尊重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完善市場法律制度。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市場法律制度是規范市場活動交易行為的重要內容,要完善市場法律制度內容,為職能部門的市場監管提供依據。隨著互聯網技術水平的不斷提升,網絡經濟改變了傳統經濟的市場交易形式,創新了商業模式,為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驅動力量。面對新興經濟形態,政府監管部門應當創新傳統監管理念,探索協同治理模式。
建立市場信用體制。市場供需雙方由于信息不對稱,提高了交易成本,產生了市場交易糾紛,損害了市場交易參與主體的經濟利益及個人利益。政府監管部門利用互聯網技術,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收集市場交易數據,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完善市場系統體系建設,能提高監管效率。
營造公平公正競爭環境。隨著市場主體數量增多,市場規模擴大,存在參與資質參差不齊,產品質量以次充好的問題。個別企業憑借不良手段獲取市場信息優勢,損害了市場經濟其他參與主體的利益,增加了政府的監管難度。政府部門應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市場的惡性競爭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市場的公平公正和有序競爭。
做好“減法”,簡政放權,歸還市場經濟參與主體的權利
減少項目審核。我國傳統經濟的監管理念強調事前管理,通常對于行業的準入標準設置要求較高,審批流程較長。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時機的選擇對于經濟主體而言十分重要。過長的審批流程增加了市場經濟主體的機會成本,抑制了市場經濟的活力。因此,要優化項目審批流程。
推進行政機構改革。我國傳統行政機構的職能劃分屬于條塊分割模式,在該行政管理模式下,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不重視協同作用的發揮,形成了垂直管理的模式。面對傳統行業,職能部門的交叉重疊監管現象較為嚴重,過多的行政干預管理損害了市場效率。但是,面對新興行業,職能部門監管缺失的現象較為嚴重。傳統的部門監管在面對新興產業快速發展中,存在監管不力,對其“無序發展”“野蠻生長”不能進行有效約束。因此,需要適應產業發展現狀,改革行政機構的管理模式。
賦予地方政府一定自主權力。在央地分權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對區域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形成了區域割裂、地方保護主義,不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通過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審批,賦予地方政府一定自主權,讓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結合區域資源要素稟賦優勢,選擇產業結構轉型的方向。同時,簡政放權能防止地方政府對于傳統產業的過分保護,給予新興產業充分的發展空間。
做好“乘法”,優化服務,促進社會創新創業發展
拓寬融資渠道。科研創新行為存在風險高、投資高、收益高的特征,保障科研經費的投入,對于科技創新行為具有重要作用。我國政府應當優化行政服務,完善金融市場風險投資的管理制度,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拓寬社會資本的投資渠道,緩解科技創新企業的資金壓力。
促進成果轉化。通過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形成先進的生產力,提高生產要素效率,提高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我國政府應當提高科技服務能力,強化科技成果供需雙方的對接工作,提供專業的科技服務,完善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激發創新主體的積極性。
降低創業門檻。在寬松的環境氛圍中,通過信息溝通與轉移,將會提高創新創業的效率,形成良性循環。政府應當加強創新創業基礎設施的建設,發展眾創空間,完善創新創業的配套服務設施,形成開放包容的社會環境,為創新創業提供寬松的外部環境,增加社會群眾的參與性。
做好“除法”,消除權力尋租空間,抓緊權力清單制度建設
嚴管公共資金資產資源。國有企業作為我國經濟體制下的特殊經濟主體,在市場競爭中通常存在資源優勢。隨著國有企業重組改制進程的深化,個別地方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利益輸送等違法行為。對此,地方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經費管理制度,完善國有資產的監管,加強對公共資源的管理,提高交易信息的透明程度。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面對尋租行為,政府官員應當提高黨性覺悟,加強黨性修養,通過黨風廉政建設,凈化黨內政治環境。在政策制定、執行過程中,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始終以維護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于損害人民利益的行為應當嚴厲打擊,持之以恒推動政風作風的轉變。
為政商關系“劃紅線”。“政商勾結”嚴重影響了市場經濟的秩序,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同時也不利于地方政府的公共治理。政府通過完善權力清單制度,同時對黨員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提出嚴格的限定條件和行為規范,有助于進一步理清“紅頂”與“商人”之間的關系,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作者為湖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馬寶成、呂洪業等:《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進展與未來展望》,《行政管理改革》,2017年第10期。
②李明征:《推進“放管服”提質增效的著力點》,《理論視野》,2017年第2期。
責編/溫祖俊 劉芋藝 美編/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