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石家莊12月7日電 (記者楊柳)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通知,因蘆臺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園區未完成國務院印發的“水十條”規定的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治理任務,撤銷其省級開發區資格。
據介紹,工業集聚區污水成分復雜,污染因子多,如得不到有效處理,將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按照“水十條”規定,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等區域要提前至2016年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同時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截至2016年底,河北省總體完成情況良好,但仍有少部分工業園區未完成任務。
2017年,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未完成任務的工業園區采取暫停審批、核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處理。
《 人民日報 》( 2017年12月08日 13 版)
原標題:因未完成“水十條”規定任務
河北撤銷一園區省級開發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