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保障相輔相成,我們要全面貫徹和落實國家針對脫貧攻堅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以精準扶貧戰略思想作指導,加大實施就業政策,構建公平的社會就業保障體系,盡可能地做到培訓一個人、就業一個人、脫貧一戶人,打贏脫貧攻堅戰。
【關鍵詞】精準扶貧 就業 社會保障 【中圖分類號】D601 【文獻標識碼】A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貧困人口分布呈現出小聚居、點狀分布的態勢,給扶貧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201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到湖南湘西考察時強調“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首次提出了“精準扶貧”的重要思想。精準扶貧可以有效達到脫貧的目的,社會就業保障是實施精準扶貧的重要路徑,兩者之間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我們要將就業政策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當中去,從而更好更快地打贏這場脫貧攻堅戰。
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保障相輔相成
截至2016年底,我國仍然有約4335萬的人群處于貧困狀態,如何讓貧困人群真正享受到機會平等,進一步減少貧困人群的數量,提高人民幸福指數,最終實現全面小康社會,是現階段需要解決的大難題。社會就業保障確保貧困人群擁有公平的就業環境,為其構建相應的就業服務體系,主動為貧困人群承擔就業壓力,并積極鼓勵貧困人群創業創新發展。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保障相輔相成,我們要全面貫徹和落實國家針對脫貧攻堅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以精準扶貧戰略思想作指導,加大實施就業政策,構建公平的社會就業保障體系,盡可能地做到培訓一個人、就業一個人、脫貧一戶人,確保如期完成脫貧任務。
打好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保障的組合拳,夯實脫貧攻堅勝利的基礎。按照扶貧戶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開展社會就業保障工作,從而致力于實現“三個目標”。一是“能轉盡轉”,盡可能保證每戶貧困戶中有一人轉移就業;二是“愿培盡培”,盡可能保證每個愿意進行培訓、且在勞動年齡內的貧困戶都能夠得到有效的勞動能力培訓;三是“應保盡保”,盡可能保證全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都能夠按時足量發放,同時適當增大對貧困人群的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并引入大病救助政策。
貫徹和實施就業扶貧戰略
就業扶貧戰略,即通過多渠道幫扶,提高貧困人群就業率,以就業推進精準扶貧事業。首先,構建農村貧困人群就地就業模式。積極鼓勵各類農產品加工企業、手工藝生產企業等進入農村,充分利用農村閑置土地、房屋等,實現企業生產的擴大化,為廣大貧困人群提供就近就業的機會。政府可按照規定給予扶貧創業優惠政策,如稅收減免政策、貸款擔保政策等,并且為已經吸收就業的貧困人群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險補貼以及崗位補貼,減輕企業的財務負擔。
其次,構建“送崗進村”結對幫扶模式。通過采用“一對一”“一對多”的方式,吸引各企業、勞務中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多方進村,實現對貧困人群的就業動員、篩選、吸收,提高貧困群眾向就業崗位的輸出效率,緩解農村貧困現狀。
再次,政府支持增設農村公益崗位,實現對農村貧困人群的托底安置。政府提供財政補貼,為農村設置綠化保潔、設施維護、政策動員和宣傳等公益性崗位,并根據最低工資標準、實際工作時間最終確定待遇標準。尤其是對于各貧困戶中難以通過市場來達到就業目的的貧困人群,如殘疾人、享受社會養老保險不超過五年的勞動人口等,可以安置到農村公益崗位中,讓他們不僅可以通過簡單的勞動而自食其力,實現就業脫貧,還可以減輕整個家庭的生活負擔。
開展創業扶貧、培訓扶貧活動
一方面,加大對創業扶貧的支持和鼓勵力度,為農村貧困戶創業提供貸款擔保和資金補貼等。當地政府可借助產業扶貧的順風車,為具有合適創業項目,并已經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提供創業扶貧貸款擔保,貸款金額在三萬元及以下的可以不用提供擔保或者是貸款抵押。對新創業的貧困人口,如果能夠正常經營超過一年以上,還可以給予一次性的創業資金獎勵。對于企業創業且能夠吸納大量貧困人群的,則為其提供創業扶貧擔保貸款,適當給予其免息或者是降息的優惠。除此之外,對于建立創業園區的企業,則由政府為其提供低費用或者是免費用的創業場地。可按照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園區的標準,給予企業創業園區政策內的一次性獎勵和補貼。
另一方面,加大對培訓扶貧的支持力度,提高就業培訓的精準度。針對農村處于勞動年齡且擁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群,廣泛實施免費就業培訓政策。由市和鄉鎮政府、企業、人力資源保障單位、高校等共同合作,整合各類培訓資源,優化培訓資源配置,采取訂單式的培訓模式,為貧困人群提供服務業、制造業等基礎行業的就業培訓。尤其針對農村無業婦女,為其提供家政服務技能培訓、餐飲服務培訓、農產品加工培訓等,使其具有致富技能,從根本上實現就業脫貧。對能夠積極參加培訓的貧困人群,還應給予一定的培訓獎勵或補貼。
開啟全民參保扶貧計劃
精準扶貧和社會就業保障的順利實施,迫切需要一項基礎性的兜底幫扶,以此來使大量的貧困人群擺脫深度貧困的狀態。
首先,實施農村人口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政策,確保貧困人群能夠得到最基本的養老、醫療保障,為就業脫貧夯實基礎。針對農村的低保戶、繳納保險困難戶,政府可給予一定標準的費用補貼,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由政府與貧困人群共同分擔。針對農村中重度殘疾貧困人群,由政府負擔其最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保證每一個貧困者都能夠參保。實現全民參保扶貧計劃,讓每一名貧困者在達到退休年齡以后都能夠拿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并且根據國家政策,保證該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以及適時提高發放標準。與此同時,讓每一名貧困者都能夠得到居民基本醫療保障以及大病救助等,確定為低保、五保繳納困難的群體則只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大病保險等其余部分由同級財政補貼負擔。對罹患大病的貧困人群,可適當降低大病救助金額限制,并提高大病救助保險報銷比例,進一步為貧困人群提供切實的保障。
其次,切實做好貧困人群社會保障的異地搬遷工作,保證農村貧困人群的養老、醫療保險的遷移、轉接。尤其是針對在外地就業并患病的貧困人群,做好醫療保險的報銷轉接工作,使貧困人群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夯實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保障基礎機制
為了順利完成精準扶貧的宏偉目標,實現社會就業保障的全面覆蓋,勢必要在組織、資金、統計、監督、宣傳等方面加強管理,保障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的穩步進行。
一是在組織方面,加強脫貧攻堅組織領導,省、市、縣、鄉鎮各級政府成立社會就業保障與精準扶貧工作小組,與各級人力資源保障單位充分合作,對農村扶貧人群的就業幫扶實現細化管理,做到各司其責、協同配合,構建社會就業保障體系,以達到精準扶貧的最佳效果。二是資金方面,要加大政府的財政投入,同時加強政府與社會資本、社會公益基金的合作,進一步擴充扶貧資金儲備。三是統計方面,加強對農村貧困人群的信息統計工作,做到對貧困人群的精準識別。通過貧困人群社會就業保障的逐戶調查,建立貧困人群就業動態管理庫,實現全面動態監控,避免出現脫貧返貧現象。四是監督方面,針對各鄉鎮的貧困人群建檔立卡,合理安排精準扶貧任務,實現精準扶貧與社會就業保障工作的協調運行。五是宣傳方面,利用互聯網宣傳、調查登記宣傳等活動,提高貧困人群對精準扶貧的認識,激發貧困人群的內生動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作者為四川師范大學講師)
【參考文獻】
①唐麗霞:《精準扶貧機制的實現——基于各地的政策實踐》,《貴州社會科學》,2017年第1期。
②伍強:《聚焦精準扶貧 推進轉移就業》,《中國就業》,2016年第3期。
責編/溫祖俊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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