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民工進城務工且職業身份向市民轉化的過程中,社會融合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農民工的社會融合過程是一個以城市居民為參照群體的再社會化、市民化的過程,應從優化制度安排、組織職業培訓、優化社會網絡構建三個方面入手,創造良好條件以提升農民工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關鍵詞】農民工 社會融合 政策支持 【中圖分類號】F249 【文獻標識碼】A
農民工群體在城鎮化過程中經歷著從工作到生活,從行為到觀念的巨大沖擊,其融入城市的過程中存在許多困難。如何解決農民工的社會融合問題,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值得深入探討。
農民工文化、經濟和心理融合的現狀
文化融合。文化融合是指農民工對務工城市語言、著裝、文化、風俗等的熟悉程度,以及他們是否能夠適應當地的習俗觀念。農民工在地域文化上的融合水平不高,在城市的交際圈仍束縛在親戚、老鄉或農民工同事的范圍內,與城市居民缺少交往,業余生活多是“睡覺”“閑聊”“玩手機”,這種封閉的群體生活不利于他們適應城市社會的習俗,容易產生壓力感、自卑感,對城市處于既向往又失望的矛盾境地。
經濟融合。首先,農民工經濟收入水平不高。一是農民工收入較低。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6年農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為3275元,比上年略有增長,但是在物價上漲、消費壓力增加的當前,其仍面臨較重的生活負擔。二是工資拖欠問題。雖然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但是欠薪問題時有發生,拖欠或克扣賴以生存的工資是眾多農民工遇到的最大困難。
其次,農民工就業機會不平等。一是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就業不穩定。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執行效果均不高,2016年與雇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為35.1%,比上年下降1.1個百分點。二是從事的行業和崗位具有局限性。農民工從業仍以制造業、建筑業和傳統服務業為主,在具體職位上,多數農民工從事一線崗位,面臨工作條件差、勞動強度高、薪酬回報較低的問題。
最后,農民工城市購房定居困難。住房是民生基礎,外來人口實現市民轉變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在城市定居生活。農民工大多收入水平較低,城市房價居高不下,多數人無力承擔購房費用,購買商品房的比例很低。
心理融合。心理融合是指農民工是否有意愿建立自己對務工城市的身份認同和歸屬感。農民工對于自身身份的認同直接影響其融入城市的程度。戶籍二元制,以及附著在戶籍制度之上的教育、就業、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不平等,深深影響了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感知。農民工在福利待遇、權利保障方面受到城市社會的排斥,并且還會感受到當地居民的偏見,因此缺乏歸屬感。對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研究發現,新生代農民工不愿回到農村,但卻不被城市接受,在城市中處于一種“邊緣人”的狀態,對未來充滿迷茫。
農民工社會融合的影響因素:個體特征、制度和社會網絡
一是個體特征,主要包括農民工性別、年齡、婚姻、收入、受教育程度、城市居住時間等。例如受教育程度影響農民工對城市生活的期望,從而影響他們與流入地的交流互動。女性農民工比男性農民工的社會融合意愿更加強烈,主要因為女性有著強烈的團聚和陪伴的需要。年齡方面,年輕農民工社會融合程度更高,因為他們大多沒有務農經歷,渴望新的生活方式,更有可能留在城市尋求發展。
二是制度因素。二元戶籍制度,以及由此派生的用工、教育、醫療等制度體系,對農民工社會融合產生重要影響。研究中通常采用“是否辦理暫住證”“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是否參與醫療或養老保險”等指標來進行考察。研究發現居住證的辦理,會在一定程度上強化農民工的留城意愿。參與醫療或養老保險也會起到積極作用,這對農民工而言是一種制度上的接納。
三是社會網絡因素。農民工社會網絡具有規模小、緊密度高、趨同性強和異質性低的特點。農民工進城務工大多通過親緣和地緣關系,進城后交往人群也主要是親友和同鄉。他們對傳統鄉土網絡具有較高的依賴性,這種依賴性強化了農民工在城市中的亞社會生態環境,阻礙對城市的認同與歸屬。并且農民工城市社會網絡構建難度較大,缺乏與當地居民溝通交流的必要途徑,加之城市部分居民也會對他們存在一定偏見,使他們對鄉土網絡產生依賴性疊加,阻礙其社會融合。
提高農民工對城市社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優化制度安排,加強政策支持。首先,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剝離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各種利益,實現城鄉一體化、基本公共服務城鄉均等化。以戶籍制度為核心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是形成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的根本原因。改革戶籍制度被認為是促進其社會融合的關鍵措施。近幾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經出臺了一些戶籍改革的措施,但總體而言,仍需要加快戶籍改革步伐并真正落到實處。具體而言,對于有條件的二線城市的戶籍應當盡量放開,在一線城市,應該積極有序地放開戶籍,小城市、縣城則要敞開城門,讓農民自由進城。
其次,要對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進行改革,強化相關服務。一是消除針對農民工的就業歧視,建立城鄉一體化就業服務體系,使城鄉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二是探索統籌城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的路徑,對于收入較為穩定的農民工,應逐步將他們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連續繳費,建立個人賬戶,消除其后顧之憂。三是完善教育制度,政府應積極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保障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權利;實行“就近入學”、興建公辦子弟學校等措施,并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其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和辦學條件改善。
組織職業培訓,提升人力資本。就業是農民工在城市立足的根本。部分農民工受教育水平限制,技能水平較低,難以滿足工作崗位的要求。為提升其技能水平,政府可以鼓勵通過開展職業院校教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組織“訂單式”教育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各類培訓機構和其他中介組織,為農民工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技能培訓,積極提升農民工的人力資本。
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除了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訓之外,要為農民工提供系統性的法律培訓,使其掌握正確有效的維權途徑。通過開展免費的基本法律知識教育、有針對性的法律宣傳以及利用網絡平臺推送法律常識等途徑,提高農民工的維權意識。
優化社會網絡構建,增強歸屬感。一方面,要完善社區管理服務。隨著農民工居住狀態、居住條件和居住時間的轉變,其社會融合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首先在社區層面暴露出來。因此,要重視社區的作用,增強基層社區的管理和服務能力;鼓勵農民工參與社區活動,促進農民工與市民的溝通和交流,從而拓展農民工的社會關系網絡。
另一方面,要完善農民工的休閑娛樂生活。休閑文娛活動是農民工拓展人際交流渠道、增強留城意愿的良好途徑。一是完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面向農民工免費開放。二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文體娛樂場所如圖書館、電影院、體育館等適當組織面向農民工的文化娛樂活動,創造條件提高農民工對城市社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推動農民工社會融合。
(作者為沈陽工程學院文法學院講師)
【注:本文系遼寧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項目編號:L16CSH005)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魏萬青:《從社會排斥到融入——對民工社會融合研究范式的轉變》,《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6期。
②悅中山、李樹茁、費爾德曼:《農民工社會融合的概念建構與實證分析》,《當代經濟科學》,2012年第1期。
責編/孫垚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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