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俄羅斯社會轉型以來深受腐敗問題的困擾。俄羅斯一直與腐敗進行不懈的斗爭,尤其是2008年以來,俄羅斯通過完善法制建設及推動行政改革,逐漸為反腐工作的開展創造了條件。近年俄羅斯的反腐工作,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總體上看收效不盡如人意。
【關鍵詞】俄羅斯 反腐敗 高層 【中圖分類號】D73/77 【文獻標識碼】A
俄羅斯的腐敗問題由來已久。從1991年獨立開始至社會轉型以來,俄羅斯就一直深受腐敗問題的困擾。2008年梅德韋杰夫擔任俄羅斯總統后,俄政府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尤其是2012年普京第三次入主克里姆林宮后,更是密集出臺了一系列的反腐敗政策,采取了許多措施打擊各領域的腐敗行為。普京的反腐行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級檢察機關查處了一些有影響力的大案要案,許多“老虎”紛紛落馬。然而普京的反腐行動似乎并沒有得到俄羅斯民眾的完全認可。2017年3月初,俄羅斯著名反對派納瓦里內曝光大量有關梅德韋杰夫總理涉腐材料,以及由此而引起的3月26日幾乎遍及俄羅斯全國大城市的反腐大游行,就是很好的例子。鑒于俄羅斯腐敗問題的異常復雜性,對于俄政府的反腐行為及其成效應該客觀看待,既不能否認俄政府為治理這一頑疾所做的努力,也不能忽視其措施和成效的局限性。
俄羅斯通過完善法律制度和實行行政改革,積極治理腐敗問題
從葉利欽開始,俄羅斯的幾任領導人對腐敗問題都給予了高度關注,并進行了多方努力來治理腐敗,其治理的主體路徑都集中在完善法制建設和實行行政改革兩個方面。
一方面,構建反腐法律框架,完善反腐制度。20世紀90年代,葉利欽進行了初步的反腐嘗試。1993年底,俄羅斯立法機關曾起草了反腐敗法草案。1997年5月,葉利欽還簽署了《關于擔任俄羅斯聯邦國家公務職務的人應當申報收入和財產情況》的總統令,嘗試建立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度,但是由于當時寡頭嚴重干政,且葉利欽家族本身深陷腐敗丑聞,使得葉利欽不可能在反腐領域推行實質性的制度改革,上述嘗試基本歸于失敗。
2000年普京上臺后的兩個任期內,俄羅斯在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上沒有取得大的突破。這一時期較為明顯的進步是通過簽署重要的國際反腐文件,俄羅斯成為了國際反腐合作大家庭的一員。如2006年5月9日,俄羅斯正式加入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成為世界上第52個批準該公約的國家;同年7月25日,俄國家杜馬批準加入了歐洲委員會的《反腐敗刑法公約》。這些既向國際社會彰顯了俄加強國際反腐合作的決心,同時也為俄通過國內外合作打擊腐敗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8年5月梅德韋杰夫上臺后,他將反腐問題提上政府議事日程,一系列重要的反腐法律法規先后出臺,俄羅斯由此進入了“制度反腐”和“系統反腐”時期。2008年7月,梅德韋杰夫簽署了首份《反腐敗國家計劃》(此后俄羅斯每年都出臺年度反腐國家計劃)。同年12月,梅德韋杰夫簽署了俄羅斯歷史上首部反腐敗法律——《俄羅斯反腐敗法》,該法規定了國家公務員及其配偶、子女必須向稅務機關提交收入和財產等信息。2009年5月,梅德韋杰夫簽署多項總統令,規定除國家與地方行政官員外,聯邦法院、聯邦檢察院、各級選舉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國有公司領導人都必須申報個人與家庭收入及財產。2010年4月,梅德韋杰夫簽署了《反腐敗國家戰略》和《2010—2011年國家反腐敗計劃》的總統令,說明俄羅斯開始將反腐問題提升到了戰略高度。2011年2月,梅德韋杰夫簽署了經國家杜馬討論通過的《關于修改俄羅斯聯邦刑法和俄羅斯聯邦刑事訴訟法典在公共管理領域與改善反腐敗相關的條款》草案,擬將賄賂加倍處罰條款引入刑法第四章。對于這一時期的反腐制度建設,梅德韋杰夫稱贊它“至少在俄羅斯千年歷史上首次建立了反腐敗的法律基礎”。
2012年,普京第三次擔任俄羅斯總統后,加快了反腐立法的進度,俄羅斯的反腐斗爭進一步規范化和法制化。2013年5月,普京正式簽署了《禁止國家官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擁有海外資產法》,這被稱為俄羅斯歷史上的第二部反腐敗法律,也是對《俄羅斯反腐敗法》的補充。該法案規定禁止政府公職人員和議員在海外擁有銀行賬戶、持有國外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受此影響,包括切爾西足球俱樂部老板、富豪阿布拉莫維奇在內的多名俄羅斯新貴隨即辭去議員身份。此外,普京還簽署了《監督國家官員開支法》《禁止官員擁有外國存款法》及《國家采購法》(新版)等多項法令,以及禁止國家安全部門官員在國外銀行開設賬戶、禁止政黨接受有“外國代理人”嫌疑的俄羅斯非政府組織的捐贈、擴大財產申報人范圍的總統令。
另一方面,實行行政改革。2000年普京就任總統后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政府機關的官僚主義和嚴重貪腐行為。脫胎于蘇聯的俄羅斯在葉利欽時期依舊保持了龐大的官僚體系,形成人浮于事和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風,全國腐敗成風。為了改變這一狀況,普京在其第一任期內重點推進了行政機構的改革,主要包括對聯邦政府機關進行大調整,削減包括副總理和政府部長級官員在內的聯邦政府工作人員的人數,建立部、局、署三級聯邦執行機構體系,設立七大聯邦區,建立垂直管理體系,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等。通過行政機構改革,俄羅斯政府權力體系更加清晰、職能更加明確,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透明度和治理能力。
此外,為有效打擊腐敗,俄羅斯政府逐步完善了國家的反腐敗組織體系。2008年5月,梅德韋杰夫簽署了“打擊腐敗的措施”的總統令。根據此令,俄羅斯組建了向總統直接負責的俄羅斯聯邦反腐敗委員會,以全面統籌聯邦政府,制定和落實各項反腐政策;成立了由總統辦公廳主任牽頭的腐敗專項治理專案組,以加強對各類腐敗案件的查處;擴大了俄總檢察院的權力,賦予其協調各執法部門,打擊腐敗的權力。2013年12月,普京簽署法令成立了直屬總統辦公廳的俄羅斯“總統反腐事務局”。該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審查政府官員申報的個人財產資料,確保反腐政策落實,監督反腐法律法規的執行,保障國家各反腐機關之間協調運作。俄羅斯國家反腐委員會主任卡巴諾夫稱,成立總統反腐事務局的目的是研究國家反腐工作的戰略方向。
“老虎”不斷落馬,但俄羅斯社會的腐敗狀況沒有出現明顯好轉
近年俄羅斯的反腐工作,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總體上看收效不盡如人意。
一方面,俄羅斯政府重拳出擊,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了一些巨貪型“老虎”,在一定程度上震懾了腐敗分子,遏制了腐敗蔓延的勢頭。2012年第三次當選總統后,普京掀起了一場反腐風暴,僅在2012年底就有多名軍隊首腦和政府部長先后落馬。其中最大的“老虎”是11月被解職的俄羅斯前國防部長謝爾久科夫,他被控瀆職罪。軍隊系統中還有因為財產申報不實被免職的武裝力量前總參謀長馬卡羅夫和軍事航空運輸司令部前副總司令舍米亞金。在俄羅斯聯邦政府中,許多重量級官員也相繼落馬,如前農業部長斯克倫尼克、前地區發展部副部長(彼爾姆邊疆區政府主席)帕諾夫、航天系統公司前總經理烏爾利奇奇、電信公司前總裁普羅沃托羅夫,以及聯邦資產管理機構前負責人斯捷爾秋克,都因各種腐敗指控遭到逮捕。
近兩年,盡管俄羅斯的內政外交都遇到了較大的壓力,但是其反腐力度絲毫未見減弱。據俄羅斯新聞社透露,2015年在俄羅斯國家采購的國防訂單、國家財產管理和基礎設施項目領域,各級檢察機關共對3800件反腐案件進行了刑事立案調查,2016年俄羅斯檢察機關共對19513起貪污腐敗犯罪的刑事案件進行立案調查。近兩年,落馬的俄羅斯聯邦政府高級官員也絡繹不絕,其中包括薩哈林州前州長霍羅沙文(他是首位還在任即被執法機關逮捕的地方領導人),科米共和國前領導人蓋澤,基洛夫州前州長別雷赫和經濟發展部前部長烏柳卡耶夫。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落馬高官基本上都是俄羅斯的政界精英,其中還不乏普京的“盟友”,如斯捷爾秋克就是普京大學的同班同學,這些普京政權核心人物的紛紛落馬確實彰顯了普京“壯士斷腕”般的反腐決心,有利于贏得民意,但其背后的政治深意也許是要“警告身邊的精英們約束自己的貪婪”。
另一方面,俄羅斯社會的腐敗狀況沒有出現明顯好轉。盡管近年俄羅斯的反腐制度建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反腐力度也逐年加大,但是俄羅斯社會的腐敗狀況并未見明顯改觀。根據“透明國際”公布的2016年國際清廉指數排名,俄羅斯名列第131位,排名比2015年的第119位還下降了12位,顯示俄社會腐敗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從得分來看,從2012年至2016年,俄羅斯分別為28分、28分、27分、29分和29分,可見,近5年俄羅斯的腐敗程度基本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俄羅斯著名的“列瓦達”民意調查中心所做的調查顯示,2016年9月至12月,該中心針對均勻分布在俄羅斯城市和鄉村的18周歲以上的1600人做了面訪調查,從相關數據上來看,有60%的受訪民眾對新的一年里政治腐敗丑聞將增多持肯定態度,而民眾對俄羅斯政府廉潔的信心指數在2015年達到頂峰后,近兩年又逐步下降。“透明國際”和“列瓦達”民調中心的相關數據都證明,近年俄羅斯的反腐成效甚微,俄民眾對政府反腐的滿意度很低。2017年3月發生的兩件事情再次將俄羅斯政府推向了反腐風暴的漩渦之中。一是3月初,俄羅斯反腐基金會領導人納瓦利內在網上公布一部紀錄片,透露了梅德韋杰夫通過非營利性組織斂取巨額資產,隨后俄共國家杜馬議員提議,要求國家杜馬安全和反腐委員會調查相關材料。二是3月26日,俄羅斯全國爆發大規模反腐敗游行,矛頭直指俄羅斯政府。這讓一直以反腐斗士形象示人的梅德韋杰夫陷入了尷尬境地,而民眾提出嚴懲腐敗分子的要求、改變腐敗現狀的呼聲似乎在譏諷近年俄羅斯政府的反腐工作變成了一場費力不討好的政治作秀。
能否堅守“零容忍”的反腐底線關系到反腐的最終成敗
一是要制度反腐。俄羅斯腐敗問題的制度化是其難以治理的主要原因。長期形成的僵化的行政體制、效率低下的官僚作風、官商一體的壟斷利益集團、民眾對腐敗的司空見慣使俄羅斯反腐舉步維艱,成效甚微。面對這一社會頑疾,梅德韋杰夫上任總統之初曾提出“用制度性的對策來應對”,此后大力推進相關制度的建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事實證明,俄羅斯制度反腐的大方向是正確的,對我們腐敗治理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二是要對腐敗“零容忍”。俄羅斯社會對腐敗容忍度很高,腐敗甚至已成為俄社會普遍存在的“合法”現象。這嚴重影響到了俄羅斯的國家形象和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盡管從2008年至今,俄羅斯不斷加大對行政機構及國企等領域,尤其司法系統腐敗行為的打擊力度,但是效果欠佳,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俄政府和民眾對腐敗依然容忍有余。普京政府反腐之時投鼠忌器,擔心危及政權穩定,導致反腐難以深入。可見,能否堅守零容忍的反腐底線關系到反腐的最終成敗。
三是要分流既得利益階層的利益。俄羅斯社會轉型催生了一個新的既得利益階層,這些人通過掌控著各級聯邦政府和大中型國有企業的領導權,享有如同蘇聯時期的蘇共特權階層一樣的權力和資源,他們竭力維護自己的特權,極力反對影響其利益的改革,不僅阻礙了社會發展,還嚴重影響到了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可以說,此次俄羅斯爆發的反腐大游行與其說是針對梅德韋杰夫,還不如說是針對整個既得利益階層。未來俄羅斯能否破除既得利益階層,分流資源,使更多民眾享有社會發展紅利是值得我們重點關注的問題。
(作者為國際關系學院國際政治系教授)
【參考文獻】
①楊帆:《俄羅斯的反腐敗立法》,《中國人大》,2013年第19期。
②《普京文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
責編/譚峰 美編/王夢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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