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在經濟學界,圍繞要不要產業政策而展開的討論備受關注。我以為,把產業政策和市場配置資源放在同一個平面來討論、不區分層次,不利于科學分析和客觀評判。
把產業政策的作用與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簡單地看成此消彼長的零和游戲,是一種計劃與市場平面分工的“雙軌制”思維。
把產業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的應急措施,多了限制、少了鼓勵,用產業政策簡單地替代市場競爭所發揮的優勝劣汰作用,未必效果會好。
作為指令性計劃的尾巴或者變種,產業政策的必要性自然要打問號,以彌補市場不足的名義直接干預市場的產業政策,也應該越少越好。
那么產業政策的必要性究竟體現在哪里?在我看來應該主要在三個方面。
一是彌補市場的不足、失靈或扭曲,或者運用它比市場手段更有效、宏觀上更經濟。比如說制訂中長期產業發展規劃予以引導,利用產業發展信息預警機制予以警示;比如主動地促進過剩產能消化或者強制性地去產能,以減少社會資源巨大浪費等等。
二是對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有意義的幼稚產業或瀕危產業,予以扶持或救助。對于具有全局意義但在市場競爭中又處于劣勢的產業,政府予以政策扶持是必要的,因為這種扶持不會造成對其他產業的歧視,不會影響到競爭秩序。
三是對關系全局或未來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予以培育和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不僅涉及到國家整體利益和綜合競爭力,而且對整個產業體系發揮著支撐引領的作用,任何國家都會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培育與促進。
實施產業政策的主體是政府,甚至主要是中央政府,因此,我們在談論產業政策的時候,也自然涉及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涉及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關系問題。毫無疑問,在競爭性領域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是全方位的,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也會涉及較大范用,但會以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作前提,兩者不在一個層次。
認為產業政策沒有必要,甚至認為產業政策起相反作用的主張,其理論依據便是人的主觀判斷具有局限性,市場規律是客觀的。其實如果產業政策充分利用市場信息,并借助市場機制發揮作用,那么,產業政策既利用市場又彌補市場的優勢就可以發揮出來,其必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作者:尹漢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