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亚洲tv在线观看,精品国产污污免费网站Av,欧美日韩无砖专区一中文字,亚洲欧美日韩国产综合五月天

網站首頁 | 網站地圖

大國新村
首頁 > 理論前沿 > 深度原創 > 正文

如何奏響“司法保民”交響曲

核心提示: 司法保民必須依靠法律制度。對于符合起訴條件之訴,法院應當適時受理,并且禁止隨意增加起訴條件。另外,法院應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保持司法的消極性。避免違反司法消極性作出民事判決或相關執行。

【摘要】司法保民必須依靠法律制度。對于符合起訴條件之訴,法院應當適時受理,并且禁止隨意增加起訴條件。另外,法院應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保持司法的消極性。避免違反司法消極性作出民事判決或相關執行。

【關鍵詞】依法治國 司法保民 司法救濟權 【中圖分類號】 D926 【文獻標識碼】A

司法保民必須依靠法律制度

《資治通鑒》有云:“善為國者不欺其民。”在現代法治社會,國民可以信賴國家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國家有職責對這種“信賴”進行保護。因此,國家應當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建構合理的司法保民制度體系并予保障實施。

司法保民必須依靠法律制度。就訴權而言,其“憲法化”首先表現為憲法明確規定國民享有訴權并予以充分保護。若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國民等侵犯他人訴權,訴權主體應當有權獲得救濟。就司法制度或者訴訟法來說,應當為了使當事人能夠便利地進入訴訟而建構正當的訴訟程序,運用正當程序公正及時地獲得訴訟救濟,不致使訴權成為“奢侈的權利”,也使國民對司法和訴訟產生信任。

在保護訴權方面,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另外,為方便當事人訴訟和方便法院司法,適應信息化等技術等發展,國家頒行了《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的意見》等規范文件;2017年6月26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6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

為方便當事人行使訴權,法院應主動提供預約立案、巡回立案、網上立案等訴訟服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4條)。同時,還應當建構合理的訴訟費用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幫助經濟貧困的當事人尋求訴訟保護;并且應當完善律師制度,便于當事人及時獲得律師幫助。

法院不得非法拒絕審判并應遵循“不告不理”原則

對于符合起訴條件之訴,法院應當適時受理,并且禁止隨意增加起訴條件。法院應當便利和保障當事人行使訴權,不應以輕微的程序上的錯誤拒絕受理和審判案件,比如對于起訴狀中當事人基本情況記載不清、沒有記載訴訟請求等情況,法院應當給予當事人補正的機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條規定:“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訴狀內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投訴。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15日內,查明事實,并將情況反饋當事人。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侵害訴權的,主要是通過訴訟程序內部(上訴和再審)來糾正。為保障法官獨立審判,一般不允許在訴訟程序外部懲治法官侵害訴權的行為,除非法官侵害訴權的行為非常嚴重甚至構成犯罪,否則不被彈劾或者治罪。在我國,對于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違法裁定,以上訴和再審來糾正。法院在當事人沒有起訴或者合法撤訴的情況下所作出的判決屬于無效判決,不產生相應的效力。法院違反處分原則所作出的判決,屬于違法判決,可以通過上訴和再審來糾正。

“法院不得對于未向其訴求的事項有所作為”,亦即法官不應該主動審理案件;就民事私益案件而言,法官不得主動變更或超越當事人確定的訴訟標的、訴訟請求或執行請求作出裁判或采取措施。

司法消極性首先在于保障訴訟公正。“不告不理”是基于平常人性、為避免不公正司法而確立的原則。“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則與“醫不叩門”的中醫慣例有相通之處。若法院不告而理,主動尋找案件,一方面會讓人質疑是否這背后存在利益關系,這種認識將有損法院的中立性;另一方面,既然法院主動審判或執行,就意味著法院很大程度上認為存在民事糾紛或侵權行為,這種偏見很可能導致不公正審判或執行。

司法消極性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司法救濟權和實體處分權。即當事人擁有是否行使民事司法救濟權的自由,“法院主動尋找案件”有可能在實際上造成對當事人司法救濟權的侵犯。就民事私益案件而言,根據當事人處分主義,法院只能在原告通過訴訟標的和訴訟請求來決定請求法院保護的范圍內作出判決;法院應當在當事人執行請求范圍內采取執行措施,當事人有權以執行和解的方式處分自己的民事債權。根據辯論主義,法院不得代替當事人承擔主張責任和證明責任。民事公益案件中不適用當事人處分主義而采用法院職權干預主義,即允許法院判決改變或超出當事人確定的訴訟標的、訴訟請求或執行請求當事人的實體處分權受到一定的限制,這主要是出于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

應當避免法院違反司法消極性作出民事判決或相關執行

當前,主要有兩種法院違反司法消極性所作出的民事判決的情形:第一種是當事人沒有行使民事司法救濟權,法官主動尋找案件的;第二種是法院違反當事人辯論主義或處分主義的。我國現行法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處理法官主動尋找案件的情況;對于在民事私益糾紛訴訟中發生的違反辯論主義或者處分主義的情況,則可以通過上訴或再審來糾正違法的判決。在當事人沒有起訴、上訴的情況下以及在當事人合法撤回起訴或撤回上訴后,法院所作出的判決屬于訴外判決,是無效的判決。

為了保障法律的明確性,針對無效判決因為其具有判決的形式而可能引發一些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定程序申請撤銷無效判決,比如上訴、再審或第三人撤銷判決之訴等。而在非訟案件的情況下,若法院作出了無效判決,由于是屬于非訟裁判,不能通過上訴或者再審糾正。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86條、第190條、第193條)的相關規定,以沒有申請或合法撤回申請為由,直接向作出裁判的法院申請撤銷相關判決。

還有法院違反司法消極性作出相關執行的情況。在必須由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案件中,若當事人沒有申請執行或合法撤回申請,法院仍主動強制執行的或者違法變更、超越當事人確定的執行請求而采取執行措施的,屬于“無效執行”。對此,《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相應的糾正途徑或救濟程序。筆者認為,當事人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5條,向執行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撤銷執行措施。

為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印發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制定了《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頒行了《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等。

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與保護公民合法行使司法救濟權是相輔相成的,前者是目的而后者是手段。國家通過保護公民合法行使司法救濟權,以正當司法程序解決法律糾紛、保護合法權益,給當事人和民眾營造出公平和安定的生活秩序和社會環境。正如荀子所云:“人莫貴乎生,莫樂乎安。”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專職研究員)

【注:本文系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明德研究品牌計劃基礎研究項目“中國現代民事訴訟法學體系之建構”(項目編號:12XNI001)系列成果之一】

【參考文獻】

①邵明:《民事訴訟法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6年。

責編/宋睿宸 美編/楊玲玲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谷漩]
標簽: 保民   交響曲   司法  

    1. <menu id="zcyhi"></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