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物質基礎,食品安全是當今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難題。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指出,“到2030年消除饑餓,確保所有人特別是窮人和弱勢群體,全年都享有安全、營養和充足的食物”。我國是食品消費和進出口大國,必須積極參與全球食品安全治理,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
全球食品安全不均衡格局
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數據,2016年全球谷物產量為25.7億噸。與此同時,全球食品貿易總額已達數萬億美元。在變動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權力和財富分配嚴重不均,這一格局決定了全球食品安全狀況不均衡的基本面。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食品生產物流消費模式的轉變,食源性疾病在各國頻繁爆發,并迅速跨國界傳播,不同程度上引發全球食品安全危機。世界衛生組織估算的“全球食源性疾病負擔分布”顯示:在每10萬人口中,歐盟、北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食源性疾病損失約為50傷殘調整生命年(是指從發病到死亡所損失的全部健康生命年,英文簡稱DALYs),東南亞和南美洲大部分國家為300傷殘調整生命年,這一數值在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國家則高達1000多。該結論與英國《經濟學人》雜志每年發布的“全球食品安全指數”基本一致,具有較高信度。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在上述排名中總體位列全球40名左右,高于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排名。
有研究表明,食品安全問題的出現和特征,與所在國家和地區工業化、城鎮化進程態勢密不可分,因此各國食品安全面臨的主要矛盾各異。例如,工業化程度較低的非洲國家主要面臨的食品安全風險來自新鮮食物腐爛變質和不干凈的街頭食品,屬于傳統的食品衛生潔凈問題。而處于高速工業化進程中的新興經濟體如巴西、印度等,其面臨的食品安全風險主要源自農業投入品的過度使用和環境污染。歐美發達國家逐漸步入后工業化社會,消費者則更關注食品新原料、新工藝、新方法帶來的不確定安全風險,如轉基因食品、納米食品。這種差異性加劇了全球食品安全治理難度。
主權國家監管制度碎片化
從概念上說,全球食品安全治理是主權國家、國際組織和跨國公司等主體為應對食品安全挑戰,通過談判、協調與妥協等方式進行合作,以穩定國際食品供應鏈秩序,進而保障全球食品安全的過程。這其中,食品貿易全球化與各主權國家監管制度“碎片化”之間的結構性矛盾,決定了政府監管部門在其中扮演的基礎性角色。
由于各國文化習俗差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食品安全立法和監管體系千差萬別。加之食品產業涉及“從農田到餐桌”的長鏈條,一國監管部門往往難以控制全鏈條各環節風險。隨著食品供應鏈不斷超越國界,僅僅依靠消費環節末端治理無法破解全球化時代的食品安全困境。例如2013年的馬肉風波,就凸顯出歐盟雖有共同市場卻沒有統一監管的困局。因此必須加強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全過程控制,實現風險治理關口前移。具體包括構建各國監管信息互通平臺,形成相互協調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加強國際化監管人員隊伍建設,等等。
典型案例便是跨境食品電商監管。隨著互聯網技術進步,跨境網購在全球興起,消費者不出國門便能購買到各國特色食品。傳統貨物貿易需經國境檢驗檢疫部門嚴格監管,質量安全總體上有保障。然而,通過國際快遞等渠道入境的食品大多游離于監管之外,在分裝、存儲、運輸、投遞過程中還容易遭遇“二次污染”。一些食品物流運輸過程長且環節多,有些還需要特定的溫度和濕度條件,如果快遞服務公司專業技術水平不足,很可能影響食品安全。這就要求協調不同國家食品進出口監管政策,或是在食品出境前把好檢驗檢疫關,或是允許食品進口國將監管觸角向生產環節延伸。事實上,一些貨物貿易繁榮的國家已經開始在國外設置監管派駐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