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以房養老”業務的,目前只有一家保險公司
作為一項新業務,“以房養老”面臨很多不確定性,保險業界并不積極,整體上還在觀望。
一是房價風險。試點意見只規定了保險公司參與分配抵押房屋增值收益的情形,卻未提及貶值風險處理機制。比如房子貶值后,是否有權動態調低支付給投保人的年金;當房價高企投保人選擇退保時,保險公司索回已支付年金時如何計算利息,等等。
二是長壽風險,國外成熟市場通過發行“長壽債券”等衍生品來分散這一風險,但國內目前仍然是用較高的價格來對沖,影響產品競爭力。
三是法律風險。“以房養老”等于剝奪了子女或他人的繼承權,保險公司除與投保者簽訂抵押等合同外,還需要更為全面的法律授權。比如,老年夫婦共同投保后,一人故去而配偶再婚,子女要求實現對身故者的房屋收益繼承權。
四是政策風險。對于70年產權的問題,最新物權法“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規定,可令保險公司控制大部分風險。但是拆遷及政府補償費與保險公司抵押差價等“特殊時期特殊問題”,也要求“以房養老”的模式設計更為周全。
“有些要靠行業自身提升風險管理技能,有些要靠外部法律法規、制度政策的完善來解決。”有專家表示,在配套措施包括稅費減免措施沒到位的情況下,這項業務不適宜大范圍推開。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也曾明確表態,對“以房養老”這類創新型小眾業務,不能簡單地以數量論成敗。只要它滿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哪怕只有一單業務,也是成功”。
李逵發呆、李鬼作亂,大爺大媽傻傻分不清
如果覺得一項金融創新可以“慢慢等風來、按次第生長”,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騙子們一刻也沒耽擱。近年來,每一項金融創新幾乎都被騙子所利用,反觀一些正規金融機構,則墮怠守成,在開辟市場、進行消費者教育方面,做得很不夠。
麻辣姐住的社區,有很多子女在國外定居的老人,是“以房養老”的目標客戶,其中幾位還打聽過這個產品,但是兩年多來,沒有一家保險機構來做市場調研或產品推銷。
除了金融業自身不給力,相關管理部門對騙子的“神助攻”也著實可氣。在“以房養老”騙局中,一些公證人員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今年4月,針對北京市國立公證處接連發生數起為不真實的事項出具公證書,導致當事人房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買賣或抵押,相關人員被吊銷公證員執業證書。
8月2日,北京市司法局發布了一則消息,要求北京全市公證機構為60歲以上老年人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或涉及處分不動產的委托公證時,必須有成年子女陪同,辦證過程必須進行錄像。這樣的“實招”“笨招”應該再多些。
金融創新層出不窮,老齡化加速到來,這一“多”一“快”,需要金融監管部門強化監管、防患未然;需要正規機構主動服務、先聲奪人;也需要社會各界形成合力,對騙子圍追堵截。(人民日報中央廚房·麻辣財經工作室 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