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關部門和地方要積極支持委局屬管醫院改革工作
(一)落實政府投入和監管責任。中央財政加大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委局屬管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等的投入力度,嚴禁舉債建設。中央財政統籌考慮取消藥品加成情況,對委局屬管醫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給予獎勵補助,對改革進展快、成效好的醫院以及腫瘤、精神疾病等專科醫院給予傾斜。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開展委屬委管醫院綜合績效考核的通知》(國衛體改發〔2017〕11號),建立以功能定位、職責履行、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管理、成本控制、人才培養、科技創新以及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的綜合績效考核體系,進行綜合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補助資金掛鉤。
(二)各有關省(市)承擔全面推開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主體責任,要將委局屬管醫院納入當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范圍統籌考慮,指導委局屬管醫院所在城市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對承擔地方指令性工作任務的委局屬管醫院,地方要給予合理補助。要充分考慮委局屬管醫院知名專家聚集、疑難重癥患者多、技術水平高、教學科研任務重的情況,以及腫瘤、精神疾病等專科醫院承擔較多公共衛生職能的特殊性,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通過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適度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價格,及時受理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等多種方式,給予合理補償。支持在委局屬管醫院開展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重點推進按病種付費,實行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完善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醫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
(三)對已經推開改革的委局屬管醫院,各有關省(市)要密切跟蹤改革進展,實時監測醫療服務、經濟運行等指標,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受影響較大、價格補償不到位的醫院,要限時提出解決辦法,確保醫院的穩定和發展。對尚未推開改革的委局屬管醫院,各有關省(市)要加強指導,深入調研、精細測算、科學論證、凝聚共識、精準施策;各有關省(市)醫改辦要組織對取消藥品加成進行風險評估,于改革實施前1個月將屬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和風險評估報告報國務院醫改辦。
國家衛生計生委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中醫藥局
國務院醫改辦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