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深圳市以打造生態城市為抓手,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通過踐行綠色低碳的發展理念,實施大氣環境、水環境、綠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動,出臺生態城市建設的系列舉措機制等,走出了一條符合當地實際、具有重要示范和借鑒意義的發展轉型之路、環境改善之路、生態治理之路。
【關鍵詞】生態城市 共建共享 深圳方案 【中圖分類號】F299 【文獻標識碼】A
加快生態城市建設,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重要舉措,是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也是轉變城市經濟發展方式,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城市生態治理能力的內在要求。近年來,深圳市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結合深入推進改革開放的客觀需要,以及廣大居民在享受城市便利的同時對解決日益突出的“城市病”的現實需求,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突出位置,通過系統規劃和頂層設計,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積極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實施大氣環境、水環境、綠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動,出臺生態城市建設的系列舉措機制等,走出了一條符合當地實際、具有重要示范和借鑒意義的發展轉型之路、環境改善之路、生態治理之路,使廣大城市居民享受到了更多綠色福利。
以打造生態城市為抓手,促進生態文明加快落地
從頂層設計層面進行周密的規劃和部署。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深圳市經過三十余年的高速發展,其自身經濟大市與空間小市、產業大市與資源小市、人口大市與環境容量小市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凸顯。面對地域面積狹小、自然資源相對匱乏、生態環境承載壓力較大的現實情況,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態立市戰略,全面啟動生態市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市委、市政府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出發,加深對生態城市與城市生態文明兩者之間關系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進而將環境質量放在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圳市政府每年召開環境形勢分析會,定期分析、研判環境保護工作形勢,研究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在決策層面突出和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現實意義,并將其融入到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的各個方面,落實在發展規劃、城市建設和管理等各個領域,貫穿于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等各環節,并使其常態化、長效化。
201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發布《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深圳的決定》,明確了“生態資源是深圳長遠發展的基礎資源”、“生態環境是深圳競爭力的關鍵因素”、“生態質量是深圳質量的重要內容”三個重要判斷。在此基礎上,提出到2020年,將深圳建成“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和“美麗中國典范城市”的發展目標;基于這一目標,進一步提出要通過實施“鵬城水更清”行動、開展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行動、打造美麗海灣海岸帶、深化城市綠化提升行動等,來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建設宜居生態城市,進而將生態城市建設納入到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的整體架構之下,將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在深圳落地的重要抓手、重要路徑。
把綠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到城市發展的各個領域和全過程。2010年,深圳市政府率先實施了關于低碳發展的中長期10年規劃,制定了低碳城市發展的相關指標體系。2011年起正式施行《深圳經濟特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條例》。近幾年來,深圳市以建設國際低碳城市為導向,把新發展理念中的綠色發展融入到城市規劃布局、自然環境改善、基礎設施提升,以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產業集聚等各方面。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積極倡導和多方位宣傳低碳生活方式,在全市范圍內推廣綠色建筑、綠色出行、綠色生產、綠色消費;不斷提高新能源汽車的應用和普及化程度;扶持相關機構和企業進行低碳技術創新,推廣低碳技術應用;加快發展節能環保、新能源、生命健康、航空航天、互聯網、生物等低污染型產業;全面推動交通、工業、商貿等領域節能降耗,促進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此外,作為全國碳排放交易試點七個省市之一,深圳于2013年率先開展碳排放權交易,截至目前,已將超過600家重點工業企業和近200棟大型公共建筑納入碳排放管控范圍。
實施大氣環境、水環境、綠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動。一是全面促進大氣質量提升。2013年,印發《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計劃》,對新建項目污染排放、機動車排氣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生活污染源等進行嚴格控制。采取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車、率先推出國V汽油、率先建立低硫排放控制區、實現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或轉用低硫燃油等一系列舉措。同時,健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實現城市區域尺度的大氣環境質量及污染來源監測、預報和預警。二是系統推進治水工作。推動出臺《深圳市貫徹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治水提質的行動方案》和《深圳市治水提質工作計劃(2015-2020年)》,形成治水提質綱領文件體系。以流域為單元系統推進治水提質,致力于打造“滲、滯、蓄、凈、用、排”有機結合的水系統,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深入推進原特區外排水管網專業化運營,完善污水處理廠布局,加快污水處理廠新擴建和提標改造;加快海綿城市建設,大幅度減少城市硬覆蓋地面;大幅度改造完善原特區內污水管網,原特區外新建污水管網,續建福田污水廠,新擴建洪湖、沙井等19座污水廠,改造羅芳、蛇口等19座污水廠,提高綜合治污能力。三是加快推進三洲田森林公園等重點項目建設,構建“自然公園-城市公園-社區公園”三級公園體系,進一步提升市容環境。以大型公園綠地為組團,以城市綠廊、道路廊道、綠道網、河流水系廊道為骨架,打造多層次、多功能的城市生態綠地系統,實現公園綠地與生態綠廊貫通。
建立健全相關的體制機制安排。一是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通過起草編制土地節約集約利用“1+N”文件,形成耕地與生態用地保護的疏導機制。同時,加強計劃用水和節水“三同時”管理,推廣節水器具,推進再生水利用示范項目,開展《節約用水條例》修改。二是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機制。逐步有序放開對市場競爭環節資源性產品的價格管控,同時,全面推進工商業用電同價改革,進一步健全完善水、氣階梯定價等政策;不斷建立健全生態補償制度,在2007年出臺《大鵬半島保護與開發綜合補償辦法》基礎上,2012年進一步出臺《大鵬半島生態保護專項補助考核和實施細則(試行)》。三是進一步推行環保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寬進嚴管的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制度、規劃環評指導下的環評程序簡化、部分服務行業的環評審批豁免制度、分類分級的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生態文明考核制度。2013年,按照黨的十八大關于建立生態文明考核目標體系要求,將實施了6年的環保實績考核“升級”為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制定出臺《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制度》,對全市10個區、17個市直部門和12個重點企業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實施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評、選拔任用及“五好”班子評選的重要參考、重要依據。
著眼于發展轉型和治理創新,城市生態質量顯著提升
“深圳藍”成為靚麗名片。相關文件和行動計劃的出臺,提高了全市各級部門和單位從源頭治理大氣污染的積極性。2016年,全面禁行黃標車,淘汰老舊車及黃標車近7萬輛。新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9萬輛,總量超過6.7萬輛,新建充電樁7000個以上。靠港船舶全部強制使用低硫燃油,累計建成覆蓋12個泊位的岸電設施。碳交易擴大至交通領域,管控企業增加至824家。PM2.5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下降10%,繼續處于國內城市領先水平。全市空氣優良天數提高至354天,居內地城市最優水平。
治水提質效果顯著。2016年,深圳市堅持以流域為單元實施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全年投入111億元,啟動461個治水項目,15條主要河流中有10條水質改善,建成區黑臭水體減少35.6%,新增污水管網1033公里,消除479個排污口,整治83公里河道和142個內澇點。開展茅洲河綜合整治“百日大會戰”,開工沙井水質凈化廠二期等一批項目。深圳灣污水截排二期工程、福田水質凈化廠建成使用。
經濟規模和質量效益同步提升。與2010年相比,2016年深圳市主要經濟指標實現大幅增長,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增長103%,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171%,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由此前的1354 家增加到8037 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占GDP 比重由28.2% 提高到40.0%,成為全市經濟增長的主導力量。與此同時,過去六年,全市共淘汰轉型低端企業超1.8萬家。2016年萬元GDP能耗、水耗在“十二五”大幅下降的基礎上,分別再下降4.1%和8.9%。
綠色生態空間持續增加。近幾年來,深圳市依托城市山體、水系和綠地,建立城市組團間的生態廊道,積極打造“公園之城”。與此同時,有序推進城市主干道路綠化景觀建設,沿鐵路、高速公路、海岸線等建設生態景觀林帶,形成多層次的綠色生態走廊。2016年,全市新建、改造公園61個,羅湖體育休閑公園等投入使用,國際友好城市公園、壩光銀葉樹濕地公園等加快建設。建成綠道“公共目的地”380個,規劃建設300公里“遠足徑”。
多元參與的生態治理體系形成。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深圳市積極支持各類專業環保組織發展,依托環保組織和社區服務中心,基層開展各類環保志愿活動;積極引導企業加大技改和研發力度,重點培育發展用地集約、低碳節能、科技含量高、綜合效益好的現代產業,在此過程中,不斷提高企業主動轉變發展方式、維護生態環境、發揮自身主體作用的積極性。此外,近幾年來,通過各種宣傳引導,廣大市民的環保意識、參與意識不斷增強,從自身做起,參與各類志愿活動,為生態城市建設添磚加瓦。
深圳生態城市建設實踐的重要借鑒意義
作為改革開放的先行區,深圳市圍繞生態城市建設進行的積極探索,不僅使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環境改善實現同步協調推進,更為重要的,是形成了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組織為主體、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的良好城市生態,并反過來進一步促進了生態城市建設各項工作的更快鋪開,進而實現了生態城市與城市生態的互促共進、螺旋上升。
思想理念的轉變是重要前提。深圳的實踐表明,推進生態城市建設,是一項從思想認識到組織安排,再到制度設計的系統工程。為此,必須轉變傳統的發展觀念,將綠色低碳的理念、相關標準和要求貫穿到生態城市建設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必須圍繞生態城市建設的主體責任、工作內容、相關體制機制安排的建構等各個方面采取實質性的舉措,唯此才能真正保證生態城市建設按照既定的路徑有序推進。
積極培育生態文化是有力支撐。生態城市建設既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規模宏大的社會民生工程。而凝聚著厚重精神依托的城市生態文化,則是城市經濟社會永續發展、健康發展的內在活的靈魂。深圳的實踐表明,當綠色發展的理念成為城市主流文化,當低碳式的生活被內化為人們的自覺行為習慣,生態城市的建設也就有其自身穩固的內核。為此,各地在建設生態城市過程中,應積極利用各類傳統媒體和各種信息化技術和手段,不斷創新生態文明宣傳方式方法,在全社會大力傳播健康發展、低碳生活、綠色消費等生態文明新風尚。通過凝聚生態文明的共識,實現生態城市的共建共享。
引導多元參與是關鍵因素。深圳的實踐表明,生態城市建設需要廣泛的社會參與,必須動員社會各界積極投入到生態城市建設中來,同時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生態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為此,要通過加大政府引導和扶持力度、完善生態環境教育與拓展公眾參與渠道等,提高社會各方主體的參與意識,凝聚關于生態城市建設的最大社會共識,為相關工作的推進提供積極向上的內外部條件。
制度和組織建設是根本保障。深圳的實踐表明,推進生態城市建設,必須從制度層面同時進行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其中,關鍵是要將資源消耗、能源損耗、環境污染以及生態效益等一系列可以進行量化的指標,統一納入到既有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之內,并基于此構建起一套符合生態城市衡量標準的目標和責任體系,建立一套科學客觀的考核測評辦法,形成一套系統規范的獎勵懲處機制。與此同時,要全面加強組織上的保障。結合各地當前實際,重點應建立相關的組織機構,完善相關的人員配備,以此來保證各項制度安排及其相關具體工作能夠細化量化、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
(調研組成員:楊軻、聶志剛、王西星)
責編/楊鵬峰 美編/于珊
聲明: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社原創內容,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載請回復本微信號獲得授權,轉載時務必標明來源及作者,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