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實現文化“走出去”,不僅可以將中國的民族文化向國際推廣,也可以促進中華文化同西方文化的交流融合。文化“走出去”正日益成為我國軟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是提升國家形象和國際話語權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中華文化 走出去 創新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持續增強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入,中華文化的國際傳播速度和影響力有了質的飛躍。越來越多的國際友人開始逐漸了解中國文化、學習中國文化。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一步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就顯得尤為重要。要實現中華文化的不斷國際化,真正實現文化“走出去”,還需要實現文化自身的發展和創新,創作出更多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代表性作品,向全世界展現中華文化的魅力。
中國文化“走出去”是一個循序漸進、逐步積累的重要過程
我國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當今社會,文化是提高一國國際地位、改善國際形象的重要軟實力,是對外交流和文化傳播的重要媒介。向世界弘揚中華文化并不是從當下才開始的,西漢時期張騫出使西域、唐朝鑒真東渡日本、明代鄭和下西洋等,都將我國豐富的物質文明和絢麗的文化傳播到了異域。
新中國成立,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后,經濟的快速發展讓我國充分認識到了文化傳承和弘揚的重要性。2000年,中共中央十五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中提出“實施走出去戰略”,在當時產生了巨大反響。2003年,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提出:“立足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著眼于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發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長處,在內容和形式上積極創新,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2005年,《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又提出:“廣泛深入開展民間外交,做好文化交流,加強對外宣傳工作,增進同世界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2011年10月,《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實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政策措施,支持重點主流媒體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向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完善譯制、推介、咨詢等方面扶持機制,開拓國際文化市場。”
2013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關系‘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要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增強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推動文化事業全面繁榮、文化產業快速發展,不斷豐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不斷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朝著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目標不斷前進。”
由此可見,文化“走出去”是我國發展中一個循序漸進、逐步積累的過程,必須對此給予科學布局和長期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文化傳播和交流。
中國文化“走出去”戰略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文化市場缺乏規范的管理,盜版、侵權現象依然存在。當前,我國文化市場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當屬文化侵權問題。文化本身非常注重原創性,抄襲和侵權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對創作者和文化作品的不尊重。要真正鼓勵文化創新,就應該首先從嚴管理和從重處罰侵權行為,為文化發展營造一個純潔的環境。
文化產業整體規模不同,水平和質量偏低。我國的文化產業化起步較晚,規模還不夠大,相應的產業鏈也不夠完善,整體水平相對落后。此外,我國文化產業的整體創新度和競爭力與西方國家還有一定的差距。就電影行業而言,相比于美國好萊塢、印度寶萊塢等,中國的橫店影視城雖然也在快速發展中,但是目前還沒有形成像好萊塢一樣的規模和影響力,且橫店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商業化的影響,高質量、高口碑的影視作品并不是很多。我們應該全面審視自身的短板,在文化體制創新等多方面進行全面創新發展。
國際型文化人才數量較少,缺乏創新力。文化人才缺乏,是我國目前在實施文化“走出去”過程中面臨的一大難題。一些機構在人才培養方面以經濟利益為主要目的,致使其創作出來的作品出現低俗化的傾向,失去了文化本身的意義和價值。文化人才不足的直接影響,就是文化創作缺乏專業的指導和創新精神,甚至對國外市場產生依賴。此外,文化一旦過度商業化,也會對文化人才的創作心態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若文化創作的整體氛圍不夠純粹,就會促使侵權等不法行為的產生,文化產業失去活力,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國內文化市場中優秀人才的流失,最終限制我國文化產業的創新發展。
除文化產業規模不夠和文化人才缺乏外,相關的文化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會對文化創新產生直接影響。建立相應的文化創作管理制度和文化人才培養體系,營造尊重文化人才、重視文化人才的良好風尚,健全對文化人才的獎懲、評估制度,才是促進文化人才實現自我創新、實現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法寶。
建立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中國文化“走出去”
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指出:“我們必須把創作生產優秀作品作為文藝工作的中心環節,努力創作生產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的優秀作品。”優秀的文化產品往往能夠反映出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創造能力,因此必須大力倡導優秀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加強文化人才的培養,繁榮和發展文化產業。
加強文化產業法律法規建設,促進市場秩序的規范化。規范相關法律法規,是整頓文化市場不良現象、提高創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我們應該健全文化產業法律法規體系,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盜版、侵權等不法行為,加大對網絡侵權的管理力度。同時,還要鼓勵專利創新,對于優秀的文化作品,應當給予一定的獎勵和宣傳。
加大文化產業發展的投入,積極培育“外向型”的文化企業。我國文化產業的真正發展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因其發展時間較短、發展速度相對較慢,文化產品的質量相對落后。目前,我國的文化產業規模化程度、品牌化程度都不是很高,亟待建設獨具特色的文化產業鏈和相關的文化品牌。這就需要我們盡快發展并建立規模化、產業化的文化產業鏈,同時,以創新為導向,創立自己的文化品牌,通過品牌效應促進產業走出國門。通過科學發展、努力創新,鼓勵文化企業創立文化品牌,將市場向海外拓展,真正實現文化企業的“外向型”轉變,從而實現中華文化“走出去”。
大力培養對外文化交流人才,構建堅實的人才支撐體系。人才是文化產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資源,加強文化人才的培養、促進海內外人才交流,是較為有效的人才培養與人才引進途徑。加強人才的對外文化交流,不僅要培養其相關的文化知識和文化素養,還需要培養其文化建設、文化管理、文化創新等綜合能力。若能把對外文化交流隊伍建設納入中華文化“走出去”戰略的總體布局中,對外文化的交流工作將會更加有起色。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推進,我國經濟的發展正在不斷邁上新臺階。在未來的發展中,文化建設的積極作用將會日益顯現。以文化為紐帶,實現中國與世界各國在經濟、政治、教育、醫療等領域的全方位合作與交流,才能真正實現國家的繁榮發展。
(作者單位:安陽工學院)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新華網,2015年10月14日。
②《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新華網,2011年10月25日。
③楊國平:《中國文化“走出去”的邏輯架構》,《內江師范學院學報》,2013年第9期。
責編/王妍卓 美編/王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