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了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重慶市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的消息。巡視組特別指出,重慶的一大問題在于清除“薄、王”思想遺毒不徹底。
截止目前,中央巡視組已經完成了三輪、對全國12個省市的“回頭看”巡視工作。“海運倉內參”(ID:hycplb)發現,從反饋的“問題清單”來看,各地均暴露出對上輪巡視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不僅一些老問題屢教不改,還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中紀委放出“重話”的情況亦非第一次出現。
2014年7月16日,王岐山在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部署會上首次提出巡視過后要殺個回馬槍,“哪里問題集中就巡視哪里,誰問題突出就巡視誰,巡視過后再殺個回馬槍,給黨員干部以警示,發揮更大威懾力”。
“海運倉內參”(ID:hycplb)了解到,在王書記此番講話之前,“回頭看”工作實際上已經展開。此前,在6月15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了5個專項檢查小組,配合中央巡視組對北京等1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巡視工作的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
在當年7月初公布的反饋意見中,巡視組指出北京“小官巨腐”問題嚴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工程建設、農資采購、土地承包等領域存在權錢交易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11月開始的中央第十一輪巡視中,北京再次成為巡視組“回頭看”的對象;而在今年2月13日的反饋意見中,上輪巡視提出的“小官巨腐”等問題仍有發生。
中紀委首次正式開展“回頭看”始于2016年2月的中央第九輪巡視,對象為遼寧、安徽、山東、湖南四省。2016年6月2日,中紀委網站公布了對四省的反饋情況,其中,除領導干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腐敗多發、搞“小圈子”和違規用人等“通病”之外,還特別指出:
遼寧一些領導干部肆無忌憚拉幫結派,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搞‘幫派’現象。買官賣官、“帶病提拔”、違規用人問題突出,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整改進度緩慢,“部分紀檢監察機構履職不認真,長期不辦案”。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窩案’‘串案’多發”; 山東“公款旅游、違規購買公車、濫發津補貼等問題時有發生且花樣翻新;小官貪腐問題突出,有的基層黨員干部作風簡單粗暴”。
安徽的情況反饋則強調了“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工程項目、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等重點領域腐敗問題仍然突出,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量大面廣,少數干部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等情況,直指當地整改落實不到位、選人用人問題和重點領域腐敗問題仍然突出。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在此前中央第一次巡視的情況反饋中,指出當地問題的段落共179字,而此次“回頭看”情況反饋中談問題的段落則達到了307字,幾乎是第一次的一倍。
湖南的情況更為嚴重,不僅指出“對衡陽破壞選舉案舉一反三、正本清源不到位”、“對上輪巡視整改不力”、“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行動遲緩”、“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仍然明顯”等問題外,還有“傳媒系統等領域廉潔風險大”、“基層’雁過拔毛’腐敗多發”等新問題。
其中“傳媒系統等領域廉潔風險大”,是巡視組首次提到的專門領域。據了解,2015年以來,湖南傳媒業有多位高管相繼被查,針對傳媒領域的反腐和廉政建設,在湖南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
2016年7月開始的中央第十輪巡視,則對天津、湖北、江西、河南四地進行了“回頭看”。在10月11日公布的反饋情況中, 天津的問題尤為嚴重。
“一是政治擔當缺失,黨的領導弱化,圈子文化不絕,政治生態遭破壞”;“二是黨的意識淡漠,黨的建設缺失……少數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喪失,不信馬列信鬼神”;“三是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
湖北的問題則在于“對違反政治紀律問題警覺性不高”、“農村基層黨建隱患較多”、“一些領導干部和重要部門存在較大廉政風險,選人用人問題較突出”。
與之相似,河南的主要問題也在于“選人用人問題反映集中,存在’帶病提拔’、說情打招呼的問題”。
江西在反饋中的主要問題則與此前湖南的情況相類似,中央巡視組特別指出江西“政治意識不夠強,蘇榮案后續處理工作不及時”。而且,全面從嚴治黨力度不夠,“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違紀問題易發多發,干部監管不嚴,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
2月13日公布的反饋情況則是中央巡視組所進行的第三次“回頭看”的成果。中央巡視組專門指出了在上輪巡視中提出的、但仍未得以解決的問題。
北京除“小官巨腐”等問題外,還存在“貫徹’看北京首先從政治上看’的要求不到位”、“呂錫文案件后續處理工作不及時,開展警示教育不夠”、“領導干部以權謀房”等問題。
重慶除了清除“薄、王”思想遺毒不徹底之外,“一些重點領域腐敗問題突出,一些領導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國企腐敗形勢依然嚴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廣西和甘肅也存在不少問題。在廣西,問題主要在扶貧和黨建領域。其存在“扶貧脫困數據失真、項目不準”和“省直部門黨建’燈下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等問題。并特別提到: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范,雙重組織生活堅持不經常,黨建工作虛化空轉,部分基層黨組織“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走過場。
在甘肅,存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搞團團伙伙、超職數配備干部等問題。并特別提到,交通、民航、土地、文化等領域廉潔風險較高。
資料來源:人民網、新華網、中紀委官網、中新網等
撰文/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