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認識、理解、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中國夢”,已經成為我國公眾的共同理想。為了完成這一夢想,需要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視為一個系統工程,在經濟、政治、文化建設等方面穩步推進、全面發展。在這一過程中,需要將誠信建設作為建構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與方法。這不但能夠為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還能緩解和協調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沖突。
【關鍵詞】社會誠信體系 和諧社會 道德約束 【中圖分類號】D616 【文獻標識碼】A
誠信建設的目標天然地包括實現利益主體之間的理解與溝通,一旦實現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的和諧就水到渠成。但不可否認的是,在當前,由于歷史和現實因素的影響,我國社會還存在著一些違背和諧、違背誠信的現象。因此,我們需要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同時加強誠信道德建設,為社會注入更多正能量。
“誠信”與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和”有異曲同工之處
在我國傳統的“和”范疇中,誠信被視為自然、社會的和諧之道,是人與自然、社會、他人和諧共生的道德紐帶,社會個體和組織只有恪守誠信,才能維持彼此間的和諧與穩定。
和諧與誠信之間具有辯證關系,在現實生活中,“和”的意義多為對“默契”或“協調”關系的表達。在此基礎上,“和”又漸漸發展成為一種對思想內涵的表達,即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達到一種相互配合的理想狀態。和諧既是謀求發展所應有的核心理念,也是實現社會和諧發展的必由之路。如果任何事物都能在合情與合理的相互協調中謀求發展,那么雙贏就成為了一種客觀可能。
誠信,還是“人之為人”的一種基本態度,是對自身行為的積極要求。誠信是內在的態度和品質,是“內誠于心”和“外信于人”的充分結合。這種要求是單向的,直接指向了道德個體,并對自己的行為加以約束思考。于“信”而言,不單指個人的誠實,更主要的是能夠換位思考,注重“內誠”和“外化”,并以此為依據,改變自身的行為、規范社會秩序。
在兩者的辯證關系方面,“信”以“誠”為根,“誠”以“信”為表,兩者互為表里、相互支撐。從整體上講,“誠信”與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和”有異曲同工之處。和,旨在追求事物的多樣性和萬物的辯證統一,在矛盾之中尋求融合和消長。“誠信”之外延則強調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尋求彼此的尊重和認可。在和諧和誠信的辯證取義中,兩者息息相關,對我國社會的整體進步與個體發展都會產生深遠影響。
和諧社會構建過程中,社會誠信的缺位現象
政府誠信缺位。誠信缺位雖然不是政府的共性表現,但一些誠信缺位的客觀存在卻為社會發展帶來了不小的負面影響。在當前的政治生活中,我國政府正在通過積極轉變工作作風來彌補誠信缺位所帶來的消極影響,重樹為人民服務的理念。但是,由于部分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依法行政方面的不足,致使政府誠信缺位的情況依然存在:在經濟層面上,政府的某些決策還不夠透明,相關信息依然不夠對稱;在政治層面上,仍有個別政府官員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例如近幾年湖南、遼寧等地出現的拉票賄選案,就表現出政府官員誠信的缺位。中央對反腐的態度是十分堅決的,只有不斷肅清政府誠信缺位的不良現象,才能樹立誠信的執政理念,為構建和諧社會夯實執政基礎。
企業誠信缺位。企業的誠信對于經濟發展有著重要影響,這尤為明顯地體現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靈魂,失去了誠信,市場經濟也就無從談起。當前,一些企業以犧牲誠信作為贏得利潤的代價,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對社會的誠信造成了沖擊。
個人誠信缺位。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個人誠信是社會誠信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人來說,誠信是“人之為人”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當今時代多元文化的沖擊下,一些人在道德修養方面逐漸失去了方向。為了追求個人利益,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出現了誠信缺失的情況,對和諧社會的構建造成了負面影響。
和諧社會是社會存在的高級形態,在這一社會中,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具有較高的融合度。誠信缺失現象的存在,往往容易將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狀態拉到較低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是制度不夠完善。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從其發展歷程來看,它的完善得益于相對完善的法律制度。雖然在發展中,市場經濟有利于弱化政府的干預功能,但是完善的政府管理制度卻是營造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必備因素。尤其作為誠信保障基礎的法律,更是市場經濟主體約束自身行為的關鍵。但在我國市場經濟法制建設的進程中,對失信行為的制約依然力度不足。如一些企業通過非法渠道獲利,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但是法律對他們的制裁無外乎罰款、暫時性關閉等“不痛不癢”的措施。違法企業在“攻關”之后,依然能夠存續,執法部門在接受罰款之后便不聞不問。這種失去了威信的法律制裁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又增加了不少隱性障礙。
其次是利益的驅使。當人們對利益無休止的追求與市場經濟體制疏于監管并存之時,那些缺乏誠信的現象便開始了對誠信價值體系的沖擊,從而使人不得不重新審視誠信的影響與作用。
現代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是對時代要求的有效回應
我國正處在極為關鍵的歷史時期,需要在全社會弘揚誠信的價值觀,加大對失信違約行為的懲罰力度,穩定人們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信心,維護社會的安定和秩序。
就內部優化而言,我們應當倡導誠信文化,增強社會成員的自律能力。經過多年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在健全和完善之中,和諧社會的建設需要以此為契機,在社會范圍內弘揚誠信文化,尤其要對不誠信的人和事進行強烈批評和抵制。只有這樣,才能使社會的誠信體系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與進步保持一致,才有望在發展物質文明的同時,全面提高社會成員的素質。此外,還要切實強化社會成員的自律意識,培養自律能力,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成員的自律觀念,營造良好的社會風尚。
就外部調整而言,我們需要構筑誠信制度保障體系。在市場經濟的發展歷程中,單純依賴道德來約束與規范經濟行為、管理市場,已經失去了最佳效果。尤其在當前的社會轉型時期,人們對于利益的追求在誠信的缺失下更加令人擔憂。所以,在社會生活中重構誠信,然后再使之與其它的法律制度相互配合,才能通過社會正能量的傳遞來約束、規范人們對利益的單純追求。
現代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是對時代要求的有效回應,各種要素在相互支撐中,形成一個有機配置的完整誠信系統。在這個大系統下,還應該分為個人誠信子系統和社會誠信子系統,并且這兩個子系統之間的相互影響也不應該為研究者和管理者所忽視。重構誠信系統,既要重視這兩個誠信子系統的構建問題,又要關注二者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監督。尤其在經濟與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通過道德與法治的相互協調,才有可能規范經濟主體的行為,才能約束個人、企業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不良行為。
法治需要道德的支撐,道德約束需要法治的監管。在這一過程中,既需要加強誠信建設,在全社會范圍內建構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誠信體系,將誠信友愛作為和諧社會的基本道德要求,又需要通過法制體系的監管和完善,實現誠信對社會發展的正面引導。
(作者為赤峰學院副院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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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陸曉禾:《經濟改革、誠信友愛與和諧社會道德建設》,《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
責編/王妍卓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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