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個意識”的提出,是我們黨95年奮斗歷程的深刻昭示,是我們黨30多年改革開放的歷史總結,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治國理政和全面從嚴治黨新實踐的成功經驗。“四個意識”中,政治意識是打頭的,起著統領性作用。對我們黨來說,政治問題始終是根本性的大問題,政治上的要求始終擺在首要位置。
【關鍵詞】政治意識 政治紀律 政治生態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講政治是最鮮明的特點和優勢。沒有強有力的政治保證,黨的團結統一就是一句空話。毛澤東同志強調“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鄧小平同志指出“到什么時候都得講政治”,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中,政治問題始終是根本性的大問題。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政治意識”的提出
在中國共產黨的話語體系中,“政治意識”一詞的使用至今已有90多年的歷史。當然,從嚴格的概念出發,在建黨之初,并沒有出現這一名詞,但是黨的一大通過的第一部《中國共產黨綱領》和黨的二大通過的第一部《中國共產黨章程》,都有強調黨內紀律的內容,這在今天看來,已經有了“政治意識”的內涵。在黨內第一次見到“政治意識”這個名詞,則是1923年瞿秋白同志在《自民權主義至社會主義》一文中引用了列寧《怎么辦?》中關于“政治意識”的論述——“階級的政治意識只能從外面輸入工人階級”。但這并不能作為黨關于“政治意識”的正式表述。1926年,中共中央在《我們今后怎樣工作》中才首次提到“政治意識”一詞,文章指出:“能夠領導群眾從事這些日常爭斗,才能樹立黨在群眾中的信仰,才能訓練群眾的政治意識。”然而,黨在這里所要強調的對象是群眾,而非黨內同志,且在黨開始使用“政治意識”話語的一段時期內(1926年4月至1928年12月),黨所強調的對象均是“群眾”、“工人”、“農民”。
直到1928年底,中共中央才針對黨內同志正式使用了“政治意識”一詞,文件指出:“只有喚起同志從無產階級的政治意識方面去認識同志批評同志,才能得到正確估量。”但這是否就說明了中國共產黨直到1928年才開始重視黨內的政治意識工作?其實不然,早在1921年7月23日召開的黨的一大上,選舉產生了三人(陳獨秀、李達、張國燾)組成的書記局,其中就設有負責黨內政治意識工作的組織部和宣傳部。黨的二大制定的首部《黨章》,實際上是為黨的政治意識立下“總要求”、“總規矩”。在其設有的“紀律”一章中,明確規定了“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決議,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少數絕對服從多數”,并非常明確地規定了違反哪些紀律,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此外,從1921年7月至1928年12月,中國共產黨還使用“黨的立場”、“黨的紀律”、“無產階級政黨的立場”、“政治的立場”、“政治紀律”、“政治方向”、“無產階級的生活意識”、“階級信念”、“請求中央”等話語來闡述黨的政治意識問題。如黨的三大制定的《關于黨員入政界的決議案》中指出:“黨員遇有不得已須在政界謀生活時,必須請求中央審查決定。”黨的四大提出:“實行民主的集權主義,鞏固黨的紀律——黨員們受其所隸屬的區執行委員會,地方執行委員會及支部干事會的指揮。”黨的五大進一步強調,“中央應該強毅地實行集體的指導”,指出“黨內紀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視政治紀律,不應將黨的紀律在日常生活中機械的應用”。
大革命失敗后,中國共產黨不得不轉入地下。在白色恐怖的斗爭環境中,中國共產黨更加強調“紀律”(我們理解這其中應有政治意識的成分),黨的六大明確提出“嚴格的遵守黨紀為所有黨員及各級黨部之最高責任”。此后,“政治意識”建設成為全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得以加強。但在革命實踐中,黨內同志(特別是一些領導同志)仍然存在政治意識淡薄、藐視政治紀律的現象發生。鑒于此,1938年中共在延安召開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毛澤東同志作《論新階段》的政治報告,他強調“必須重申黨的紀律:(一)個人服從組織;(二)少數服從多數;(三)下級服從上級;(四)全黨服從中央。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毛澤東同志還多次強調“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這個方向是不可動搖的”。
1942年至1945年的延安整風運動,開創了全黨學習馬列主義的熱潮,大大增強了全黨同志的政治意識。在此基礎上,黨的七大方針被定為“團結一致,爭取勝利”。毛澤東同志深刻地指出,“黨這個軍隊也是一樣,沒有統一紀律,沒有民主集中制,沒有民主或者沒有集中都不行”,“黨員就要服從組織,服從黨的決議”。黨的七大還提出“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組織的紀律”、“嚴格地遵守黨紀和無條件地執行決議”、“和黨內黨外一切損害黨的利益的現象進行斗爭”等論述。七大對統一全黨政治意識作出的突出貢獻是確立了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即“黨的唯一正確的指導思想,唯一正確的總路線”。這些內容的闡述,基本都是圍繞著加強黨內同志的“政治意識”而展開的。
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時期“政治意識”的發展
中國共產黨并沒有因為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任務,奪取了全國政權而放松對自己的要求,相反,則是更加強調“政治意識”。在1949年3月23日,毛澤東同志率領中共中央離開西柏坡前往北平時,就跟周恩來同志說道:“今天是進京的日子,進京趕考去。退回來就失敗了。我們決不當李自成。”如何才能做到“不當李自成”?毛澤東同志對此問題有清晰地認識,他指出:“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其中,“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對此,中共中央形成共識:如果黨內沒有紀律,或者不堅持執行黨內紀律,那我們的黨就會成為一盤散沙,也就無法率領千百萬群眾去進行勝利的斗爭。緊接著,政治工作在全黨、全社會鋪展開來,黨政軍還專門設立了政治工作制度,負責黨員同志的政治意識工作。那一時期,中央還提出了“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政治工作保證全軍指戰員都具有粉碎敵人進攻、爭取更大勝利的堅強斗志和高昂士氣”等論斷。
然而,黨的政治意識建設并非一帆風順。新中國成立初期,伴隨整體局勢的安穩,黨內開始出現一些同志自以為是、一意孤行等,違反黨的政策和黨的紀律的行為,產生嚴重影響的當屬劉青山、張子善貪污盜竊國家資財以及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這使得我黨開始思考政治意識的建設著重點。1954年2月,中國共產黨召開七屆四中全會,討論通過了《關于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明確提出“列寧和斯大林要求蘇聯共產黨‘保護我們黨的一致,如同保護眼珠一樣’,這同樣應成為我們的格言”,還提出了“應當把維護和鞏固黨的團結作為指導自己言論和行動的標準”;“反對任何妨礙中央統一領導、損害中央的團結和威信的言論和行動”;“反對把個人放在組織之上,反對不適當地過分地強調個人的作用,反對驕傲情緒和個人崇拜”;“全黨高級干部的重要的政治活動和政治意見應經常向所屬的黨的組織報告和反映”;“全黨高級干部應根據增強黨的團結的原則來檢查自己的言論和行動”;“對于任何有損黨的團結的言論和行動應當進行批評和斗爭”等增強政治意識的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政治意識”的不斷完善
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黨的政治紀律、政治工作遭到嚴重踐踏和破壞。“文革”結束后,鄧小平同志作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政治報告,他強調“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對于違反黨紀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執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伸張正氣,打擊邪氣”。在此會議精神的指引下,總結“文革”經驗教訓,我們黨又重新設立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其基本任務“就是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黨還在十一屆五中全會上制定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提出了“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堅持黨性,根絕派性”、“要講真話,言行一致”、“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同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等準則。此外,鄧小平同志反復強調,大聲疾呼:“到什么時候都得講政治。”表明了我們黨經歷“文革”后對政治意識的深刻認識與總結。
在黨的十四大確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下,各種社會思潮開始踴躍出現,勢必給黨帶來新的挑戰與考驗。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對此作出冷靜判斷,堅持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江澤民同志多次強調“一定要講政治”,并將這里的“政治”闡釋為“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紀律、政治鑒別力、政治敏銳性”。在1994年9月召開的十四屆四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中,中共中央要求共產黨員“在事關大局、事關政治方向、事關根本原則的問題上,必須始終保持清醒和堅定”,“仍然要講理想、講大局、講奉獻、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講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這是針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強調政治意識的重要性。
從黨的十六大起,在黨的文件中開始大量使用“政治意識”這一詞語表述,且通常與“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改革意識”、“群眾意識”、“危機意識”等相提并論,但“政治意識”始終列居首位。進入新世紀的中國共產黨,面臨著“四大考驗”(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和“四大危險”(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對此,胡錦濤同志特別強調政治意識和政治紀律,提出了“六個決不允許”: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與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把“政治意識”更加細化地加以強調,可見對此問題的重視。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黨內政治意識問題,反復強調“必須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第一位”。習近平總書記以健全黨內政治生活為抓手,提出了諸多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首先,強調共產黨員要“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保持對黨絕對的忠誠。其次,指出“誰都不能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必須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營造積極健康、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再次,黨中央高瞻遠矚地提出,全黨同志“只有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們黨更加團結統一、堅強有力,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由此可見,新時期,黨對“政治意識”的認識業已提升到國家治理的戰略層面,位居“四個意識”之首。
(作者為中共中央黨校黨史部教授、博導,中共中央黨校博士研究生蔣國棟對本文亦有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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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思想年編:1921—1975》,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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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胡錦濤文選》,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
責編/高驪 溫祖俊(見習) 美編/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