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次企業創新調查顯示,創新政策總體效果較好但問題仍多,政策門檻高,知曉度低,手續繁雜是效果不明顯的主要原因。創新政策的作用是降低企業的創新成本,但無法激勵不想創新的企業去創新。以激勵創新為目的的政策,卻受到創新不足的制約,這是我國創新政策面臨的兩難境地。研發活躍的企業和行業受創新政策影響較大,而小企業和欠發達地區是創新政策的軟肋。要提高企業創新動力,需要克服創新收益低、成本高、創新資金短缺三大障礙。加快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是激發企業創新動力的根本途徑。創新政策應以“開源”“節流”“疏通”為重點,加強創新政策的科學性和地方政府政策落實和服務能力,擴大政策受惠面。實現激勵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創新的目標,應形成創新政策、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創業政策的組合拳。
創新政策是政府對創新鏈條各環節活動采取的激勵措施。2015年完成的全國企業創新調查,對提高我國創新政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提供了有價值的一手資料。從調查結果看,創新政策具有一定的“歧視性”,對不同規模企業、不同產業和區域有不同效果。這種效果差異主要源于不同企業、產業和區域創新的特點,以及企業政策享受成本的高低。
創新政策效果較好但問題仍多
企業對政策效果的總體評價較為積極
本次創新調查了解了近65萬家企業對9項創新政策的評價。其中7項政策得到半數以上的企業認同,分別是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政策、吸引和培養人才相關政策、金融支持相關政策、產業扶持相關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以及專用儀器設備加速折舊政策。
絕大多數政策仍未發揮出應有效果。所有9項政策的效果,獲得企業給予“高”評價的,都不超過17%;企業給予“無”效果評價的,都在31%以上。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一典型政策為例,認為該政策對創新影響程度高的企業還不到15%,近8%的企業認為政策影響低,還有41%的企業認為該政策對企業創新無作用。
針對科研儀器購買和技術轉讓的優惠政策效果不理想。分別有60%和52%的企業認為,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稅收政策和企業研發活動專用儀器設備加速折舊政策對企業創新影響程度不高。高達56%的企業家認為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收入免征增值稅和所得稅政策影響不大。
政策門檻高,知曉度低,手續繁雜是效果不明顯的主要原因
在所有原因中,政策門檻高和知曉度低合計占到了75%以上。
“企業不具備享受政策的資格”是影響政策效果最主要因素。約77%的企業家認為“不具備政策資格”是影響政策效果的主要原因。政策門檻最高的是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政策;政策門檻最低的是人才政策。值得關注的是,企業規模越小,高門檻的排斥作用越明顯。小企業受政策門檻影響最大。小企業不具備政策資格的比例比大企業高了近11個百分點。
政策知曉度低是第二大影響因素。即使像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種知名度高的政策,仍有近13%的企業不知道。同樣,規模越小的企業,不知曉政策的比例越高。從區域角度看,政策知曉度依照東、中、東北、西部地區的順序遞減。越是欠發達地區,政策知曉度越低。
享受政策的申請手續繁雜是創新政策效果不明顯的第三大原因。與前兩個因素相反,規模越大的企業,對手續繁雜的抱怨比例越高。小企業對手續繁雜的抱怨反而最低。這可能與大中企業能較多享受到政策,因而在申請中遇到問題更多有關。
地方政府政策落實能力差異較大
政策宣傳、執行力度和辦理程序反映了地方政府服務企業和落實政策的能力。相對而言,東部地區企業對政策高門檻的意見比其他地區更大,而對政策宣傳、執行力度和辦理手續的意見較其他地區低。中西部地區的企業對政策宣傳、執行力度和辦理手續的意見高于其他地區,西部地區問題尤為突出。東北地區企業反映政策吸引力不足的比例高于其他地區,對地方政府政策落實的意見較中西部地區低。可見,中西部地區政府在提高創新政策效果方面要有大作為。
創新政策的特點決定了惠及范圍的有限性
調查表明,小企業和欠發達地區是創新政策的軟肋。除了政策設計不合理、政策傳導渠道不暢等原因外,也與創新政策的目標和功能有關。由于創新政策以激勵創新為目標,其效果必然受到創新企業數量和創新強度的影響。現階段我國企業創新不活躍的特點大大限制了創新政策的影響范圍。以激勵創新為目的的政策,卻又受到創新不足的制約,這是我國創新政策面臨的兩難境地。
研發活躍的企業和行業受創新政策影響大
調查證實,創新政策對研發活動相對密集的行業有更積極的影響。如,相對于建筑業等低技術行業而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企業所得稅和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對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乃至制造業的影響更大。調查還發現,創新政策的作用是降低企業的創新成本,但無法激勵不想創新的企業去創新。正如受調查企業家認為的,決定企業創新動力的根本因素來自企業自身。
創新政策只能影響到少數企業
盡管我國企業創新意愿增強,但創新者仍是少數,多數企業缺乏創新意愿。只有40%的受調查企業開展了創新活動,制造業企業創新比例較高,也僅占48%。有創新活動的企業少,政策影響面自然就小,能從創新政策中獲益的只是少數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