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引起農村居民人均煤炭消費量持續上升的原因,可以發現,這一現象的產生其實是農村居民收入與家庭能源結構之間互動的結果。改革開放之初,農村居民的收入僅僅能夠維持溫飽,家庭能源消費來源主要是未加工的植物燃料(秸稈、稻草以及樹木等)。這些未經加工的植物燃料獲取不需要支付貨幣購買,而農村勞動力成本又十分低廉,因此在收入預算的約束下,農村居民主要通過自己收集這些植物燃料來滿足自己對能源的基本需求。隨著農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勞動力成本的不斷上升,加上植物燃料存在的諸多不足(燃燒熱量不足、持續時間不長等),農村居民的能源消費結構發生了變化,煤、電、氣開始逐步進入農村家庭。由于農村用電成本很高(主要為供電成本比城鎮高以及日常維護管理不足造成)、農村煤氣管道鋪設成本遠大于城市、液化氣供應點不足、風力、太陽能等新型能源的投入成本較大,加之農村居民預算的約束,煤炭成為農村居民能源消費的首選。因此,隨著農村居民收入的提高,煤炭需求量越來越大,并且煤炭的品種也在發生變化,過去的有煙煤正在被無煙煤以及其它類型的清潔煤替代,煤炭依然是20世紀90年代農村家庭能源的主要來源。
農村居民收入的增加,也刺激了農村居民對電、氣的需求量的增長,導致能源消費總量大幅上升。2000年以來這一趨勢更加明顯,如果把家庭用煤折算成標準煤,同時按發電煤耗計算法計算,那么2013年農村家庭能源消費量是2000年的2.76倍。雖然農村煤炭消費占農村總能源消費的比重從2000年的57%下降至2013年的31%,農村家庭能源的構成情況也已經發生變化,但是對煤炭的需求量仍呈上升趨勢,農村人均煤炭消費量不斷提高,對煤炭依賴的情形依然沒有徹底改變。
2005年和2013年我國部分省市農村煤炭消費狀況
為了方便我們理解目前農村居民煤炭消費的總體狀況,我們根據年鑒的數據,得到2005年和2013年我國部分省市農村居民煤炭消費總量和人均煤炭消費量(見表1,P44-45)。
表1顯示,我國2005年和2013年省際間農村人均煤炭消費量存在顯著差異。如果我們以每年人均消費200千克為標準,那么2005年和2013年均有7個省市超過此標準,這些省市主要為冬季較為寒冷或者經濟較為落后的地區。2005年人均煤炭消費前三的省市分別是北京、貴州和山西;2013年人均煤炭消費前三的省市分別是北京、山西和河北,人均煤炭消費量最高的地區始終是北京。從煤炭消費總量來看,2005年煤炭消費總量超過500萬噸的省份分別為:河北、山西、河南、湖南和貴州;2013年消費總量超過500萬噸的省份為:河北、山西和貴州,其中河北和山西農村居民煤炭的消費總量超過2000萬噸。無論從人均水平還是消費總量來看,華北地區煤炭消費量在此期間都有明顯的增長。北京長期的霧霾天氣顯然與此有關,然而這一現象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
從人均煤炭消費量來看,南方熱帶地區,如廣東、廣西和海南,以及東南經濟發達地區,如江蘇和浙江,農村居民煤炭消費量都很低。通過對比人均消費量的差異,不難看出產生省際間農村居民煤炭消費差異的主要影響因素是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氣候條件的不同,當然獲得煤炭的方便程度也是影響因素之一。山西、河北經濟發展水平一般,但是離產煤地區不遠,并且冬季較冷,農村地區有燒火炕的習慣,因此煤炭消費主要集中在冬季。貴州六盤水出產煤炭,并且貴州農村經濟比較落后,加之冬天較冷,所以人均煤炭消費也較多。與此相反,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經濟發達,加上冬季不太寒冷,人均煤耗很低。海南雖然經濟發展水平一般,但氣候炎熱,離煤炭產區較遠,所以幾乎沒有煤炭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