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原創保護知識產權。文化產業是內容產業,優質內容的缺乏是造成文化產業發展乏力的核心原因。拉動內容的生產需要解決激發原創力和保護知識產權兩大問題。原創內容方面,文藝創作者要堅持創作體現社會價值和民族精神的作品,要讓人民群眾喜聞樂見但不能一味迎合受眾,要引導人民增強文化自信。推動優秀內容的創作需要建立強大有序的保護機制,一個能夠保護文化創作者的智力創造成果,并為其帶來應得收入的市場機制,才能鼓勵有才華的創作者進行源源不斷的創作。這就要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政策法規體系,加快推進文化立法的進程,創造以放寬市場準入、加大版權保護、減少辦事手續為核心法律環境,為文化創造者提供一個良好的創作環境。在此基礎上,還需要配合以人才培養、資金扶持等來進一步促進機制的完善,以推動文化內容生產的建設。
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面對公共文化服務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發展不平衡和供給不足的問題,標準化、均等化和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提出具有重要價值。標準化、均等化的提出意在加快落后地區文化建設、縮短城鄉差距,既要在全局層面統籌兼顧,還要結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差異、文化資源優勢和文化需求偏好,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建立適合當地特色的發展目標和發展規劃。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所帶來的管理效率的提升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極大地補充了公共文化供給單一和不足的問題,豐富了文化產品供給的層次和類型。
推進文化產業內部供給側改革。文化產業的供給側改革有兩個層面,一是宏觀經濟層面將文化產業作為調整產業結構的工具,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二是微觀經濟層面對文化產業內部進行調整,實現文化產業的健康高效發展。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中存在的供需不匹配和發展不均衡的問題本質都是文化產業內部供給失衡。一方面,文化產業具有“供給創造需求”的特點,通過調整生產,創造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產品,用優秀的中華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實現引導文化消費,樹立文化自信;另一方面,產品供給源于要素供給,要素供給源于制度供給,要解決文化產生過程中不同門類間生產過剩和發展困難的問題,就要從制度出發,調整不同產業門類的準入政策、監管力度、財稅體系和鼓勵政策等,抑制資源過剩的門類生產過度,扶持資源不足的門類健康成長,使之能夠協調發展,并向市場需求靠攏。
解決文化產業的融合發展問題。在文化創新和科技創新的“雙輪驅動”下,文化、互聯網和產業的融合趨勢更加凸顯。在文化與其他產業融合的過程中,要大力推進文化與科技、信息、旅游、體育、金融等產業融合發展,就要做好土地、金融、技術、人才等資源要素的支持和保障。尤其是在“穩增長調結構”的轉型要求下,文化產業與工農業的融合,更需要為管理體制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鋪平道路,才能解決好從勞動力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生產模式轉變和創新驅動下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互聯網與文化產業融合的過程中,要借助手機、互聯網等新媒體技術和平臺,鼓勵以中國文化為內涵的新產品、新業態的開發,通過一定的財稅金融優惠激發科技創新的研發力度,通過制度創新來推動產業創新。同時要不斷提高監管的意識和技術,要對融合發展中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意識形態漏洞做出提前的預判,與時俱進提高監管技術,從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擴大國內國際市場的開放程度。對于市場開放程度低造成的文化市場發展不均衡現象和文化貿易水平低的問題,政府應當著力轉變職能,推動企業成為市場主體發揮更大的創造力。在國內市場,政府應當降低準入門檻,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文化領域,鼓勵龍頭企業發揮帶動作用,適當放松管制以增加企業活力;還應當著力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積極培育文化市場,優化文化市場環境,推動文化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在國際市場,應當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鼓勵個人、企業參與國際合作,并為參與國際活動的個人、企業提供辦事程序上的便利、經費補貼;布局文化走出去工程,積極承辦國際節展,打造中國文化產品對外交流的窗口;多部門協調合作,利用資源置換等方式,幫助中國的文化產品輸出海外,從而實現出口結構的調整,加快對外文化貿易發展。
【執筆:人民智庫研究員 王 虹 (見習) 于曉萍(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