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對商人的糖衣炮彈,官員只有建立起堅固長城,才能不被“圍獵”。為此,官員自身要正、要硬;要堅守“齊家之道”和管好下屬;要重建“官”與“商”良性互動關系;要加強制度規約,讓制度管人。
【關鍵詞】小官大貪 腐敗墮落 清正廉潔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近些年,隨著黨和國家加大了反腐力度,“老虎”和“蒼蠅”一起打,一些官員紛紛落馬,并呈現出腐敗的新趨勢和新特點。其具體表現為:窩案、串案多發,巨腐貪官尤其是“小官大貪”不斷涌現,權、錢、色不分家,部分官員在受審時的糊涂表白令人費解。梳理落馬貪官的墮落軌跡,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被商人“圍獵”。在此,我們可打個比方:面對商人的糖衣炮彈,不少腐敗官員既無槍炮又無掩體,甚至連鋼盔都沒有,直接將自己暴露出來,不中彈才怪呢!那么,作為黨和國家領導干部,如何才能抵御商人等的猛攻,建起避免被“圍獵”的長城,這是需要重視和認真思考的。
“正己”才能正人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不少貪腐官員在落馬后受審時,為自己貪污受賄找出千奇百怪的理由:有的說是為養老作打算,有的歸因于妻子兒女,還有的直說愛錢成癮,更有的說是為國家保存著。但他們唯獨沒從自身找原因,即一個國家領導干部自身“不正”的“私心”問題。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孔子在《論語·子路篇第十三》中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因此,我們一方面要看到,落馬貪官被“圍獵”的情況;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他們之所以被“圍獵”,是己身不正所致。要擺脫當下官員被商人“圍獵”的困局,最重要也是最急迫的是,官員自身要正、要硬,否則一切都無從談起。
官員要成為精神巨人,而不是凡夫俗子。與中國歷朝歷代執政者相比,中國共產黨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這也是為什么它能從無到有、由小到大、變弱為強,最后取得政權的根本原因。這種特殊材料最主要的不在物質,而在精神,在大公無私、舍己為人、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幸福的奉獻精神。擁有和保持共產黨人無私無畏、一心為民的高風亮節,這是防止被商人打中的最重要的護身符。
古人云:“夫私,每起于一念之微,而害必及于天下之大,不可以不戒也。何也?人惟無私,則其識明,其守堅,其道平,其衷坦,何德不成?何功不立?茍一有私,則雖有過人之才,為私所撓,而皆不能以自見。”南宋理學家真德秀也說:“凡名士大夫者,萬分廉潔,止是小善,一點貪污,便是大惡。不廉之吏,如蒙不潔,雖有它美,莫能自贖。”這就為當下官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是以“私心”為官,而是以“清正廉潔”去“執政為民”。
堅守“齊家”之道和管好下屬
在中國古代,“治大國若烹小鮮”,又說“齊家,治國,平天下”。可見,“齊家”對于治國理政的重要性。另外,中國古代為官對胥吏的要求甚嚴,所以宋人云:“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當下貪腐官員之所以常被“圍獵”,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治家和對下屬管理不嚴。
中國古代十分重視為官要“禁家人”謀私:“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許多官員的家人借權斂財,有的以權謀私,還有的在權力的保護傘下經商,日進斗金。對此,有的官員管不了,有的則不想管,有的則是沒法管。試想,本來自己就不干凈,怎能管住家人?所以,當廣東省某腐敗官員勸哥哥斂財要適可而止,尤其不要總是打著自己的旗號時,卻遭到哥哥反諷,“管好你的老婆”。這可謂官場家族腐敗的一個典型案例。
腐敗的領導秘書在中國古代被稱為“奸猾胥吏”和“衙蠹”。中國古代吏治弊病很多,所以,為其所立的“官箴”也多。如宋代陳襄在《州縣提綱》中說:“夫吏之所出,皆民膏脂。以民之膏脂,而奉我之歡笑,于心寧亡愧?”加之惡吏狡猾,所以強調“吏言勿信”,“故凡吏有獻說者,須察其可行,不可遽聽。要在寬嚴適中,則亡弊矣”。今天,不少官員的秘書比以前的“衙蠹”有過之而無不及,成為腐敗的高發區。他們或在官、商之間謀利,或于其間上下其手,或成為拉官員下水的“黑鬼”。如“上海第一秘”秦裕、“河北第一秘”李真等都是典型代表。
還有同學故舊、師生鄉里,他們與家人、秘書等一起成為“官”與“商”勾結的傳送帶,也成為官員腐敗的誘因。要想避免被商人“圍獵”,官員一定要以身作則、管好自己身邊的人。也就是說,不是讓自己親近的人成為商人借力的拐杖,變成滋生腐敗的溫床和一些毒菌傳播者;而是讓他們成為一塊凈土、一條隔離帶和一個絕緣體,這樣在“官”與“商”之間就有了一個安全閥和一把保險鎖。
重建“官”與“商”良性互動關系
許多商人純屬正常經營,他們有良心、遵法紀,甚至有大道存矣,其財富也是靠辛苦勞動和無數汗水換來的。但這并不等于說,所有商人都安全可靠,因為“商業資本”是極易讓人犯錯的。另外,“官”“商”之間有時很難絕緣分開,二者需要相互幫助;但是,要避免“官”“商”走得太近,就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勾肩搭背”,更要避免二者之間沒了界限,甚至官員成為商人,而商人又變成官員。要做到這一點,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將“官”與“商”分開。這不僅表現在官員不經商,商人不做官;還表現在官員的家屬不經商。簡言之,要避免官員商人化或商人官員化。
二是“官”與“商”要保持一定距離,尤其是理性的距離。在較長一段時間里,“官”與“商”不分、難分,尤其是情感距離太近,有的親密度甚至超過親戚朋友和家人,這種“官商勾結”的“利益輸送”影響極其惡劣。
三是“官”與“商”要平等。長期以來,在“官”“商”之間出現了異化關系,不是商人飽受官員奴役,就是官員變成商人的應聲蟲,結果令人大跌眼鏡。例如,某省的政法委張姓書記曾被郭姓商人驅使,郭某在自己辦公室曾對李姓朋友說,“我讓張某2小時來,他絕不敢遲到”,沒想到果真如此。面對郭某的傲慢和怠慢,張某乖乖聽命,一副奴顏婢膝的樣子。這個事例說明,“官”“商”關系已從一種不平等異化為另一種不平等。
四是官員要警惕奸商投其所好和鉆空子。明代汪天錫在《官箴集要》中說:“小人惟窺伺其嗜好性格。如正己者,必無偏私之病。稍有私欲,鮮有不墮其計,而為所迷惑矣。雖欲廉正,其可得乎?”可見,官員要堵住商人的滲透,還要清心寡欲,形成良好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抵制財色的侵擾。
還有一道堅固防線至為關鍵,那就是要加強制度規約,包括把好干部選人關,建立健全官員考核、監督、罷免機制,尤其是讓人民群眾成為官員任用的關鍵力量。只有讓制度管人,讓人民群眾成為防止官員貪腐的監督網,商人的“圍獵”才會減少,才會失效。試想,當建起科學的法律法規,將監督關口前移,那些為官目的不純、吃喝嫖賭無所不用其極、貪污數字驚天的瘋狂腐敗,將會得到扼制。有了這四個層面建起的堅固長城,商人對官員“圍獵”就會變成一場空。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 )
【參考文獻】
①汪天錫:《官箴集要》,北京:中國商業出版社,2010年。
責編/劉瑞一 美編/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