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流動一代的職業穩定性和向上發展的比例高于留守一代,留守流動經歷影響了農民工人力資本投資的意愿和能力,進而影響了其融入城市的能力。
【關鍵詞】留守 農民工 就業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筆者在承擔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特大城市就業增長與經濟發展的平衡性研究”的課題時,于2015年8月至11月率領課題組對北京市6個片區(朝陽、海淀、豐臺、大興、通州、昌平)1500名在十年前為留守和流動兒童的外來農民工的就業穩定、就業質量、職業發展和創業情況進行了深度追蹤調研。此次調研對象選擇農民工就業比較集中的行業,包括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建筑業及制造業、社會服務業;調查內容為1980年以后出生的、有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的綜合就業能力;共發放問卷1500份,收回有效問卷1352份,有效率為90.12%。
有過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綜合就業現狀
來源地主要集中在河北省(占19.6%)、河南省(占12.3%)、山東和山西(均超過6%),這四個省區的外來農民工合計超過樣本總量的44%。
務工行業主要集中在批發零售業(占35.5%)、住宿餐飲業(占27.4%)、建筑業和社會服務業(占6.9%)、社會服務業(占18.1%),從事金融業等高端服務行業或技術知識密集型行業的比重分別為2.1%和2.9%。
留守一代就業層次低于流動一代。留守和流動一代在私營或民營企業就業的比例分別為82.5%、76.5%,在國有或集體企業的比例為14.2%、18.6%,在企業規模小于50人的占比為74.8%、72.1%。留守一代中,82.5%都是普通工人;流動一代中,職業向上發展的占比14%,他們中有些人參加了繼續教育學院和MBA的學習,獲得信息的渠道多于留守一代。
就業環境仍不樂觀。有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一周工作7天的占比分別為54.4%、53.8%;53.7%的有留守經歷的農民工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合同,49.2%的有流動經歷的農民工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合同;留守一代和流動一代未參加培訓的比例分別為55.3%、51.6%;有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未辦理任何形式的社會保險的數據分別為70.8%、62.9%。
留守一代就業穩定性偏弱。有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在20歲及以下外出務工的比例均超過80%,一年中更換過4次工作的占40%,留守一代一年中更換工作6次及以上的占17.1%,流動一代為9.2%。
流動一代收入出現兩極分化現象。留守一代月工資3000元及以下的占49.6%,7000元以上的占7.1%;流動一代月工資3000元及以下的占41.1%,7000元以上的占10.3%。
留守一代融入城市程度較弱。農民工的交往呈現出“親緣”“地緣”的社會網絡,86.6%有留守經歷的農民工僅與親戚、老鄉以及同事有來往,81%有流動經歷的農民工僅與親戚、老鄉以及同事有來往;有留守經歷的農民工自主創業的僅有3%。
留守和流動經歷對農民工綜合就業能力的影響
第一,留守和流動經歷對農民工人力資本投資有影響。一是兒時的義務教育環境和質量將影響成人的就業質量。留守一代小學及小學以下文化水平占39.5%,流動一代小學及小學以下文化水平的占41.3%;留守一代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占58.3%,流動一代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占56.4%;留守一代的初始人力資本投資高于流動一代,流動一代大多數都是在農民工子弟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折射出流動一代在城市中面臨的教育環境和教育質量問題。二是流動一代獲得就業信息的渠道多于留守一代。農民工的人力資本投資除了接受正規教育之外,還有“干中學”,這里用工作年限來衡量“干中學”。留守和流動一代外出務工超過9年的比例分別為26.4%、35.8%,未參加培訓的比例分別為51.1%、 52.7%。
第二,流動一代的職業穩定性和向上發展的比例高于留守一代。留守和流動一代發生職業流動的概率分別為75.61%、77.10%,平均職業流動次數分別為2.45次、2.10次。由此得出的結論是:受教育程度高,參加培訓多,工作經驗多,城市文化接觸早,再就業的能力就強,晉升機會就多。
第三,留守和流動經歷影響了他們融入城市。大多數有過留守經歷的農民工對自己現在的工作都不滿意,兒時常年不在父母身邊,老人的溺愛,使他們焦慮、孤僻、自卑、冷漠、偏激的情緒較為明顯;抗壓能力弱導致頻繁換工作,進而影響了工資收入。他們在城里朋友很少,業余時間喜歡上網;面對誘惑,進入低檔的甚至犯罪的場所;為了能像城里人一樣生活,有些人采取極端的手段解決問題,如搶劫、暴力、從事性服務工作等。
“十三五”期間提升農民工綜合就業能力的政策建議
今天有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的種種難以解決的問題,是他們在留守和流動階段的遺留問題。如果不從源頭上解決留守和流動兒童問題,十年后將是今天代際貧窮的輪回,將會嚴重阻礙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進程。
第一,立足長遠,從源頭解決留守和流動兒童的義務教育問題。留守兒童調研數據顯示:由于城里讀高中和大學的制度障礙,大部分流動兒童又轉為了留守兒童。而目前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存在諸多問題:缺乏專業教師,其年齡和知識結構老化,教師新老交替“斷層”;缺乏現代化教育配套設施和教學手段,許多教學活動及與外界信息的傳遞和交流無法開展;教育監督機制不完善。流動兒童調研數據顯示:目前有81%的流動兒童就讀于農民工子弟學校,其校址多在城鄉結合部,條件簡陋,沒有合法手續;65%的教師沒有教師資格證,和校方勞資矛盾明顯且流動性大,衛生和安全問題令人堪憂。
建議“十三五”期間,政府從治理層面上對留守和流動兒童做出系統的制度安排,從“兒童進城”和“父母返鄉”兩方面提供更多機會,為從根本上逐步減少留守兒童現象創造條件;改革義務教育投入機制,加大教育經費的財政轉移,教育部應有專用于留守和流動兒童教育的經費投入;從辦學標準、教師資格、教育活動等方面對農村學校進行規范,從制度上保證農村中小學的教學質量和師資的穩定性;規范農民工子弟學校,不能放任自流。扶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創辦農民工子弟學校,進一步挖掘公立學校的辦學潛力,增加流動兒童就學容量。
第二,對有留守和流動經歷的農民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調研數據顯示,有留守經歷的農民工城市就業存在逆向選擇的困境。職業流動并不必然帶來農民工城市就業質量的提升,過多的職業流動不利于農民工職業身份、職務級別、工資收入等的提升或改善,相反,會使農民工陷入不斷更換工作的惡性循環。就業穩定是促進農民工實現市民身份轉變的最基本條件。
建議結合戶籍制度改革,分類別、有梯度地對農民工進行職業培訓;制定相關政策,改變農民工培訓存在的“上熱下冷”現象。一是重點培訓80后及新成長的農民工,對從事低端職業的農民工,可通過發展縣域經濟和戶籍改革等政策引導他們回鄉或到中小城市定居就業;對于從事中高端職業以及有創業意向或已經創業的農民工,應重點開展綜合職業技能或創業能力提升培訓。二是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培訓的執行和監督機制,保證農民工培訓質量。三是規范企業應承擔的培訓責任,保持農民工就業的相對穩定。四是修改相關法規,對企業用工行為進行規范,給農民工創造穩定的就業和職業發展的制度環境。
(作者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
【注:本文為北京社科基金項目“中國特大城市就業增長與經濟發展的平衡性研究” (項目號:14ZDA03 )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解決留守兒童難題,“十三五”怎么交考卷?》,新華網,2016年2月25日。
責編/劉瑞一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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