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口是城鎮化的基礎資源,農業人口遷移的進程與路徑直接影響城鎮化的質量,我國的城鎮化建設正處在轉型階段,研究我國農業人口轉移的現狀和分析其發展趨勢將會為我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的體制改革提供理論支持。文章探討了研究我國農業人口流動現狀,并分析了城鎮化背景下農業人口發展趨勢。
【關鍵詞】城鎮化 人口遷移 農業現代化
【中圖分類號】S-0 【文獻標識碼】A
我國的產業組織正在處于由工業化中后期進入工業化后期的階段,與此相伴的是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自1996年以來,我國的城鎮化呈現持續快速發展趨勢,1995年我國的城鎮人口比重為29.04%,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的城鎮人口比重為53.73%,上升了24.6個百分點,隨著城鎮化節奏的加速,掌控好農業人口城鎮化的方向、結構、速度和質量,成為城鎮化科學發展的根本保證。
我國城鎮化發展趨勢
截至2011年年底,我國的城鎮化率達到51.27%,從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的發展在逐漸增速,應該說我們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以土地等物為本、追求數量的粗放式發展思路已經與現今經濟發展方式不能合拍,新型城鎮化是以質量為核心,以人的城鎮化為特征的。
由增長型向發展型轉變。我國前一階段的城鎮化以要素簡單聚集和經濟增長為主,市場經濟體制沒有形成是重要原因,使得我國在城鎮化初期重視城鎮的生產功能,忽視了消費功能。根據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城鎮化建設應遵循自身發展規律,重視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由增長型向發展型轉變。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進入中高速增長階段,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挑戰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縮小城鄉差距,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在此背景下,淘汰落后產能,優化升級產業結構將是艱巨的任務。2013年年底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擴大內需促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抓手,對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大現實和深遠歷史意義。
農業人口城鎮化才是城鎮化的實質。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人的城鎮化才是城鎮化的核心,城鎮化不能單一理解為農業轉移人口向城鎮聚集的過程,不是農民工聚集化,不是商品房化,而是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市民的過程。市民化是城鎮化的根本。缺乏市民化的城鎮化是不完全的城鎮化,也是沒有質量的城鎮化。我國城鎮化的根本要求為建設民主型的城鎮化,必須滿足城鎮化的消費、生活需要。2001年到2011年,我國城鎮征地面積的年增長率比城鎮人口的年增長率超過5%,中央十八大報告第一次明確提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之后,出現了較多關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普遍被大家接受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涵義為:農業轉移人口在職業發生轉變的基礎上社會身份和權力也同時向城鎮戶籍居民轉變,獲得與城鎮居民一致的城鎮公共資源和社會福利,全面參與城鎮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實現經濟立足、社會接納、身份認同和文化交融。概而言之,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獲得工作后還應平等享受城鎮居民各項服務,以致終獲得永久居住身份而成為城市市民,這才是城鎮化的實質所在。
城鎮化不是“商品房化”和“農民工聚集化”,滿足城鎮的消費、生活需要,建設民生型城鎮化才是我國城鎮化的根本要求。適度、健康的城鎮化發展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反之,滯后城鎮化、超前城鎮化等城鎮化的病態狀態會造成城鄉差別擴大、城鄉對立等經濟社會問題。工業化、非農業化和經濟發展帶來了初步城鎮化,城鎮化又促進工業化、非農化、經濟向前發展,也推動了整個社會的發展。有序推進農業人口城鎮化,合理引導人口流動,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公共設施、教育醫療等資源要素均衡配置,是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民生型城鎮化的最終形態,實現它的前提是城鎮化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能差距過大,大馬拉小車與小馬拉大車都是動力與對象不匹配的體現。
農業人口城鎮化的主要標志。上文提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并不僅僅意味著將農業戶口改為城鎮戶口,而是包含著多方面的豐富內涵。它是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的基礎上,戶籍、政治權利、社會保障等方面逐步與城鎮居民一致,并在文化教育、生活方式、心理歸屬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的過程。具體來說,這個過程有很多新的特征和內涵。目前,國家層面對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概括為人的城鎮化,總結為新型城鎮化,其主要標志和發展路徑也越來越清晰。
一是農業轉移人口社會身份的轉變。在各類統計數字中顯示的城鎮常住人口中包括大量的進城轉移人口,他們確實在城鎮就業甚至長期居住,但其戶籍并沒有轉移改變,仍然是農業人口,對這一群體慢慢產生了帶有歧視色彩的稱謂“農民工”。因此,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必須加快戶籍制度改革,讓進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使其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二是農業轉移人口政治權利平等。在中國,戶籍是區分城鄉居民政治權利的基礎,由于戶籍的局限,大量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尚未獲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與城鎮原居民在政治權利上嚴重不平等。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就必須賦予農業轉移人口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政治參與權、被選舉權、參政議政等權利。
三是公共服務全覆蓋。當前,我國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基本上都與戶籍掛鉤,是城鄉分屬,由此導致農業轉移人口往往不能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權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過程,就是逐步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權益與城鎮居民一致、消除對農業轉移人口在公共服務方面歧視的過程。
四是綜合文化素質的提高及廣泛的社會認同。目前,農業轉移人口受教育程度和綜合文化素質較城鎮居民偏低,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機會較少,與市民有較大差距。這種文化素質差距不僅影響農業轉移人口的職業選擇,加大收入差距,影響其城市歸屬感,也會使社會對農業轉移人口產生偏見。為此,要實現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需要幫助農業轉移人口提高工作技能、文化教育水平等方向的綜合素質,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社會,真正樹立對城市的歸屬感,在心理和觀念上首先實現自我認同,這樣,社會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心理歧視和偏見也會逐步消除,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的實現,是進城農業轉移人口與城市原居民融為一體的主要特點。
城鎮化與農業人口遷移的作用關系
農業人口遷移是城鎮化進程的重要特征,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發達國家的城鎮化過程都是以農業人口遷移為基礎的。科學引導人口遷移,使人口遷移與產業布局、城市規模和公共服務統籌聯動,能提升城市化率與城鎮品質,城鎮化質量提升又明顯帶動自身的人口遷移效能。
城鄉一體化推動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發展。在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真正快速發展是從20世紀80年代的農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開始,到現在以推動農業的經營規模、促進土地的流轉和集中為手段推動農業人口轉移,城鎮化與現代農業體系建設已進入良性互動發展時期。
現代農業體系不僅指農業機械化、信息化,還包括農業生產規模的擴大,隨著我國的城鎮化建設,鼓勵和用經濟手段引導農民落戶城鎮,剩余的農業人口將會擁有更多的耕種面積,小規模不專業經營的小農經濟也會逐步減少,慢慢發展成為適度規模的農業經營,現代農產品安全所要求的標準化和全過程監控也能得以實現。
從城市中把適于農村發展的產業引向農村,提高農村工業化水平,讓產業聚集帶動人口聚集,人口聚集推動服務業發展和設施改善,最終實現農村發展成為小城鎮。而傳統農業產業可以利用城鎮的市場作用優勢,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推動農業生產規模擴大,農民可以在產業的各環節中就業,這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途徑,也是有效轉移農業人口的途徑。
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助推農業人口遷出農村。以增加糧食產量為主要目的,主要通過農業機械化推動的農業現代化進程大大提高了農村的農業勞動生產率,從而節約出了一大部分農業人力資源,他們成為農業人口遷出農村的推力。提高農業的產業化、規模化經營程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才能使農業剩余產品增加,而發展現代農業的前提就是減少農業人口,增加人均耕種面積,簡言之,就是農民想要增收就必須有一部分人遷入城鎮,到工業或第三產業部門就業。
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和工業化帶來的農業人口遷入拉動城鎮化進程。城鎮化的發展動力首先來自兩個前提,第一個前提是農業的發展,農業產品的剩余可以為城鎮人口提供充足的糧食;第二個前提是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出現農業勞動力的剩余為城鎮工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勞動力的后備大軍。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工業的發展,工業帶動第三產業的發展則為農業剩余勞動力提供了新的就業機會,對農業人口遷入城鎮形成了拉動力。其次,工業與農業之間收入水平的差距也是導致剩余農業人力資源向工業、服務業流動的原因。
農村轉變形成中心鎮模式。我國的城鎮化方向不是簡單地農業人口遷入城市,還包括大力發展農村中心鎮。機械化、集約化農業生產方式不僅為城鎮提供了勞動力資源,最重要的是提高了農業生產率,增加了農民收入。農村、農民的消費能力提高,將會催生促進服務業的繁榮,第二、三產業的發展又會增加就業機會,聚集人口,促進中心鎮、農業社區的形成。
我國農業人口流動現狀
農村勞動力外流。農民工產生原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改革傳統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經濟發展戰略,推進工業化、城市化和經濟市場化,可我們采取的是“漸進式”的改革方式與非城市化的農村工業化戰略,造成了現在城市化滯后于工業化的狀態。工農業的價格剪刀差也是農民流向工業就業的重要原因。
劉傳江、辜勝阻等學者認為,我國從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糧食產量大幅上升,但人地關系愈加緊張,加上城鎮的初步開放,共同簇生了農民工這一群體的產生,同時地區間發展差異又加大了農業人口的流動,甚至出現民工潮。
農民工帶來的社會經濟效應。農民工對農村和城市經濟發展的影響是巨大的同時也是復雜的,農民工回鄉創業促進了農村經濟的多樣化,推進了農業結構調整,但同時對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沒有較明顯的正面作用。農民工對城市建設做出了無法估量的重大貢獻,但工資收入、子女教育、市民化愿望難以實現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被城鎮化—“失地農民”。土地征用是城鎮化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在我國城鎮化粗放式推進時期,由于區域性的產業聚集和片面追求城鎮化數量,農業生產生活用地被政府征收數量過大,速度過快,土地轉入第二、三產業使用,被征收土地的農民一般被稱為失地農民。失地農民被征地的同時被給予非農業戶口,得到一定的安置補償,比如貨幣、就業、住房等。因生產生活觀念、文化素質、心理歸屬等主觀因素和教育、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社會認同等客觀方面的原因,失地農民的城市化還是個緩慢的過程。
農業戶口大學生。我國自1999年實行高等學校擴招政策后,高校在校生數量迅速擴大,2013年我國高校在校生有2468.07萬,這其中有相當比例的農業戶口的大學生,這部分群體的綜合素質明顯高于農民工和失地農民,他們的就業方向也多是從事腦力勞動的工作崗位,收入水平也較高,其中還有一小部分優秀人才可以得到當地政府和就業單位的戶籍接收、住房優惠、安家補助等一系列優惠和鼓勵政策,并且在后續效應來看,這部分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落戶城市后,對其親屬及后代所產生的遷移效應是十分明顯的,而農民工由于收入偏低,工作環境不穩定、勞動強度大,工作之余,還是要回到農村生活,對其親屬及后代的遷移效應是微乎其微的。由此可見接受高等教育然后留在城鎮的途徑顯然是優于農民工和失地換戶口途徑的,但因對學習等能力要求較高,并不是最廣途徑。
城鎮化背景下農業人口發展趨勢分析
中國的城市化之路,盡管受政治、經濟、社會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卻始終是一個不可阻擋的發展趨勢,與城市化相伴而行的是人口遷移和流動。
農業人口向城鎮遷移速度放緩。我國的城鎮化發展經歷了前一階段的增長型階段,正在向發展型轉變。面臨著城鎮化新階段下的科學規劃、布局合理、建設基礎設施、推進戶籍改革等多重任務和經濟轉型升級的巨大挑戰,積極穩妥的推進農業人口城鎮化不僅意義重大,而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探索出一種不同于舊的人口遷移的模式,符合城鎮化發展和經濟發展新階段的新模式。
一個區域的資源和環境決定著其經濟社會發展規模,如果資源合理開發、良性循環會使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反之,會阻礙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適度人口規模是指某一區域內的人口在其可支配的環境資源內,獲得最好的生活水平的人口數量,它反映了該地區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積、資源數量、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關系。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規劃的適度人口規模為1800萬人,土地面積為16410平方公里,其中建設用地為3333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建設用地承載5400人,北京市現在人口2114.8萬人,每平方公里建設用地承載6345人。
仍以農村遷往城市為主。我國還處在努力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階段,就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經濟水平而言,就業、養老、住房、教育、醫療等待遇資源,還是城市要優于農村很多的,農業人口的城鎮化愿望比較強烈。農業人口希望獲得就業,并以此為機會獲得城鎮社會身份,從而能享受到城鎮優越的公共資源和社會福利,而不是只是變為城市常住人口。有序的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這些農業轉移人口的核心要求。
部分農業人口遷移的不穩定性。與發達國家不同的是,中國農民工是一個既有流出又有回流的動態過程,近些年農民工回流現象在很多地方比較明顯,如果輸出地的社會、經濟環境穩定發展能為農民工提供回鄉創業的機會,那么相比不能落腳扎根的城市,會有一部分農民工選擇回家。有學者認為,中國農村外出就業的勞動力主體始終處于一種回流狀態,并未成為輸入地穩定的居民,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較高的農民工,回鄉創業的欲望更強烈。農民工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的現象大量存在,這是研究我國城鎮化進程中的一個必須要注意到的重要特點。
總之,我國城鎮化的最大特色就是農業人口轉移規模大,而且市民化程度低,解決農業人口的市民化問題,是一個包含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多領域交叉的系統工程,對當前農業人口轉移的路徑和進程進行科學評估,是我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選擇切實可行的市民化路徑的重要前提。
(作者單位:河北農業大學;本文系2015年河北省社科聯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15041226)
責編/許國榮(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