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最早開始工業革命的國家,也是最早啟動城市化進程的國家。蒸汽機的發明與推廣推動了工業化和城市化,給國家帶來經濟繁榮的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大氣污染。從19世紀初到20世紀中期,英國各地發生了多起大氣污染事件,其中1952年12月發生的“倫敦煙霧事件”最為嚴重,造成數萬人因吸入空氣污染物而死亡,患病的人更是不計其數。這起惡性環境事件,讓英國政府在城市化進程中反思大氣污染帶來的惡果,為應對工業化和城市化帶來的資源環境挑戰,從定性走向定量,通過制定法律法規、落實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體系,緩解了資源與環境的壓力,為其他國家治理大氣污染提供了寶貴經驗。
制定法律法規,明晰標準取得實效
1956年英國政府頒布了《清潔空氣法》,是世界上第一部針對大氣污染的法律,明確了具體做法和處罰標準,取得了初步效果。該法案提出內城電廠都需關閉,只能在外城重建;要求企業建造高大的煙囪,以便于疏散空氣污染物;要求改造居民傳統的爐灶,逐步減少煤炭使用量,實現全民天然氣化;冬季城市集中供暖;建立無煙區等措施。該法案實施第二年,倫敦的空氣質量就有了顯著改善。1968年,英國政府對《清潔空氣法》進行了修訂和擴充,對鍋爐顆粒物和煙塵排放限值,要求地方政府重新設立新的煙塵控制區。1974年,英國政府頒布了《污染控制法》,明晰規定機動車燃料的組成并對機動車油品中硫的含量做了明確規定。在這些法案的共同作用下,以倫敦為例,霧霾天數從每年幾十天減少到1975年的15天,到了1980年只有5天。
20世紀80年代以來,伴隨著私家車數量的增加,交通帶來的污染取代工業污染成為主要污染源,英國政府將治理重點從控制煙塵、控制燃煤轉向控制機動車帶來的污染。英國政府陸續出臺或修訂了一系列法案,1981年出臺《汽車燃料法》、1988年出臺《空氣質量標準》、1990年出臺《環境保護法》、1991年出臺《道路車輛監管法》、1993年重新修訂《清潔空氣法》等,要求所有出售的新車必須加裝催化器,以減少氮氧化物污染。
英國政府通過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經濟發展結合起來,英國經濟在1990年至2002年期間,經濟增長36%,而排放量降低了15.3%。2007年英國頒布的《氣候變化法案》,規定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6%、到2050年至少減少到60%,這些數字和目標具有法律約束力。
英國通過法律法規對空氣中PM2.5的濃度進行明確規定。2007年修訂的《空氣質量戰略》規定到2020年需將空氣中PM2.5的年平均濃度控制在每立方米25微克以下,道路等高污染區域不能超出這一上限。據2010年數據顯示,大倫敦城市區的PM2.5年均值僅為每立方米16微克,達到了歐盟標準。
制定標準體系,用標準化治理大氣
在英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過程中,標準化發揮了重要的技術支撐、保證和引領作用。為解決城市化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問題,英國政府通過推行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體系,來保證相應法規、政策和規劃的有效實施。英國標準協會主席曾提出“可持續發展標準的實施有助于組織辨識相關的法律政策,增加經濟效益,節約相關成本。通過實施可持續發展標準,各組織可通過承諾實現可持續發展,吸引和得到更多的顧客,進入新的市場”。通過構建可持續發展的標準,明晰發展的目標和具體的操作程序,來推動、保證、引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英國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創建于1994年,完善于1995年,圍繞“保持經濟健康發展,保護人的健康和環境;不可再生資源必須優化利用;可再生資源必須可持續利用;經濟活動對環境承載力、人的健康和生物多樣性構成的危險必須最小化”4個方面主體目標,由144個指標構成。該指標體系是運用環境領域的“壓力——狀態——響應”模型,將有關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和具體指標進行明晰。在可持續發展的總目標下,分解出關鍵目標和問題,再圍繞關鍵目標和問題構建指標。以經濟活動對環境承載力主體目標為例,下分經濟、交通利用、休閑旅游和對外貿易等4個關鍵目標,在經濟目標中建立了GDP、經濟結構、GDP和私人儲蓄的支出結構、通貨膨脹率、政府支出、政府借貸、就業率、嬰兒死亡率、預期壽命、用于降低污染的支持等10個指標。通過研究和分析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可以判斷國家發展的不同階段以及環境保護相應的目標和責任,對監測和評估英國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的現狀和趨勢具有重要的意義。
英國的城市可持續發展標準體系包括社會管理、環境管理和資源管理三個方面。英國環境管理標準體系包括環境管理標準和環境技術標準,對環境質量的管理與控制進行規范。2006年,英國標準協會發布BS8900可持續發展標準,對英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進行了全面的規范和梳理。針對大氣污染問題,英國標準協會加大了對溫室氣體管理標準化工作的力度,對溫室氣體評估、減排、補償、交易等方面開展標準化工作。推出能源管理標準BSEN16001,為企業運營建立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流程和規范。這些標準為政府和企業提供了可靠的評估工具,可以監測并減少氣體排放。
采用新技術,實時監測并有效治理大氣污染
為應對嚴重的大氣污染,英國努力發展大氣監測技術,應用自主研發的專利設備。自1961年開始,英國在全國設立監測點,構建了一個由450個團體參加的大氣監測網,由1200個監測點組成,平均每小時對煙塵與二氧化硫采樣一次,每月測降塵量一次。倫敦市從1994年開始對PM10 開始監測,1999年建立了第一個PM2.5監測站。通過監測技術,英國政府可實時向民眾通報空氣治理信息和監測到的空氣質量數據,發布實時空氣質量數據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時的濃度和一周趨勢圖。同時,設立“英國空氣質量檔案”,民眾可免費獲取空氣監測信息。
英國政府通過開發利用新能源,光電池、風力發電、生物反應器和生物燃料,水力發電和熱能發電燈,改善了能源利用結構,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和資源回收利用的能力。天然氣的占比從0上升到了36%。1965年燃料構成中煤炭的比例為27%,電和清潔氣體燃料占24.5%,燃料油為43%;1980年電和清潔氣體燃料利用比率提高到51%,燃料油為41%,煤炭只能在遠郊區工廠使用并降到5%。煤炭占總能源消耗的比例,從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清潔的天然氣提高到了36%,大大減少了對大氣的灰塵污染。
此外,英國政府和企業還加大財政和資金投入,積極推動新技術研發。例如,為提高電力使用效率,英國政府推廣分布式供電系統和普及智能電表;為促進電動汽車的發展,在倫敦為電動車安裝了約630個充電點等。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環保意識和高品質生活意識的覺醒,環保新技術的需求在世界范圍內進一步增強,英國政府和企業對于環保新技術的研發積極性也隨之高漲。2011年,倫敦市政府為了清潔空氣,聯合多家機構展開了新型灰塵抑制劑的研發,大量的實驗經費投入取得了顯著效果,一系列實驗表明,新型灰塵抑制劑可以減少高達14%的大氣污染物。同年,英國電力公司聯合高科技企業和高校,發起總投資達3000萬英鎊的“低碳倫敦”實驗項目,這個項目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