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針對公安工作作了系列重要論述。這些重要論述蘊含著深邃的思想要義,是進一步明確公安工作定位的重要著力點。
以實現公平正義為核心價值。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這就指出了如何認識公平正義對于公安工作的意義這一關鍵問題。作為現代社會的基本理念,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馬克思主義的核心價值和強大生命力所在。強調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的一貫主張,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并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更是指出了公安工作的現實旨歸。
以堅持辯證思維為方法論。習近平總書記曾著重指出,首都安全穩定在全國社會穩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強調首都安全穩定工作的特殊性,這是把首都的安全穩定放在全國社會穩定大局中來謀劃、放在進一步鞏固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的高度來思考的真切體現,透露著強烈的憂患意識和使命擔當感。他還強調,既要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還要處理好活力和秩序的關系,做到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努力讓全社會一道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這是對社會發展規律中,正確處理好一般與特殊關系的深刻把握,透露著深邃的辯證思維方法論。
以民生至上為基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標。”正所謂“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方可安定有序。公安工作搞得好不好,主要任務完成得怎么樣,實際工作成效如何,其最終檢驗方法還要看是否實現了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人民群眾對我們的工作是否滿意。公安機關必須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標準和基本追求。而且,習近平總書記還強調要把公共安全作為重要民生工作抓緊抓好。把公共安全工作放到民生的范疇,充分彰顯了總書記真摯深厚的為民情懷。
以強化法治意識為工作指針。法治是平安建設的重要保障。強化法治意識有一個最大的前提,就是既要旗幟鮮明堅持黨的領導地位不動搖,又要正確處理其與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法綜治戰線要著力落實依法治國各項要求,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影響社會安定的突出問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就是教育引導廣大民警在思想深處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堅守法治原則,用職業道德強化自我約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執法者;在制度保障上,要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在工作的每個具體環節,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不斷增強“雙主動(主動廉政、主動反腐)”意識并接受監督。
以忠誠使命為政治本色。堅定的理想信念是公安隊伍的政治靈魂,忠誠使命是人民公安隊伍應有的政治本色。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必須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隊伍建設第一位,永葆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四個忠于”對公安隊伍提出了忠誠建設的明確要求。對于人民公安而言,忠誠使命是公安隊伍的目標指向,我們也要用實際行動詮釋忠誠的時代價值。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要做到永葆忠誠警魂,離不開政治警覺性和政治鑒別力的提升,離不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的培育。我們要自覺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在思想和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建設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公安隊伍。
(作者單位:北京市公安局)
責編/周素麗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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