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風險意識特別是環境風險意識、食品風險意識等民生風險意識的提升,促進了人們找到社會合作、共同應對命運挑戰的意識。而在這個過程中,一個社會依靠何種規則達成共識,如何建構合理的法則,則反映在人們對公正的理念上,包括對不公平的感受(例如剝奪感),對違反公平原則行為的感受和認知(例如對腐敗行為),對恢復公平的要求(例如懲罰)。越是身處風險社會,越需要社會規則,越需要社會公正。
從2015年發布的調查數據來看,公眾知覺到的公平感以教育制度公平感最強,居于第一位,高于4點量表均值的2.5分,表示多數人認為教育制度比較公平和非常公平;而區域待遇公平感知最弱,表明認為不太公平和非常不公平的調查對象占了多數。資源分配公平和司法政治公平分別居于第二位和第三位,得分在量表均值2.5附近,表明多數調查對象的選擇居于不太公平和比較公平之中,不過在這兩個公平領域里,調查對象對于選拔黨政干部和財富及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感知相對較低,超過半數的調查對象(分別為57.6%和63.6%)選擇不太公平和非常不公平。但是,教育制度公平感與總體公平感相關強度則最低。表明人們對社會總體公平感的評價更多依賴于司法政治和資源分配公平程度,即越是認為司法、政治權利和選舉公平,越是認為社會保障、醫療保險、財富和工作等資源分配公平,越容易認為社會公平。
社會心理學家認為,感受和判斷公正是一種主觀體驗和內部過程,公正的標準是一個被社會創造的現實,是通過個體、群體/組織和社會不同層面維持和建構的。社會制度或社會規范可以導致人們形成公正感或不公正感,另一方面,公正或不公正的體驗會導致形成重要的社會態度和行為后果。相關研究也發現,越是認為社會資源分配合理,對未來五年生活水平變化的預期越樂觀。
現代社會的兩個特點,加劇了人們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響。第一個特點在于個體的自由意志在現代化中得以前所未有地彰顯,更為清晰地被個體所意識,成為個人心理現代性的一個最為典型的特質,這就是個體化的自主自我(agency)的形成;與此同時存在的第二個特點,是個體的這種自由意志所帶來的能動性,在現代化社會中通過傳媒、通過社會行動被匯聚為社會力量,這就是集體的自主自我(collective agency)。正是這兩個方面生產和再生產著風險和不確定性,但也正是這兩個自主自我的相互作用,成為建構社會共識、堅持社會公正的社會發展方向、保持積極樂觀的適度預期的動力。
總之,社會心態是管理風險和應對風險的心理資源,是整個社會共同營造的社會支持力量。每個人都離不開社會,又貢獻于社會,這種相輔相成的關系展現了現代社會的社會心理特征。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心理學研究中心主任,哈爾濱工程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①陳滿琪:《群體情緒的測量研究》,《當代我國社會心態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
②高文珺:《社會公平感的特點及社會心理效應——基于2013“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CSS)》,《中國社會心態研究報告(2015)》,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
責編/楊鵬峰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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