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村”的形成
研究“留守村”的治理始于分析“留守村”的形成原因。工業化、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要素流動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由于歷史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城鄉收入和生活水平差異吸引農村勞動要素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伴隨勞動要素流動,發生家庭遷徙。在實際生活中,流動勞動要素的家庭成員往往不能隨同遷徙。
在發達國家,流動勞動要素與家庭成員的長期分離并不常見。發展中國家則形成了一支數量龐大的留守人口隊伍,包括留守老人、婦女和兒童,出現“留守村”。一般來說,國外市場經濟國家不存在勞動要素流動與家庭成員遷徙的制度性障礙,家庭成員的短期或長期分離主要是經濟原因,如就業不穩定、收入不高、流入地的生活成本高昂等。
我國的情況比較特殊。首先,我國農村留守人口的數量巨大,而且呈增長趨勢。據《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2012年我國農村留守老人約有5000萬人。媒體報道,2005年我國農村留守婦女達到4700萬人,目前已超過5000萬。全國婦聯課題組(2013)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推算,2010年全國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占農村兒童數量37.7%,占全國兒童數量21.88%;與2005年相比,五年間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增加約242萬。
其次,我國農村留守人口和“留守村”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城鄉二元制度改革滯后。城鄉二元制度的特點是城鄉人口分割和歧視性經濟社會權利附著。城鄉二元制度是一個龐大的制度體系,包括戶籍制度以及與其捆綁在一起的就業制度、教育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等。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將公民劃分為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與之配套的城鄉二元社會福利和保障制度則給予城鄉居民不同的經濟和社會權利。改革開放以后發展市場經濟,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農村勞動力大舉轉移進城。但是,由于城鄉二元制度改革滯后,進城農民不完全享有城市居民的經濟和社會權利,在城市處于邊緣化狀態,阻礙了他們的家人跟隨進城。
目前,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老人、婦女和兒童留守家鄉,已經成為我國農村的普遍現象。在寬泛的意義上,可以說目前我國農村在不同程度上都是“留守村”。當然,嚴格意義的“留守村”應當定義為大多數青壯年勞動力外出,留下老弱婦孺守望的村莊。有多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可以定義為“留守村”,目前國內沒有研究,同樣,目前有多少嚴格意義的“留守村”也尚未有統計數據。
“留守村”的經濟和社會問題
“留守村”需要治理嗎?有一種觀點認為,“留守村”是城鎮化的產物,其出現乃大勢所趨,“留守村”的存在是自然而合理的,治理“留守村”就是加速其滅亡。對此,我們不能茍同。這里混淆了兩個不同性質的概念,將“留守村”等同于“城鎮化村”。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非農建設需要占用農地,通過政府征地,發展非農建設,村莊“城鎮化”了,這就是“城鎮化村”。而“留守村”沒有非農化,仍保持著村莊的原貌,不同的是青壯年勞動力外出謀生,留下老弱婦孺守望。不僅如此,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給“留守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深刻的影響。
“留守村”經濟發展停滯落后。農業是農村的“主業”。然而,由于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留守村”農業的人力資本退化,不少地方農業從業者呈現“高齡化、女性化、低文化”的特征。這一類農業生產者只能沿襲傳統落后的農業生產方式,小規模經營,半自給性生產。農業生產“兼業化、副業化、粗放化”,農業發展停滯落后甚至倒退。
留守老人、婦女、兒童成為問題人口群體。一是農村留守老人問題。老人本應頤養天年,由于青壯年勞動力外出,他們不得不挑起生活和生產部分甚至全部的重擔,這使他們的生活質量下降。二是農村留守婦女問題。農村傳統的性別分工模式是“男主外,女主內”,然而,由于男性青壯年勞動力外出,留守婦女必須承擔起丈夫的部分角色,既要獨自承擔養育子女、贍養老人的家庭責任,還要擔負農業生產和社會交往的社會責任。留守婦女的勞動強度提高,精神負擔加重,長年累月將嚴重影響其身體和心理健康。此外,農村留守婦女的婚姻存在更多不安全因素,大量留守家庭的婚姻解體。三是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兒童時期是身體和心理發育成長、知識學習積累的重要時期。兒童本應與父母一起生活,父母與子女共同生活所形成的溫馨家庭氛圍能使兒童身體和心理健康成長,也有利于兒童學習知識和人力資本積累。父母對子女的親情和照顧是其他任何人無法替代的。然而,農村留守兒童失去了父母雙方或一方的生活關懷和溫馨的家庭環境,給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學習帶來種種不利的影響。
“留守村”對整個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都有重要影響。從宏觀角度看,“留守村”農業發展停滯落后并不僅僅是“留守村”的問題,更揭示了農業后繼無人、迫切需要解決“誰來種地”的問題,這將成為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隱患。“留守村”老人、婦女、兒童問題也不僅僅是“留守村”的問題,它形成新的城鄉矛盾和對立,城鄉失衡不僅影響農村發展,也影響城市發展,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這正是“留守村”需要治理的深層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