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香港對加快科技創新都有強烈的需求,兩地的科技創新資源各有優勢,并且已經有了較好的合作基礎。通過實施促進兩地科技交流與合作的政策措施,構建深港科技創新圈,打造世界級科技創新中心,能夠為兩地和區域經濟發展增添新的、可持續的動力,提升我國在全球創新和制造業價值鏈中的地位。
構建深港科技創新圈的含義
深港科技創新圈是指由深港兩地政府與社會力量推動,以創新需求為驅動,通過匯聚兩地城市的創新資源、產業鏈以及創新系統,形成一個跨城市、高聚集的區域創新體系及產業聚集帶,引領、支撐和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打造世界級科技創新中心。從具體內容來看,就是深港兩地通過協調科技創新資源的管理,實行使科技人員在跨境工作、生活等方面更加便利的政策措施,共享科研力量、科技資金、稅收優惠政策、科技市場、先進科研設備以及研發平臺等科技創新資源,促進深港地區形成世界級科技創新的高地,推動深港以及珠三角地區產業和經濟結構升級,增強區域競爭力。
構建深港科技創新圈的戰略意義
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構建深港創新圈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1)深港地區面臨經濟結構轉型,對科技創新具有迫切需求;(2)國內經濟亟需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中心;(3)香港經濟需要新的增長動力。
促進深圳經濟結構轉型,提高珠三角地區產業競爭力
經過30年的發展,深圳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經濟規模繼續居于內地大中城市第四位,僅次于上海、北京、廣州。但是,深圳經濟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多種矛盾交織、兩難問題增多的復雜局面,經濟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土地資源、環境容量等剛性約束強化,社會建設相對滯后,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
2014年,深圳提出了建設灣區經濟的戰略構想,將重點打造前海灣、深圳灣、大鵬灣、大亞灣等灣區產業集群,以“廣—深—港”為主軸的區域創新體系正在逐漸形成。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圈,將兩地的科技和產業優勢互補嫁接,能夠促進深圳經濟結構轉型,提高本地和周邊地區的產業競爭力,推動灣區經濟建設,構建區域創新體系,實現兩地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充分發揮香港科技資源優勢,增加經濟增長新動力
香港具有較強的科技資源優勢,加強深港科技創新圈合作,有利于發揮香港科技資源優勢,轉化成產業和商業機遇,增強經濟增長新動力。從美國康奈爾大學、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聯合發布的“全球創新指數”(GII,Global Innovation Index)排名來看,香港一直是排名較前的地區(見下表)。但是,香港近4年的排名有下降的趨勢,說明香港的創新能力增長遇到了一些障礙。
從《世界大學學術排名》與《QS世界大學排名》等獲得公認的世界大學排行榜來看,香港的大學在亞洲名列前茅。根據《2014世界大學學術排名》,香港城市大學和香港科技大學在世界大學工科領域排行榜中,分別位列第24、第39。在《2014QS亞洲大學排名》中,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分別位列第3、第5、第6。
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提升中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一制造和貨物貿易大國。但是,中國在世界產業鏈分工中,還處于附加價值比較低的生產環節上。深港地區是我國主要的加工出口地區,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我國在世界生產網絡中的地位。目前,在中國的出口產品中,高技術產品(主要是信息技術產品)已經占了約1/3,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中國已經是高技術產業發達國家,因為在中國出口的高技術產品中,大多是中低端生產環節的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價值低。高技術產業的核心技術研發和品牌營銷等高附加值環節基本上掌握在跨國公司手中。加強深港科技合作,促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和兩地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有利于形成世界級的科技創新圈和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科技企業,自主掌握研發、核心技術、品牌等價值鏈環節,推動深港和周邊區域的產業升級和結構轉型,帶動中國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構建深港科技創新圈的有利條件和難點
深港加強科技創新合作,既有得天獨厚的有利條件,也存在一些現實困難。
深港科技創新合作的有利條件
第一,香港具有人才、國際技術設備資源、國際網絡優勢。香港是國際性大都會,兼有國際化和華人社會的人文生活環境,又有透明規范的法制體系和營商環境,吸引了大量國際型人才。香港在亞洲是稅率比較低的地區,低稅率是香港吸引人才的一個重要優勢。大量國際人才的匯聚為香港儲備了創新研發的智力基礎,使得香港在創新研發潛力和實力上有著內地不可比擬的優勢。
香港在研發創新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并且在引進國際先進技術設備時,受到的國際限制較少,如一些關鍵性測試、實驗設備等。香港在科技信息和人員交流、研發資源和產業資訊的國際聯系網絡等方面,也較內地便利。
第二,深圳具有較好的制造業基礎、一定的科研實力、產業結構升級和科技創新的需求。近年來,深圳的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無論是發展規模,還是發展質量上都在國內乃至亞太地區位居前列。目前,深圳已經形成了高新技術產業、金融業、物流業、文化產業等四大支柱產業,在全國經濟格局中占據重要地位。以自主創新為特征的高新技術產業現已成為深圳的第一支柱產業,形成了以計算機軟件及通信產業為主導,醫藥生物技術、新材料、機電一體化、激光等行業發展迅猛的產業格局,涌現了華為、中興、大疆科技、騰訊、大族激光等一批創新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集群龍頭企業。龐大的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和產業水平,極大地提升了深圳市的研發創新實力,也進一步提高了深圳市對科技創新和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的需求,為深港兩地共建科技創新圈提供了研發、制造、服務和應用的市場基礎。
第三,深港兩地政府都大力支持科技創新,兩地科技合作亦有一定基礎。政府支持對于投資風險和市場風險都較大的科技創新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為建設創新型城市,深圳市政府連續出臺多項鼓勵創新的政策,包括科技投入、政府采購、人才、教育、標準化戰略、保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回歸祖國以來,一向奉行“積極不干預”市場政策的香港政府,為了改變香港“沒有科技產業”的局面,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制定了一系列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創新活動的政策。香港政府確立了香港六大優勢產業,分別為檢測和驗證、醫療服務、創新科技、文化及創意產業、環保產業以及教育服務,這些產業大多屬于高科技范疇,香港政府正圍繞這些產業給予投入支持。香港專門設立了創新及科技基金,鼓勵和協助香港的企業提升科技水平,支持高科技產業發展。截至2014年8月底,該基金已經累計資助約86億港元,其中大多為高科技項目。
第四,“一國兩制”下的區位毗鄰優勢。深港兩地地理上毗鄰,在兩地共同努力下,目前兩地交通往來的基礎設施和通關便利化程度已經大大提高,非常方便。兩地科研機構和產業界開展科技合作,人員交流往來和信息溝通便捷快速,幾乎可以實現無縫化對接和同城化合作。同時,“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差異,形成了兩地之間在科技創新領域不同的比較優勢,為兩地優勢互補,發揮各自長處,打造世界級科技創新中心創造了條件。
深港兩地科技創新合作的障礙和難點
深港兩地科技創新合作的障礙,既有深港兩地各自存在的一些在科技創新方面的弱點,也有一些阻礙兩地合作的難點問題。
兩地各自存在一些科技創新的弱點,從深圳方面來看,基礎研究相對薄弱且人才不足、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不健全、科研機構不成熟或不配套和科技成果中試階段缺乏、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不匹配等,影響了深圳科技創新和產業化發展;從香港方面來看,存在創新成本高、缺乏創新文化、創新的產業基礎和市場需求不足、精英教育制度造成普遍缺乏通用型的創新人力資源等不利于創新的弱點。
深港兩地政府管理模式和方式的差異、兩地生產要素(資金、人員、設備等)流動的障礙、兩地不能互認專業資格和共享教育資源等因素,對深化兩地科技創新合作也形成了阻礙,需要加以解決。
構建深港科技創新圈的政策建議
健全和完善深港創新合作體系,形成同城化的管理協調機制
深港創新及科技合作督導會議,是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圈的領導機構,負責指導兩地合作的方向和原則。建議設立兩地科技創新合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兩地科技創新合作中的日常事務,便利兩地機構的合作。可以賦予該機構一定的管理職能。
兩地政府相互取長補短,改進并完善管理體制、方式方法。深圳市政府在兩地的要素流動、科研教育合作等方面,應該采取更為便利和開放的政策措施;香港政府在創新科技政策方面,應該加強支持力度,提高服務水平,推動香港科研機構和深圳的交流合作,將一些在實驗室里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技術轉化成先進的商業化產品。根據我們的調研,一些香港中小企業明顯感到香港政府服務的不足。由于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和香港近20年來的產業發展及轉移過程有很大不同,因此,香港政府的積極參與和推動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香港產業發展、提升所必需的推動力量。
將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圈,作為深圳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一個特色戰略,構建區域創新體系,推動灣區經濟建設
2014年6月,深圳成為第4個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也是十八大后第一個以城市為基本單位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將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圈作為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特色組成部分,利用深港兩地各自的科技資源優勢互補,促進深圳成為國內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示范引領區。香港也可以利用國家支持深圳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政策,通過加快深港科技合作,為香港科技發展和創新增添新動力,促進香港科技創新產業和經濟發展。將深港科技創新合作與深圳建設灣區經濟結合起來,致力于提高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滿足區域內產業對科技創新的需求,打造區域高科技產業集群。
選擇互補優勢明顯的領域進行重點支持與合作
基于對深港兩地各自優勢的分析,應該選擇以下領域作為深港科技合作的重點進行支持:維修檢測試驗、互聯網技術應用、生物制藥、精密儀器等高科技產業。此外,可以將香港作為內地的國際認證中心,幫助深港兩地的科研成果、產品、技術標準等獲得國際認證和認可。這對于促進深港兩地創新成果的推廣,打造世界級科技創新圈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吸引人才、資金、企業落戶深港兩地
堅持“一國兩制”,對香港和內地之間的要素流動實行較嚴格的管理,是保證香港經濟、社會穩定繁榮的必要條件。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國際化大都市的人文、體制、經濟、交通等的優勢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這種國際化的優勢和毗鄰內地的優勢相結合,使得香港具備了世界范圍內獨有的吸引力,尤其對于海外留學人員的吸引力更強。堅持“一國兩制”的優勢,同時,創造條件使得香港能夠享受到內地相對低廉的成本優勢,使深圳能夠分享到香港在國際化條件下發展起來的科研、融資、商貿等方面的優勢。
采取切實措施,促進兩地科研和生產要素的流動
解決儀器設備和實驗材料的通關檢驗、科研及商務人員的往來常駐、稅制差異、資金的跨境流動使用等問題。
第一,商務人員和科研人員的跨境往來。創新的核心要素是人才和人才之間的交流。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圈,兩地之間科研和商務人員必定會往來頻繁,還會經常在另一地常駐一段時間。目前,內地居民赴港旅游手續已經大大簡化,但是,對于赴港進行科研或者商務活動的人員來說,手續還不是十分方便。建議對有明確的深港合作科研、商務、管理等業務的項目工作人員,在事前確認、機構出具證明等條件下,可以辦理多次往返香港的通行證。對于非深圳本地戶籍人士和非港澳居民的外籍在港工作人士,在參與深港合作科研項目時,可以以個人或所在機構的名義辦理特殊通行證,以方便兩地科研、商務人員往來,促進深港創新圈建設。
第二,科研資金的跨境使用。科研資金不能在深港兩地跨境轉移使用,對利用兩地各自的優勢進行科研、實驗等、尤其是聯合研究項目形成了直接的障礙。建議可以對深港地區的科研資金,尤其是聯合科研項目資助資金在深港兩地間轉移使用,給予更加寬松便利的政策,可以設立專項資金使用帳戶,放松跨境使用限制,強調項目負責人的責任,加強事后的審計。
第三,儀器設備、材料的跨境通關。深港兩地科研合作日益增多,兩地各有相對先進的實驗室、實驗工廠等設施,因此,經常需要將一些科研用的儀器設備和實驗材料在深港兩地之間運送。這些儀器設備和實驗材料一般都體積不大,但是價值較高。在海關出入境時,會受到較嚴格的通關檢查,給科研合作增加了時間、費用、人力成本。建議對于屬于深港合作科研項目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跨境運輸,給予特殊的通關待遇,如給予保稅貨物待遇。同時,做好通關記錄和跟蹤檢查,在確保出入境安全的前提下,促進科研合作便利化。對于邊境海關由此額外增加的工作量,深圳市政府(或者深港兩地政府)可以在物質保障方面給予海關一定的支持。
深港可利用兩地地理連接的優勢,在雙方邊界的特定區域實行人財物自由流動。例如,在兩地交界地區的保稅區或者即將開發的河套地區,試行人財物的自由流動,即雙方各自在己方邊界實行人財物的自由流通,以達到在這一區域內雙方資源的高度融合,促進兩地優勢資源的聚集。尤其是在河套地區,可以通過試行雙方人財物在區域內的自由流動,有利于加快打造科技創新合作的高地。當然,在該區域的出入區之處,應該加強監管,防止跨境走私和資金套利等行為。
(注:“深港新型同城化戰略研究”課題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