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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消除對于我國國體和政體等政治制度民主特性的質疑,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底線共識。
當代中國的國家治理變革,尤其需要在大力推進競爭性民主的基礎上,積極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
國家治理必須遵循國家在發展和建設方面所具有的內在規律。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明確提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各級黨政機構遵循政治現代化的內在邏輯,圍繞民主、法治、公平、責任、透明、廉潔、高效、和諧等目標,積極開拓創新。例如“公推公選”凸顯黨內民主、“政務大廳”改善公共服務、“效能建設”提升政府效率、“信息公開”助推透明政府、“減少審批”促進簡政放權、“陽光救助”彰顯公平正義、“開放式決策”回應民眾訴求、“民主懇談”擴大公眾參與,以及“治理創新”激發社會活力等等,使得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
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隨著改革開放進入關鍵期和深水區,轉型發展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同時也誘發了這樣那樣的風險和挑戰。例如執政黨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全國人民面前;改革在實踐中表現出的淺層次、碎片化和非均衡性特點,誘發了二元結構困境、人口資源環境壓力、教育醫療住房安全問題,以及固化的利益藩籬;民主法制不健全,社會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導干部的“本領恐慌”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社會情緒日益飽滿等等。體制機制上面臨的嚴重障礙,說明當代中國在國家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面臨著新的挑戰。
2013年11月9-12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將“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首次在黨的歷史性文獻中明確了“國家治理”的理念,這對于當代中國的發展轉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乃至人類政治文明的發展,都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所謂國家治理體系,指的是規范政治權力運行、維護公共秩序、促進公共利益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以及內含于其中的自由、平等、公正等價值理念。國家治理體系是一種民主的治理體系,其公權力的產生和運作必然是遵循民主規則的,其私權利必然是得到保障的,公民、社會、市場和政府之間的界限必然是明晰的;國家治理體系是一種以法治為基礎和前提的治理體系,憲法和法律是所有治理主體和治理行為的最終權威來源。國家治理體系在內容上包括政府治理、市場治理和社會治理三個主要的方面。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是一個有機的、協調的、系統的、動態的、整體的制度運行系統。
人類的政治發展總是遵循著從人治走向法治,從專制走向民主,從神秘走向透明,從集權走向分權,從管制走向服務,從統治走向治理這樣的規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全新政治理念的提出,既順應了人類發展的一般規律,也表明我們黨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有了新的認識,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理論探索和實踐創新的總結和升華,是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又一次重大創新和突破。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也是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于我們轉變思維方式、革新傳統觀念、探求改革路徑等方面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
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五個基本要求
第一,進一步解放思想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先決條件。社會發展進步的過程,就是新的思想觀念不斷戰勝和超越落后思想觀念的過程,就是不斷學習和借鑒的過程。沒有思想的解放和觀念的轉變,就不可能有扭轉中國歷史進程的改革開放大業。推動國家治理變革,勢必會觸動既定利益格局和守舊力量,引起抵制和反對,這就需要有新思想新觀念,需要有“敢為天下先”的勇氣,需要有為百姓謀利、為黨和國家盡職的責任,需要有革除政治體制改革問題方面形而上學和教條主義的能力。只要有利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有利于促進人的解放,就應該毫不猶豫地放下包袱,以負責的精神和務實的態度,以高超的智慧和真正的勇氣,在充分尊重民主共同價值的條件下,積極主動探索民主多樣性實踐。
第二,積極推動存量民主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礎。存量民主,是指圍繞建設高度發達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這一首要目標,在由“人民共和國”這一國體性質規定的一整套憲法法律制度基礎上,充分利用既有制度優勢,通過具體的體制機制和程序設計,將“沉淀的”、“文本的”制度規范用好,使制度的民主走向實踐,使民主在實踐中運轉起來,集中力量解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利與利益,實現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存量民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自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在追求民族獨立、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民主政治觀念和文化;二是自推翻統治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政治體制之后,經過逐步探索而最終建立起來的人民共和政治制度;三是基于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等價值觀念,以及人民共和政治制度的民主實踐所長期形成的成就。當代中國這種以憲法和法律為基礎的政治體制架構,是國家治理變革最為根本的存量和現實基礎。既有的政治體制架構為改革創新準備了最為堅實的支撐。一切改革和發展,都應該以此為基礎,并且不能違背現行憲法和法律框架。由此,必須消除對我國國體和政體等政治制度民主特性的質疑,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底線共識。
第三,在競爭性民主基礎上發展協商民主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戰略選擇。協商民主指的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在一種由憲法規范的權力相互制約的政治共同體中,通過集體與個體的反思、對話、討論、辯論等過程,形成合法決策的民主體制和治理形式。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利益分化逐漸明顯,利益沖突日益劇烈,化解分歧、消除差異、構建和諧,已經成為決定我國經濟社會能否繼續向前發展的關鍵。協商民主承認并接受多元社會的現實,以及承認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存在的差異和分歧,并且能夠有效地消除分歧和差異。在一個強調多元、尊重差異的時代,在一個既有體制面臨重重危機和挑戰的時代,協商民主開啟了人類探索民主理想的新歷程。協商民主為人類的民主探索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考路徑。民主走向協商,表明人們在持續關注民主的真實性。當代中國的國家治理變革,尤其需要在大力推進競爭性民主的基礎上,積極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
第四,將頂層設計與基層改革創新有機結合起來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路徑。改革不僅是昨天的事、今天的事、明天的事,改革持續地存在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整個歷史過程之中;改革不僅是一個政黨的事、一個團體的事、一個部門的事,改革是整個國家的事,整個民族的事;改革不是左一個政策、右一個規定,上一個發現、下一個創新,改革是有方向、有目標、有路徑的。從戰略高度對改革作出總體設計,破除陳舊觀念的束縛,才是正常健康的、整體系統的、符合人民利益的改革。頂層設計,必然要超越“摸著石頭過河”,要更加重視“總體規劃,明確改革優先順序和重點任務”,對改革的目標、路徑、階段、條件、困難和前景等有清醒的認識和總體的規劃;頂層設計,必然要超越“二元思維”模式,簡單地將頂層設計等同于理性建構主義、等同于否定地方和基層的積極性,就會落入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維模式窠臼;頂層設計,必然要超越既有利益格局,著力打破阻礙改革與發展的既有利益格局。頂層設計的本質是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并以巨大的勇氣和魄力革自己的命、打破既有利益格局,構筑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新格局。國家治理變革,既要防止“下改上不改,最后改回來”和“下動上不動,越動越被動”的局面,也要防止“腳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的盲目性。要將頂層設計的“方向、智慧和勇氣”與基層的“甩開膀子”“大膽干”結合起來。
第五,積極大膽借鑒人類文明優秀成果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外部條件。在具有幾千年封建政治傳統的中國,建設民主法治,推動治理變革,沒有任何先例可循。要創造比資本主義社會更發達的民主,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需要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寬廣的視野,學習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在經濟領域,我們已經借鑒了公司制、股份制這些曾經被看成是資本主義專屬的東西,并有效地利用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所發揮的決定性作用。同樣,在治理領域,我們也可以積極大膽地借鑒人類文明有益成果。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等不是西方的專屬,它們是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雖然在實現人類共同價值過程中,各國走的道路不一樣,模式不同,但是,差異并不妨礙我們尋找機會、平臺展開更多的交流和溝通。在不同觀點、不同文化,以至不同文明的對話和碰撞中,我們可以更多將我們的觀點、我們所知道的事實表達出來,介紹出去,在了解世界的同時,更多地讓世界了解中國,從而避免害怕交流、拒絕對話,也避免自說自話、自我欣賞。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應該與時俱進,不能身子到了21世紀,腦袋還停在20世紀。學習借鑒也必須從口頭上、文字中走向實際,走向具體,否則就變成了一句空話。
(作者為中共中央編譯局世界發展戰略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