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決定的重要內容,有必要對其加以厘清并正確把握。城鎮化要在尊重其發展規律基礎上,合理確定發展水平和速度;我國土地產權制度最根本的問題在于產權不穩定,尊重和維護產權的意識不強;封建宗法觀念、迷信思想和風水文化可能成為農村建設用地合理流轉的障礙之一,為此要樹立正確的土地價值觀、文化觀和社會觀;在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問題上,既要認識到建設城鄉土地統一市場對于農民分享城市化紅利的必要性,也要高度重視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所面臨的挑戰。簡言之,要尊重我國國情,實事求是地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關鍵詞】城鎮化 土地產權制度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 土地管理制度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吹響了我國新時期改革和發展的勝利號角,令人十分振奮和鼓舞。作為一個長期從事土地管理研究的工作者,筆者深感責任重大,愿意就有關土地管理改革問題談談初步看法。
中國城鎮化道路的發展方向
城鎮化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是現代化的客觀標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階段,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但是,城鎮化必須尊重其發展規律,必須以生產力發展為前提,以農業現代化為依托,以第二、三產業發展能夠創造的就業容量為依據,來合理確定我國的城鎮化水平和發展速度。我國目前城鎮化水平已經超過50%,有的人說高了,很多農民工進城沒有享受到市民待遇。筆者認為,我國城鎮化速度還要加快,城鎮化水平是否合理應該以就業狀況為依據。農民工進城,沒有造成農業發展損失,農業產品的供應能夠滿足社會需要,并且農民能夠在城鎮就業,這就說明城鎮化水平沒有超前。至于農民工沒有得到市民待遇,應該說是農民權利的落實問題,并不一定和城鎮化水平有必然聯系。
城鎮布局也要尊重城鎮發展的合理區位選擇,尊重生產力布局規律和人口遷移規律。我國城鎮化布局的模式應該是“大集中,小分散”。“大集中”是指從全國范圍或者每個省份來看,適合于城鎮建設的區位是有限的,不可能均衡布局。要認真研究現代生產力布局的要求,把人口、經濟、技術集中在它們愿意集聚的空間中。例如,我國農民工主要是流向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黃淮海地區的大城市,這里也是國內外投資最為活躍的地方,充分說明這些地區城市化的發展有潛力。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城鎮發展是在有限的空間里布局,我國國力有限,也應該集中精力在最適宜的城鎮化空間發展城鎮。
我國城鎮建設和發展的經驗表明,新城市的建設應該以老城市為依托,新城區建設需要老城區支持。深圳市的發展、上海浦東新區建設都是典型的成功案例。然而,城市規模過大,出現的大城市病問題,已經影響到了城市生活質量;這就要求我們注意控制城市規模,城鎮建設要實現多中心,不僅要建設原有城市,也要建新城。城市規模的確定以實現最佳的集聚經濟效益和規模經濟效益為準則,不必強求太大,但也不要太小,這就是“小分散”的本質。
理想的城鎮化模式是建設城市群,以目前的大城市、特大城市為依托,在其周圍廣大腹地建設新城市,并與區域內部已有城市形成合理分工,形成城鎮規模體系合理的城市群或者城市帶。各個城市之間可以保持一定距離和足夠的開敞空間,因為現代交通運輸方式并不要求城市建設連綿發展。舉例來說,高速公路只有在出口才是目的地,一般高速公路出口的合理間距為30公里。如果高速公路出口設置得過于密集,間距太小,會影響汽車運行速度和交通的安全性。
我國的農民工市民化,主要是要讓農民工在現在的工作地能夠落地生根。如果他們現在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地區,那么希望通過建設他們家鄉的小城鎮,讓他們回去,把農業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想法,就不符合實事求是的原則,也可能達不到理想的目的。
......
劉衛東,浙江大學土地科學與不動產研究所教授、博導。研究方向為土地評價與規劃、房地產估價與投資分析、區域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研究。主要著作有《土地系統研究的理論與實踐》、《城市地價評估理論探索與實踐》、《土地資源學》等。
Some Important Problems about China's Current Land Reform
Liu Weidong
Abstract: Land reform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decision of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ighteen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deepening reform.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and correctly grasp it. In promoting urbanization, we need to respect the law governing its development, and reasonably determine the development level and speed; the fundamental issue about China's 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m is that property rights are unstable and people are yet to strengthen their awareness of respecting and protecting property rights. On the issue of allowing collective land used for construction purposes to enter the market, we need to recognize the necessity of building an integrated market of urban and rural land market in order to have the farmers share in the dividends of urbanization, and pay high attention to the ensuing challenges. In short, we need to respect the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 and promote reform of the land management system with a down-to-earth manner.
Keywords: urbanization, 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m, rural collective land used for construction purposes, land management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