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智庫亞洲社會(Asia Society)中美關系中心主任Orville Schell在一篇評論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決定的文章中, 從中國發展模式和西方發展模式的區別入手探討了東西方在改革方向上的區別。作者認為與西方強調個人和個體不同,中國的改革是一種集體的改革,是一種從整體上為了實現民族復興目的而進行的改革。文章認為“從早期的梁啟超、孫中山到上世紀中期的蔣介石、毛澤東,再到最近的鄧小平、習近平,他們都共同持有同一個目標,即一個由民族主義所團結在一起的、由一個單一有序的政黨所統一的中國,一個能夠面對和接受歷史挑戰并變得強大富有、贏得現代世界尊重的中國”。Schell對中西發展模式及其改革取向的差異分析是較為客觀的,體現了西方學者觀察問題的獨特視角。
然而,長期以來,由于國際社會處于一種以西方國家、西方價值觀、西方話語為主導的環境中,東西方國家發展階段、文化傳承等客觀存在的差異性,也因此常常被忽略掉。西方所推崇的諸如所謂“普世價值”、“憲政民主”等被看作具有排他的優越性,成為西方一些學者、政客評判國家政治制度好壞優劣的標準,成為影響地區穩定的消極因素。但事實上,這種政治模式差異的背后折射的是東西方文化的區別:西方社會強調的是一種從個人到集體的發展模式,而中國模式則是一種從集體到個人的模式,通過集體的發展去為個人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這種差異很難有對錯之分、好壞之辯,只有適合與不適合之舉。二戰結束之后,新興獨立國家,在結束殖民統治之后尚缺乏國家治理經驗,而西方國家作為當時政治發展的“成功案例”,其價值觀和政治模式也就發揮了“教科書”式的作用。戰后各國的發展經驗表明,西方式的政治模式并不適用于所有國家。非洲一些移植西方模式的國家內亂不斷,為國際社會所痛心。以東亞國家為例,韓國、馬來西亞在最初結束殖民統治時照搬西方式民主,社會發展停滯不前,相反國民經濟卻在國家進入威權體制后得以大幅度發展,在此基礎上,在上個世紀末才開始逐步進行民主轉型的。這說明了兩個問題:首先,簡單照搬西方式的發展模式是行不通的。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模式隨著國情、歷史不同而必然打上自身的發展烙印。套用西方式價值觀來妄議承載了5000多年悠久文明、170多年發展歷程、60多年持續探索、30多年偉大實踐而形成的當今中國發展模式顯然是不妥的。其次,威權獨裁也是行不通的。這樣的體制依靠的是領導者個人的魅力和能力;這樣的社會,它的發展是不具備可持續性的。社會的發展需要不同的聲音去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加強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努力構建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而解決這些問題離不開適當的“集中”。特別是對于處于迅速發展、急遽轉型期的中國,集中了西方國家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種種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理所當然需要強有力的“集中”來加以應對和化解,讓這些問題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有效的解決。缺乏集中的民主難有解決問題的力度,而沒有民主的集中則缺乏發現問題的路徑,在特殊國情下應運而生的“民主集中制”正是政治發展模式應隨國情而變化的最好例證。這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