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總體綜合改革的一部分,政治體制改革被賦予了重要的意義。
各界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重點關注的幾個問題,都在公報中得到了體現。公報重申了“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說法,對建構權力運行體系,做到“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也有了更清晰的指向和軌跡。尤其要注意的是,公報中有關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部分明確指出,“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強調了在依照憲法法律之下,審判權、檢察權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具有獨立性。這種獨立性對促使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至關重要。
反腐問題是政治體制改革中備受關注的話題。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把反腐倡廉提到一個新高度,強調制度反腐。回顧我黨的反腐歷程,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三種方式,過去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是“自然式”;到了社會主義建設初期,反腐敗是“運動式”;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反腐敗應該是“制度式”。運用制度反腐,要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促使反腐工作進入程序化、常態化軌道。
行政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十八屆三中全會對行政體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強調要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行政體制改革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簡政放權。簡政放權的最有效辦法,就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近半年來,國務院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多項,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的成效正在顯現。正在推進的轉變政府職能、政府機構改革,預期將進一步得到深化。政府該管什么、不該管什么,一定要清楚。市場能管的,就讓市場管;社會能管的,就讓社會來管;地方能管的,就讓地方管。政府要向市場放權,向社會放權,向地方放權,地方各級也要逐級向下放權。這樣,我們的行政管理體制才能夠真正受民眾歡迎,為民眾辦事,民眾滿意,也才能夠更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
縱覽公報,一個特別的亮點是,用“治理”替代了過去常用的“管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中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提出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等概念。從“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卻體現了治國理念的新跨越,“治理”更強調靈活性、協調性、溝通性,彰顯了國家的公平、正義,社會的和諧、有序。
(作者簡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