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無防不立,民無防不安。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筑牢國家安全人民防線”。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國面臨更為嚴峻的國家安全形勢,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在此背景下,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于2018年進行修正。2024年9月13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下文簡稱“國防教育法”),于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青少年階段是人生的‘拔節孕穗期’,這一時期心智逐漸健全,思維進入最活躍狀態,最需要精心引導和栽培”。學校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近年來,學校國防教育在黨中央高度重視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不俗的成績。但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當前學校國防教育領域出現的新問題仍難以得到規范有效的解決。以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為引領,推動新時代學校國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勢在必行。
一、“多方聯動”不斷完善黨領導學校國防教育工作的體制機制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的‘定海神針’”。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進一步完善了黨對學校國防教育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確保黨的領導貫穿于國防教育的各個環節。例如:原國防教育法中“國務院領導全國的國防教育工作”“中央軍事委員會協同國務院開展全民國防教育”的規定在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中發生重大變化,改為“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防教育工作的領導,建立集中統一、分工負責、軍地協同的國防教育領導體制”。這不僅強化了黨對全民國防教育的全面領導地位,還明確了地方各級國防教育主管部門的職責,特別是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全民國防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防教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統籌協調,同時強調其他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積極參與國防教育工作。這一變革為推動學校國防教育領導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奠定了基礎,有助于形成“國家統籌、學校為主、軍隊協同”的良性運行模式。
各級國防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在這一新體制下,及時完善本行政區域的國防教育政策,盡快出臺學校國防教育發展的管理辦法及相應標準,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管理與指導。學校作為各級國防教育政策的具體執行者,要將中央層面的戰略布局與自身實際相結合,適時調整組織架構。建立黨委領導下的國防教育工作領導體制機制,探索形成主責部門主管、校內其他相關部門協作的科學管理架構,明晰各部門之間的權責劃分,做到統籌規劃、合理分工。與此同時,駐地軍事機關要積極配合駐軍所在地區的各級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將其作為軍民共建的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加大對地方學校國防教育活動、學生軍事訓練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確保學校國防教育工作扎實推進,為國家培養具有較高國防意識和能力的青年后備力量提供堅實支撐。
二、“多段銜接”全面構建大中小學相互銜接的國防教育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針對青少年成長的不同階段,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這同樣適用于學校國防教育。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特點,必須研究制定加強青少年國防教育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在第二章“學校國防教育”部分中的第十四條、十五條、十六條對小學、初中、高中及大學開展學校國防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些法條為學校國防教育的具體實施提供了法理依據,并為推動學校國防教育一體化建設,搭建銜接有序、層層深入的學校國防教育體系奠定了基礎。
在小學階段,應以啟蒙為主,幫助學生建立基礎的國防概念,使小學生對國家、國防等基本概念有初步感性認知,并在情感層面激發他們的國防意識,逐步培養對國家的責任感。初中階段則需著重理性引導,圍繞個人與國防的關系,使初中生對國防有初步理性認識,并能夠掌握一些基本的國防常識和國防技能,初步形成個人對國家安全的責任感。高中階段應以素質教育為重點,從強國強軍與人民福祉的關系出發,使學生具備一定的國防知識和國防技能,提升學生國防素養,增強愛黨、愛國、愛軍的情感和使命感。大學階段,國防教育知識架構應轉向理論深化,通過對國防和軍隊現代化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系的深入分析,引導大學生掌握扎實的國防理論、知識和技能,提升大學生關心國防、熱愛國防、建設國防的政治覺悟和行動能力。通過大中小學一體化的縱向銜接,有針對性地開展國防教育,可以逐步提升學生的國防意識與能力。每個階段的教育目標和內容環環相扣,不僅讓學生具備基本的國防意識和技能,更在心中播下“強國強軍有我”的種子,伴隨他們的成長不斷深化,最終培養出具有高度國防意識和責任感的合格公民。
三、“多措并舉”抓好學校國防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強教必先強師。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一支具備扎實軍事素養與嫻熟教學技能的國防教育教師隊伍,不僅是學生在校期間接受高質量國防教育的核心保障,更是推動我國學校國防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石。然而,從當前我國學校國防教育師資隊伍的綜合質量上來看,還存在國防教育教師、教員專業化程度偏低、專業素質參差不齊、專職人員少兼職人員多等不足。針對上述問題,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條專門明確指出,“國防教育教員應當從熱愛國防教育事業、具有扎實的國防理論、知識和必要的軍事技能的人員中選拔,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同時第二章第十四條提出,“小學和初級中學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校外輔導員,協助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防教育活動”。第四章第三十五條提出,“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根據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為有組織的國防教育活動選派軍事教員”。這些法規的修訂體現了黨和國家下大力氣壯大國防教育師資隊伍的決心,致力于通過整合多方力量,提升國防教育質量。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是必然之舉,應采取專兼結合、新老結合的方式,逐步配齊配強國防教育師資隊伍。各省級行政單位需指導建立學校國防教育教師培訓中心,形成分級培訓體系。既要抓好不同學段專職軍事課教師、教員的進修、培訓,也要用好退役軍人、校外輔導員的資源優勢,注重強化提升兼職國防教育教員的國防素養與教學能力,還要做好軍事課教學管理隊伍的常態化培訓,最終實現學校國防教育教師隊伍素質的全面提升。此外,堅持教學與科研并重,以高校為依托,探索成立學校國防教育研創中心,建立學校國防教育領域專家庫和智庫,為國防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提供理論支撐與政策咨詢。多渠道開展學校國防教育戰略性、政策性、基礎性和科學性研究,定期組織學校國防教育研討會,加強學校國防教育科研成果交流,推動學校國防教育學術共同體建設。
四、“多維融合”推動學校國防教育的創新發展與開放共享
新修訂的國防教育法將國防教育分為學校國防教育、社會國防教育兩大模塊,分章詳盡闡述。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特別強調“運用新平臺新技術新產品等形式和途徑開展國防教育”,充分彰顯了國防教育的時代性和創新性。面對數智時代的浪潮,學校尤其是高校,作為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支撐力量,必須與時俱進,充分發揮其在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中的獨特優勢,提升國防教育的開放度和影響力,促使學校國防教育對社會國防教育產生積極反哺效應,從而實現二者的協同發展、相互促進。
學校國防教育要面向全民,借助數字技術提高穿透力和覆蓋面,做好國防教育線上、線下融合互動。線上實現慕課課程、數字課程等國防教育優質資源的校內外共享,并依托現有課程資源打造易于接受、適合宣教傳播的生活化國防教育資源,為社會大眾建立人人可學、處處可學的國防教育課堂。除線上國防教育數字資源建設之外,線下探索“學校—社區”合作模式,將學校優質師資力量下沉基層,并向社會大眾提供國防教育宣教宣講及實踐活動資源。同時,創新發展學校國防教育,通過數字技術與學校國防教育育人理念、育人資源、育人環境的深度融合,使學校國防教育模式由封閉單一向開放多元轉變、由學段教育向終身教育轉變,最終形成學校國防教育新生態,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提質增效,為營造關心支持國防的濃厚社會氛圍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作者:王歡,系西安交通大學黨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