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單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落地的重要載體,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主體。對此,社區應切實明確自身定位、理清工作責任、營造民主氛圍,校準社區治理“到位不越位”之道。
明確定位,要避免“甩手掌柜”和“全能保姆”。社區既是政府與居民之間的橋梁,也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它承載著推動上級政策文件落地的重任;另一方面,肩負著“為民發聲,為民服務”的使命。然而,在實際工作中,社區工作時常陷入定位模糊的困境,時而成為“甩手掌柜”,對居民需求視而不見,只按上級政策行事,導致政策執行效果不佳;時而又變身“全能保姆”,對居民事務大包大攬,甚至越俎代庖,替居民做決定,不僅服務成效打折,還養成了部分居民“等靠要”的思想。全過程人民民主首先應要求社區明確定位,通過實際行動,將上級政策文件執行與居民主觀能動連接起來,全力激發黨建引領效應。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讓社區治理更加精準高效,真正造福廣大人民群眾。
理清責任,要樹牢“法治思維”和“自治思維”。社區工作常被形象地比喻為“小馬拉大車”,任務繁重而資源有限。然而,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正是從社區內部破解這一難題的“金鑰匙”。關鍵在于明確責任,既要干好“分內之事”,也要引領好“其他主體”干好“應干之事”。社區“分內之事”是什么?簡而言之,就是社區的“工作清單”。這份清單如同社區的“責任田”,每一項都關乎居民的切身利益。社區必須樹立強烈的“法治思維”,嚴格依據各類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規,確保每一項工作都“到位”不“缺位”。“其他主體”則包括小區業委會、商會協會、社會組織等,它們都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經一定程序成立的、具有一定義務的群體。社區應運用“自治思維”,主動組建和培育這些“自治組織”,保證其在黨組織的引領下各司其職,及時“到位”。只有法治與自治并重,才能有效破解“小馬拉大車”的難題,讓社區治理更加高效、和諧。
營造氛圍,要堅持“全面引領”和“民主決策”。在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道路上,我們不能讓社區唱獨角戲,而是需要各類組織和全體居民的攜手共舞,共同營造出一種“到位不越位”的民主氛圍。營造氛圍,關鍵在于“全面引領”。社區要發揮引領作用,通過網格化管理、三方協同、黨建聯建等多種方式,將黨的意志、黨的理念、黨的方法融入各類自治群體中,保證工作目標的統一。同時,“民主決策”也是氛圍營造的重中之重。社區要慧眼識珠,挖掘身邊的能人志士,培養骨干力量,凝聚人心,打造出一支支充滿活力和智慧的決策團隊。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讓能人“提事”、骨干“議事”、群體“決策”,確保黨的意志、黨的理念、黨的方法深深扎根于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之中,實現工作成果的最大化覆蓋,讓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在實踐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社區治理應于“到位不越位”間探尋平衡,將服務深耕細作,對于管理嚴守分寸,以精準服務與適度管理共繪全過程人民民主治理圖景。(浙江嘉興經開區塘匯街道辦事處 祝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