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敢于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干部,著力解決干部亂作為、不作為、不敢為、不善為問題。”組織部門作為黨管干部的重要職能部門,必須扛牢責任、擔好使命,以改革精神推動干部管理制度機制創新,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熱情。
建立政績觀糾偏機制。正確政績觀是領導干部必備的為政之德、從政之道、施政之要。夯實信念之基,筑牢黨性之本,才能保證政績觀不出偏差。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正確政績觀教育,常態化開展領導干部政治素質考察,不斷健全日常監督和政績觀糾偏機制,從思想根源上筑牢防范“政績沖動癥”的堤壩。有效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設置好關鍵性、引領性考核指標,實施差異化考核,激勵干部多做打基礎、利長遠、惠民生、得民心的工作。
健全能上能下機制。堅持以正確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創業方向,認真落實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加強日常工作、重點任務專項考核,全方位察深識準干部擔當作為表現。加大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典型案例通報、剖析力度,發揮干部監督機制作用,廣泛收集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線索,不定期開展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反向提名”,動真碰硬調整不作為干部,使干部能“下”成為常態。建立健全“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辦法,落實跟蹤管理、回訪教育機制,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環。
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目前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不少深層次矛盾躲不開、繞不過,部分干部亟需組織的撐腰鼓勁。堅持精準容錯減責,建立干部容錯和免責清單,不斷細化“三個區分開來”情形標準,完善容錯裁定機制,正確看待干部在先行先試、探索性試驗及推動發展中的失誤。嚴肅處理誣告陷害、打擊報復等行為,敢于為勇擔當、有本事,堅持原則、個性鮮明的干部說公道話,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推動形成激揚正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創新能力培訓機制。使命重在擔當,擔當需要本領。針對部分干部能力不足、本領恐慌的問題,需健全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提升機制,整合多方資源,創新“分類培養+導向引領”創新干部培訓方式,采用“線上+線下”“集中+自主”“理論+實踐”等多種形式開展分類培訓,不斷提高培訓覆蓋面、靈活度和精準性,以干部專業能力促干部擔當有力。持續完善“干中學、學中干”實踐鍛煉能力提升機制,有計劃地把干部放到改革發展穩定第一線鍛煉,放到艱苦地區磨煉,放到吃勁崗位歷練,不斷推動干部在斗爭實踐中錘煉成長,全面提升干部現代化建設能力。(作者:陳坤)